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應該是去年玩完的,但SquareEnix家的優化真的太差了。為了不想講究降低畫質,我是在最近很暴力地升級電腦才把去年中買的XV玩完。至於同期買的XIII,可能是也比較舊的關係,所以雖然優化很糟但至少勉強運行沒什麼問題。可是都把主線任務都走完一遍後,卻一樣頗覺遺憾(和各種摸不著頭腦)。
(more…)最近因為工作各種等待回復,加上又各種關在家,所以知悉異樣Diversity有活動就手刀跑去報名了。這三個工作坊會在除了農曆新年的那星期外每周六進行,在一月三十日那天則是第一次。該期工作坊的主題是LGBT群體的前世今生歷史與現況。
很久没浮上来写写比较贴近自己内心的文字了,这阵子在这里已经几乎不想是个人在经营的网站,毕竟整个情绪的表达都变得很平面。本来想很high来写点什么,但发觉自己好像在过去一年除了工作上让我感觉我还生存着外,其实个人根本就冷感到跟一张纸一样。最近自己再度让自己私底下的生活投入在很多事情上,比如床头目前已经排着三本不同课题需要短期内消化的书本,手上的玩具project也终于在整个想法已经成熟后开始投入开发。
與其面對課堂上一群毛還沒長齊的小屁孩,眼前所見,只有空蕩蕩的客廳,和故弄喧嘩的電視機。電視機裡的人依然不知所謂地,為了節目的效果一面嘻嘻哈哈,一面說著言不由衷的話。沒有人搗蛋舉手為了哄堂大笑問一句愚蠢的問題,也沒有人在聽到自己宣佈今天沒有功課而感到雀躍,如今回答她隨堂測驗的,卻只有櫥櫃裡不能說話的福祿壽雕像。雖然無法言語,但是這三尊雕像的頭和身體很巧妙的以一個彈簧連接了起來,所以稍微一搖動,整尊雕像看起來就像在煞有其事地搖著頭。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2016年對於我來說,是個思維不斷受到挑戰的年份。觸發的點,可以是一件(或一連串)事情,也可以是一樣東西。本來是想說在一篇內寫完,但上一篇寫到最後發現我塞不下另一個課題了。於是我把今天要說的,分出另一篇文章來。今天要說的,是某國(或者一個地域,視乎從什麼角度看這塊土地)準備要修法通過同性婚姻的事情。
『如果他還記得你是誰,你就已經比我幸福了。』
有多久沒有看過這樣的晚霞了?從頭頂上的暗藍望向眼前的夕陽,只見天色慢慢漫轉成紅橙色煞是漂亮。傍晚的海風吹得人格外涼爽,或許就是因為這樣,沿岸不時還看到溼透了身子的慢跑客。此處聞名的不止是這片夕陽景色,一眼望去還有無邊無際的海洋,難怪也吸引了不少人前來觀光。年輕人也是其中一個慕名而來,想說最近反正很煩躁就過來走走拍拍散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