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面对我的父亲我真的希望自己能够杵逆一点。从来没见过这么野蛮的人。我自己的立场是反正大家都是一家人就互相容忍,因为大家天天见面,吵起来之后会尴尬。但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犯我的底线,我真的应该继续忍下去吗?为什么我一定要掩饰自己的情绪,为什么我的情绪一定要被包装起来?我不是家里的天皇巨星,我不需要为了销量,为了自己的欲望,为了任何事情包装我的情绪。我之前所认为的难道是一种错误?一而再的忍让真的值得吗?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把我放的好好的东西在他眼里看来“阻街”而一把把它抛开。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他要求我帮他打文件的时候把整份文件丢在地上。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诬赖我拿了他自己不知道放了那里的东西。后来找到了也当没回事,那么我之前所受的冤枉到底价值在哪里?那我一直以来受到的委屈到底是一种“戆局”还是“伟大”?当他每次对我发脾气时我的脸色稍不好看一点就要给他骂“你什么态度!”的时候,我不想去回应,那是一种风度还是认输的表示?我为什么一定要在他的面前变成一个连人都不如的形象?尊重这东西不是双向的吗?你不尊重我,我为什么要把你放在我的眼里,我呸!
无可否认,从小到大,我衣食无忧的确是值得感恩。而我也自问非常感恩。但是,这并不表示他可以用这个理由“哒”我,用以上种种方式贬低我。从小到大,我印象中从来没有一次因为自己在课业或者其他方面得到好成绩而得到他和我母亲的赞赏。唯一一次例外就是我的laptop,当然,我应该更期待的是口头上的小小称赞,但是也没有。这就算了,得不到他们的肯定并不会给我带来太大的失望,因为我对他们给我的肯定那种欲望已经越来越淡化了。况且,我从自己或者我的朋友师长等等也能得到自信心的建立。反而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他和我母亲为了我的无论大小错误都用极端的方式处理。我几乎能够记得每一次我犯错儿受到的处分。印象最深刻就是我在大概十岁的时候,不知为了什么事,可能也说不上是什么错误,而被他那一支很粗的藤鞭很用力地扫向我的手臂。我印象很深刻是因为那次是我唯一一次被打到流血的。或许是因为当时年纪也不小了,而且我也认为自己没错,所以倔强起来连眼泪都不滴下来。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以沉默表达我的愤怒,我搞不清楚这是不是一种风度。我竟然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忍受他的无理对待?我还要面对这样的愤怒到几时?
这阵子除了自己的事情,也听说了一些别人的事情。有时候东西听多了,尤其是有共鸣的时候,会有一种想要用什么形式写出来的冲动。晚上从大学开车回家途中一时心血来潮想起了一段,后来在这个我应该睡着的时候,在忙完了手上需要做完的事情后突然想起了那一段词,结果就索性再组织一番化为一段字。其实是也可以写成一篇极短篇的,只是最近喜欢了类似诗词般的短小精悍,所以再度尝试一次。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鬼骑士不适合这出电影,从我的角度,从我小时候受到的“教育”,鬼应该是那种长袍挂身,或者没有脚没有下巴的物体,所以Ghost Rider这部电影的名字我觉得很有趣。回到正体,昨天,我又来一次过看两部电影,第一部看的,是这部,另一部,也就是下一篇会写的,既然等下都要写,那就干脆等下再揭晓。这部电影由Nicholas Cage先生以及Eva Mendes小姐挂帅,和一般的漫画英雄电影一样,首集因为有很多东西需要交待,所以有一点沉闷。不知道为什么,我发觉到鬼(佬)片很喜欢魔鬼这个题材,呵呵呵呵。
小時候我住在組屋,所以小時候,我媽一直都處心積慮把她的兒子鎖在家不太讓我出們。所以從小,我最愛的購物行程就是去書店去書展(啊不然你以爲那些十萬個爲什麼怎麼來的)。其實我有點懷疑,我不是讓漫畫書養大的原因有一些經濟上的考量。原因是一般來說,要翻完一本文字書,會比漫畫來得慢。可是這也未必,因爲之前爲了看完Oliver Twist,我因爲語言不通(看不懂不是這個年代的英文)真的是跳過了很多細節進度飛速。
自從我的macbook暴斃後,我就寄用我爸的電腦辦公。本來嘛這也沒什麼,誰叫自己這段日子仙都不仙下咩。前陣子再度入手的toptop,甚至是那部已經快有十歲的老機不要說是拿來寫程序,就算用來跑個Ubuntu也有力不從心之感。特別是那部筆記本,十年前運行Windows XP是可以跑得飛快,十年後裝了個最efficient的gentoo開Google Chrome瀏覽多兩個頁面分分鐘會系統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