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每週三文的挑戰就這樣到了第四十周的最後一篇了。真受不了如此公式化的開場,奈何本人真的無法寫出什麼驚世駭俗之說。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其實理應會很雀躍。可是另一方面,由於寫跳坑文已經成為不知不覺一種習慣所以覺得倒也沒什麼。不知道其他跳坑同仁們,在此刻會有什麼樣子的心情呢?
换完车子然后开往通讯器所说的地址途中,后面原本穷追不舍的高孟在这近乎一小时的车程完全没出现。大概暂时是甩开了他吧,可是刚才预感的画面却让我不得不提高警惕,深怕高孟会在什么角落突然冒出来,希望刚才看到的是幻觉吧。很快的,裴达突然在一个小木屋前停了下来,看起来还真的不太起眼,不就是个普通的木屋吗?
长这么大大概也是时候学学怎么煮东西了,总不能餐餐煎蛋公仔面白饭捞酱油吧。可是同时间却又不想毒害全家那怎么办?那就只好等父母亲都不在家剩我一个(偶尔还有我妹客串当白老鼠)的时候在我妈的厨房玩乐实验好了。经过几次的实验后,其实得出的结论是──味觉不敏感的人不适合下厨,就算是煮给自己吃好了,呵。(接下来爆多图)
嗯,个美国佬(The American)是个很……怎么说呢……还是换个方式再写开场白好了。虽然已经不太记得白先勇的短篇,但是总记得看完有一种淡淡的忧愁。同样的感觉放在这部电影其实还是相当吻合的,不过我得承认我在踏入场之前完全不知道故事是在说什么,在快速浏览电影院网站的时候只能pick up到几个关键字:杀手,枪,George Clooney。好吧,我承认是冲着那老伯进场的,嘿嘿。
有點慶幸讀者不多,所以可以任意妄為偶爾寫寫小說天天連載到結局。但是我生活不光只有小說,偶爾也要來點input讀讀書就是。剛過去的幾天,我剛好一次過讀完兩本,想說可以寫一寫。要澄清的是這兩本我不是一口氣看完的,因為其中一本我至少是看了三四個月才看完。現在有點做不到一次過讀完一本厚厚的書,尤其是剛好翻到的不是小說的時候。這次三個月,說來也算快的。之前看過另一本,前前後後看了大概有半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