一如往常的,他按下了软件现实的播放键,每晚定期广播已经是他每晚的习惯,尽管听众只有她一个。广播的事情弄好后,咖啡机也恰好这个时间飘来了浓浓的香气,是她上星期从外地买回来的咖啡。盛起了一杯,他回到电脑前继续刚才未完成工作,咖啡持续放肆的挥发着霸道的香气弥漫整个充斥着沉闷气息的工作间,啊,终于快要完成了,他想。
我以为婷走后我就活不下去,可是我并没有,而且还活得比以前更好。看着时间也快六点钟了,星期天的晚上到处都是人挤人,要去那里吃饭好呢?我们分开已经有两个月了,除了开始的几天有点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来外,这次分离总算没有带来太多的改变。一个人吃饭的日子也不是没有体验过,就当作是重温旧梦复习以前的孤单吧。就楼下的那家餐厅吧,先去换个衣服好了。
自问自己连边边也摸不上,就算摸上了,我也宁愿做个平凡的学生。可是偏偏有很多人在我的生命旅程中用过这个名词叫过我,虽然还不至于把这个名称当作代名词称呼,但是渐渐地我开始越来越不喜欢人家这样叫我。我真的有点担心那一天这个名词成了我的另外一个名字,或者我沉溺在这个名词,越沉越深。对这个名词的反感在这两个学期越来越强烈,有时候某些同学就直接”Top Student Top Student”这样叫。不应嘛,人家就难免觉得你在骄傲什么,应嘛,自己却觉得自己很不要脸。
长这么大,还没真正用双脚走过KL市中心,以前最尽的记录也只不过是在茨厂街晃悠。不过这次虽然还是没有走完整个KL,但是我用双脚征服的版图也大概因为这个比赛扩大了有大概至少两倍之多。其实一开始因为真的没有太多时间准备,所以一开始的拍摄方向是想拍postcard型的照片,可是后来拍着拍着会觉得自己拍得很typical的旅客所以到了后来就完全凭感觉来拍摄自己眼睛所看的东西。所以呢,到最后要凑照片呈交的时候自然是凑不齐10张啦,哈哈哈。(跳进来就会有很多图片)
在我还没开始之前,应该事先让你搞清楚为何一向走纯情路线(咦,怎么好象很多人倒下的样子?)的我会写这个题目。事实上,这个题目是由一位号称是无聊的blogger所发起的。而在他的盛情邀约之下,我不得不意思意思一下给个回复恐怕不行,于是就写了(明明自己很爱写,有题材送上门高兴都来不及涅)。其实自己真的对“性感”这两个字还没有确实的定义,而字典给的定义也略嫌广泛了一点。其实怎样定义性感是很个人的事情,或者你认为女生(我们从普通男生的角度出发)挖鼻孔的样子最性感也说不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