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不愧是所谓的盗版天堂,连翻版书本也能够堂而皇之地登上书展现场。而且,还吸引了一群人去购买这才“吃力”(jia lak)。
今天大概十一点多,熟睡中的我被吵醒,我以为老妈子要去另一个国际书展(当然,本文不提这个),所以就快手快脚梳洗换衣服咯。谁不知,上了车老妈子才说是去吉隆坡中华大会堂的书展,晕啊……因为去年已经去过的关系,所以对那边的书展并没有什么好感,翻版书买得过咩?没办法,贼船已经上了,唯有安安分分地到达(盗版)书展咯。
和往年一样,现场所见几乎全部都是翻版的书籍(因为很多中国书的发行商,所以只有一些中国出版的是正版),尤其是港台版的(电脑书籍除外)。本来看了一两本合意的,但是想想还是买不下手。这就算了,午餐后,我们一行人(除了我和家人,还有我一些亲戚)到附近的茨场街(闻名的盗版街)去走走,因为想找找看有没有好的背包。结果还是不出我所料,放眼看去全部都是差不多同样的东西,而且看来都是假的……此外,整条街乌烟瘴气,并且盗版光碟小贩堂堂皇皇地把自己的货色摆卖出来,很明显看得出茨场街的美化带来了很多生意给他们。唉,这样子就过了半天,什么都没做到……
原撰写人:Javaman(aka David)
啊!!!!。。。。(吓醒)
朗亮妈哭着说:孩子。。。孩子。。。你怎么了?
朗亮:啊。。妈妈。。。我在那里?我头好疼呀。。。怎么回事?
朗亮妈:你怎么躺在7楼楼梯这里了,我刚刚去麻林家去找你发现麻林痛苦的躺在床上不停的叫你名字,我马上打电话给医院去急救,但是她一路上一直呼呼这你名字,叫你别去7楼,我已经通知她家人了,这到底怎么回事。。。孩子
朗亮:没。。。。没什么。妈,7楼有人住吗?
三年真的可以改變很多事情的樣子。之前因爲要再寫小說意念致殲,所以有約略翻閱一下上一本小說集。沒想到一翻本人就恨不得快點燒掉。這寫得也太差,尤其那個時候很愛不斷跳躍時空所以看起來更是亂。當時到底哪裏來的自信,明明大家都說亂了但還是一意孤行?不過換個角度,現在看得出很亂,就表示這些年來應該有所進步。但願幾年後重閱今年寫的這篇,不會有同樣的感覺。
虽然看不明白电影在说什么,但我还是得承认她在感恩节时说的那句话,她的确是个幸运的人。故事的主人翁Liz GroceriesGilbert,其实是预先领了这本书的版税然后出门溜达了一年回来才交货的,你说这是不是很幸运?!好吧,撇处幸运不说,这是我第一次在大荧幕上……其实技术上来说是第二次看到传说中的Julia Roberts(第一次为The Valentine’s Day)。这次看到她比在情人节电影的时候看起来更脱俗更有气质了一点,感觉她还是比较适合演绎都市里发生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