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我写作的习惯,就不得不提我小学的周记了。记得当时还小(四年级吧),不太懂事,写了一则日后想起有点好笑的所谓“诗”打算去参加征文比赛。可是这个征文比赛需要得到校方的印章,所以我胆粗粗问了我级任老师从那里可以拿到。看了我幼稚的“诗”后,不知道老师是不是太过好心还是什么的,竟然鼓励我继续然后帮我搞妥参加的表格。虽然最终没有得奖,但是之后我发觉我最喜欢的作业变成了周记,因为我常常在自己的周记写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所谓“诗”,也糊里糊涂的成为带动全班写“诗”的风潮的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热衷于此道的不止我一人,比我更为热情的大有人在)。原因是老师已经看厌了大家一直抱怨功课太多的怨言(我们的周记是你喜欢写什么就写的),而鼓励我们去观察身边事物的美妙之处,再用不同的题材写出来。
上最后一个学期的时候,我在早上上课进课室之前突然开始有了一种习惯,就是抬头望天。在那个时候,老天爷可以说是主宰着我的情绪的一个主子。那个时候其实是我自己受压最甚的时候,所以就毫无原因的开始爱上满天的蓝天白云。当然天无百日晴,偶尔还是有阴天乌云满布,甚至还有一些时候是大雨滂沱,那么那一天,再好的情绪也会因此而鋪上一层浅浅淡淡的乌云。是的,在那个期间,我是个极度情绪化的死仔包。
很久没有写观后感了,其实写这篇之前应该写写已故Yasmin Ahmad的遗作——Muallaf的。这部电影同样也是某人的遗作,也就是Heath Ledger。The Imaginarium of Doctor Parnassus其实算是一部很超越时代的奇幻故事,整个故事无论是放在什么时代都可以拍得很合理。这部片子的主调是跟魔鬼(Tom Waits饰演)打赌的游戏,只不过这次在赌桌的另一方不是什么上帝之类的角色,而是一个东方色彩很浓厚的白种修道者。也因为跟魔鬼打赌的是凡人,所以凡人赢了得到不死之身,虽然这不死之身并没有带来永恒的青春。
今天虽然迟了点出门,但是巧合之下给我听到仙家在利用大气电波说白痴才说得出的话。话题是从逃避国民服务的惩罚开始,仙家和仙家wannabe就开始讨论逃役的惩罚是多么多么严重云云,然后说了我还蛮同意的一句话:监狱已经爆满了,作奸犯科的不去处理,反而向这群少年开刀。接下来他说的,我想明天如果日报的头条是“名dj疑祸从口出而惨遭杀害”…
记得前几天我说过要考虑转型吗?转型的原因是我觉得自己有点太长气了,今天突发奇想,转型路的方向大概已经决定了,只是要怎样实行,还有一点点的问题需要解决。不过,说是转型大概有点太奇怪,因为我预定的就是开一个新的blog,而这个blog将继续维持现状,所以应该说不上是什么转型吧。新blog会走什么样的路线想必大家应该会很好奇吧,会是podcasting吗?还是图片为主?还是露宝逗趣影片?又或者是无聊人style的短篇blog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