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真的可以改變很多事情的樣子。之前因爲要再寫小說意念致殲,所以有約略翻閱一下上一本小說集。沒想到一翻本人就恨不得快點燒掉。這寫得也太差,尤其那個時候很愛不斷跳躍時空所以看起來更是亂。當時到底哪裏來的自信,明明大家都說亂了但還是一意孤行?不過換個角度,現在看得出很亂,就表示這些年來應該有所進步。但願幾年後重閱今年寫的這篇,不會有同樣的感覺。
最近發生頗多事情,有些頗切身但大部份都不是,所以理應在趕稿的我還是不要理那麼多好了。今天要說的,就是關於之前說過要印兩個系列(思念與遺忘)的微型小說的事情。經過多日的拖延,我總算把所有的東西都整理好準備拿去送印了。今天要寫的,是一些排版上和從中學到的一些事情。希望日後如果要自己發行電子書,也有個參考的地方就是。
我得坦白,早在好幾個星期前就從阿甘哪裏聽聞了今年不會有頒獎典禮。所以本來想要參加部落格祭,以圖重溫那虛幻的文藝夢早就破滅了。希望明年還是有機會參加比賽,我是不會放棄的(呈堅定狀!)。不過話說回頭,雖然早就知道但我也沒有早就爆出來,現在提起來似乎真的很馬後炮不是嗎?其實是因爲人家都還沒公佈,我又不是籌委一份子當然也不好搶先獨家爆料啦。所以我還是快點跳過這個話題,然後談談正事好了。
我必須承認我對事情很多時候都不是很上心,所以對一些社區保育活動一直都沒有很熱衷。頂多也不過是去參與湊個熱鬧,畢竟有時候人數也是很關鍵的。所以我的態度,應該算是介乎與關心跟不關心之間搖擺不定。可是這類的活動去過幾次,就算再不上心,再不在乎都好,始終在心裏還是會留下印記。就拿前幾天在各大社區網站,甚至在各大傳媒看到蘇丹街樂安酒店就這樣走完了最後的日子心裏還是不好過的。
今天要說一個已經很過氣的集玩具活動,這裡說的不是那個膠囊人。不過看標題大家大概也猜到是什麼,其實也不過就是陪伴我一起長大的哆啦A夢小叮噹啦啦啦(哪裡有自己破自己哏的)。其實我算是頗早收集完畢的,但是因為剛好一直擠不出時間來寫,所以就一直拖到快沒東西寫的現在才放出來。話說透過這個油站便利店推出的活動,我算是第一次見識瘋狂的人們是怎樣來玩收集玩具這樣的遊戲。說起來我跟我妹真的不得不甘拜下風,肅然起敬這樣。
前天坐在身在建築業朋友車裏,在偏頭痛找上門來的當而,耳邊聽到的是他帶點抱怨的語氣說着地下鐵工程的事請。其中之一,就是關於老街拆不拆的問題。細節其實我記不得清(我在偏頭痛中咧),但因爲不熟悉,所以當時也沒過多在爭辯就是。反正最後我暗自下的結論就是,但願老天不會那天突然間降下政府突然徵用他家土地。我可以瞭解因爲立場的不一樣所以思考邏輯的分歧,但是那種近乎不計人情的話語實在讓人聽了不忍。
最近剛入手了一整套哆啦A夢的玩具,所以死死下清掉了家裏共用書櫥的一個空間用來擺放。可是空掉了一個櫥格卻發現代價如此之大————一堆童書無家可歸。經過一輪的思前想後(明明決定得很爽快),就決定要將之全部送出去。畢竟我跟我妹都二十好幾了,這個年紀再去看這些童書說實在有點不甚適宜。所以想着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就乾脆全部拿出去送人好了。首先是看看家裏有誰人要,如果沒有人要,就乾脆放上這裏看有沒有人有興趣。
自從我的macbook暴斃後,我就寄用我爸的電腦辦公。本來嘛這也沒什麼,誰叫自己這段日子仙都不仙下咩。前陣子再度入手的toptop,甚至是那部已經快有十歲的老機不要說是拿來寫程序,就算用來跑個Ubuntu也有力不從心之感。特別是那部筆記本,十年前運行Windows XP是可以跑得飛快,十年後裝了個最efficient的gentoo開Google Chrome瀏覽多兩個頁面分分鐘會系統崩潰。
本來也就打算在部落格祭當天邀請諸位跳坑的朋友一起聚餐,可是沒想到事情在昨天突然有了點變化。話說我本來是問大家在當天的聚餐要做什麼,本來也只是想大家很靜態這樣聊一聊。或許如果家裡有要送出的書,就拿出來交換或相贈(兩者好像沒有分別)這樣。畢竟自己不是什麼太sociable的人,所以對聚餐中實際上要做什麼真的沒有什麼概念。說實在,如果沒有人提議要做什麼,我大概真的可以很安靜度過整頓聚餐的。
雖然上過幾次他本人的節目,但其實並不是什麼忠實聽眾。雖然之前學游泳的時候常常在塞車路上聽到他介紹的搖滾樂覺得很有趣,但每次只是聽一半沒有一半。儘管並不是他的什麼粉絲,但是心底著實對他還是有點敬意的。有人說他標新立異,曲高和寡,可是本地廣播圈正獨獨缺有膽量介紹冷僻東西的節目。雖然是沒有私交,但幾次上節目後,甚至很隨性的聊話當中還是感覺出他是個好人無誤。
犹记得当时大概是升上中一的时候大伙回母校聚会还是什么的,有个同学抱怨自己在新的环境尚未找到朋友。当时,我们小四到小六的级任老师就鼓励她写日记。我记得当时她是这么说的,日记是你最好的朋友。当然,健忘的我还记得这样的事情就已经很惊天动地了,麻烦放个鞭炮,谢谢。说到哪里了,哦,不过很可惜,不过不重要,因为我不记得这件事情发生在谁的身上。其实突然会想到这个,是因为在报纸看到有位专栏作家写关于日记的一则故事。不用费心去找了,因为看到就是看到,看不到也不用太可惜,因为强摘得瓜不甜(我再说什么啊)。好啦,应该是昨天的南洋商报副刊里的某专栏。
不知道是不是那個角色太深如民心,我剛開始寫這篇文章還以爲這是我第一次看Hugh Wolverine Jackman演時裝片。可是因爲實在太好奇了,這傢伙不可能近幾年只是靠Wolverine過活的(事實上其實他應該可以),所以翻一翻才發現還有這部Real Steel(看過但沒寫影話就是)。之前暑假檔我錯過了讓他大紅的角色自傳片續集,但是跟朋友看Riddick時看到這部片子的預告片正好對胃口所以一直都在念着要去看。
附身這個現象,如果背景是講華語的世界,那大概會拍成驚悚鬼片。再不然,創意的極限也只是拍成鬧劇(如開心鬼之類)。雖然不見得說好萊塢出品必屬佳品,但能拍得如此炫目真的不得不寫個服字。其實抽掉附身這部分的話,片子的內容就會變得很普通。是說若沒有這個橋段的話,用乏善可陳來評斷此片真的其實不太過分。不過端出了是Twilight系列作者的名號,本片的劇情算起來應該還是算比預料之中要好一些。
前陣子剛寫完思念系列的時候,因朋友生日就排了一本紀念文集給她。在看了幾篇,她問了我一個問題,“你有要成為一個作者麼?”。說實在,寫了這麼多文章,我似乎真的沒有認真想過這個問題。甚至作者這兩個字,到底意味着什麼我到現在還沒有什麼概念。尤其是現在只要有鍵盤在手,會老作的要自稱作者真的好像沒關係。再不要臉一點的,出了兩本書自稱作家的也不在少數。是說到底要到什麼程度,才能撐起這個名號?
今天午饭时间,我一个从槟城来的同学问了一句让我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他的问题。“Jeff啊,涅,在KL一对情侣是不是不能搂搂抱抱的?!?”。换做是五年前的我,我会给他这个反应——(=.=|||)。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因为就在几年前,好像是去年,我们无所不能的bolehland国土上就出现了一对情侣手拉手接获传票的新闻。而且新闻还闹大到国际媒体上,让全世界的焦点都放在这一宗发生在号称文明国土上的“罪案”。所以,除了短暂的茫然,我不能给他什么更好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