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這是最後一次就分手的事情爲主,不過對方仍然很努力在刷存在感。才在剛過去的星期三,我才因爲他跑去騷擾我朋友問問題(雖然跟我無關),而去跟他理論和第N次重申我需要空間的訊息。在跟諮商師討論這部分的時候,因爲得重新記起來某程度是感到煩躁的。明明是我被甩,爲什麽時至今日我還在面對似乎不會有終點的糾纏呢?
(more…)剛剛翻了一下社交網站的塗鴉牆,發現了有一篇文章是關於交友的「祕籍」。說來也不是第一次看到這樣的東西了,同樣的內容(「忠告」?)總會在很多的地方不斷出現,比如說朋友間、勵志書理財書人生課等等。說得一副好像是真理一樣,可是如果從另一個角度切入卻發現事情有點蹊蹺。如果是這樣的話,如果單純以這種心態交朋友當然可以擠入人生勝利組(咦?)。但是遭遺棄的人又該作何感想,尤其是那個遭遺棄的變成了自己?
周三晚上九时放映厅一如往常的一片寂静,连踩在地毯上的脚步,也不忍打破在这喧闹都市中,这片难得的平静。面向银幕的那片墙壁挂了两盏暗橙黄色的小灯,微弱的光芒,让人身在其中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要看清身旁坐的是什么人不免还是得凑近才看得分明。这是一间小小的放映室,只是一个电影爱好者为了在家重温旧片而设,是以室内只有一张表面铺上了浅灰色棉布的两人小沙发。
Yes, I do not need you to correct me. 我今天的确是回到了我的中学看看人家是怎么过“教师节”的,一切仍然依旧,教师节=师生同乐的日子(就是说学生可以选择来或不来,或者来一半——就是中途“逃学”,或者和老师一起玩游戏)。学校这么多年了(也不过两年……),每次回去走走都有变化,可是都是那种“还好我毕业得早”的感觉,哈哈哈哈哈哈(偷偷告诉你,我回小学也有这样的感觉)。今天回去走马看花,顺便给老师们看看我们这两年来变成什么鬼样子。结果是,我们一行四人,被四五个老师“专访”,而我是唯一一个让老师抓破头皮都想不出我是谁的,一来是因为我以前很静(其实也不算是,至少以前曾经是课外活动活跃的一分子,静的原因是因为我在班上常常钓鱼)。老师对我其实还是有印象,可是那个印象几乎是停留在两年前并没有更新过,所以看到我棕色的头发有点记不起来了。
不知不覺在這裡已經寫了快七八年,可是發佈文章的頻率卻越來越低。這樣下去總不是辦法,死死下也要找個方法繼續寫下去,不然可能撐得過今年就撐不到明年,這可不好。於是,在剛過去的元旦本人心血來潮,想起去年很喜歡的blogger跳坑玩一星期三篇的活動,於是想想自己大概應該可以完成,就開始到大馬部落在某社交網站的群組揪人。揪人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可以找一群人互相鞭策,然後跳坑這回事自然要越多人陪死才越有趣不是?老師都說過了獨樂樂,不如眾樂樂*開心轉圈圈*~
前几天真的过得很恐怖,上一篇才说自己行尸走肉(好像有,好像没有,还是自己这次过分夸张?),就马上有现眼报了,所以以后说话可得小心一点。怎么说呢,过去几天忙到天昏地暗,惊天地泣鬼神。那种忙碌,就好像是你被一根麻绳紧紧箍着你的脖子,然后麻绳的另一头,是一个仆街骑着快马(说到这里,胡叔叔的亲戚刚骑了金马,恭喜啦。希望很快轮到胡叔叔)拖着我。那种速度,恐怕你会宁愿驾车10公里/小时都不要被这样的速度拖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