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叉人们?交叉和什么字母最像?我不是在走悬疑路线,所以还是说好了,交叉=X,人们=Men,组织一下,你就会知道这个post是在说废话X3:The Last Stand(X-Men3)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不会那么早去看一部电影的,你猜对了,是人家约我去看的。因为某些技术上的问题导致我们多了一张戏票,所以迫于无奈之下,只好让它悬空(鬼咩,我朋友的朋友全部都散布全马——放假中的原因全部回乡,而我的朋友就全部集中在KL……都怪放飞机的那位仁兄)。
哈哈,此F4非彼F4,此F4乃宣称最长寿的漫画英雄人物Fantastic 4是也。不过话说回头,F4这个字眼最近也蛮常听到。最劲爆的当然是那四个“辣妹”级的“美媚”组合,不过不知道他们成军来干嘛的。然后最近F4好像翻红了,是不是?
嗯,还是说回这部电影。今年来说,这部片子是唯一一部(到目前为止)上映两三天内我跑去看的(刚好没什么电影好看的关系)。为什么通常我比较迟才看的呢?因为不想和一大堆人挤的关系咯,再来,戏院会比较少人,比较静。哦,又扯开话题了,还是回来吧。
嗯,电影基本上拍得不错,说得上是拍得最有趣的首集漫画英雄人物电影。可能是四个主要角色的关系吧,没有其他类似电影只有一个人撑起整部电影的主要故事。嗯,故事大纲想必大家都能倒背如流了,就是说一行五个人到宇宙进行探索,然后全部人因为遇到意外(宇宙射线的冲击),所以得到了超能力。而作老板的因为受不了这场意外带来的经济上的冲击,所以成为奸角。而其他四人则忙着设法恢复原状(很奇怪吧?)。不过其中一个要恢复原状倒是情有可原,因为比较不幸的他变成石块人而且自己自己的妻子无法接受而选择离婚(可见婚姻是多么的儿戏……海誓山盟原来都是bullshit)。
然后呢,就是奸角因为认为男主角(应该是吧,F4的头头)得到太多,而自己失去太多,于是展开了一连串的报复行动。然后他就挑拨离间,滥杀无辜无恶不作……最后呢就很例牌的F4 收拾了他,不过似乎不够彻底(后面有伏笔)。就是这样,如果你不是去感受特效的话,这部片子还真的只能娱宾咯。
不愧为本年度最令人期待的电影之一,本片拍得非常棒呐。大概为本年度我看得最爽的电影之一。
因为对之前的蝙蝠侠电影印象已经非常模糊,所以把这部电影当作重新认识蝙蝠侠倒也不是坏事。个人蛮喜欢这部片叙述故事的方式,可是可能是因为这部电影的色彩偏向黑暗,所以很多镜头看得不是很清楚。
故事的前半段,可能是前传的关系,所以花了满大的篇幅交待了Bruce Wayne的背景。和前几年的Hulk一样,前半段略嫌沉闷。不过因为故事时间穿插拿捏得不错,所以戏院内还不至于呵欠连连。令我吓一跳的是Bruce Wayne处理那个囚犯的方法,感觉上和直接杀了他没什么两样(反正一场爆炸下来大家还是一嚄熟)。
还有一点我个人觉得很无稽的是,既然水源已经受污染,被蒸发后将释放出有毒气体,事先应该已经有迹象才对(当你煲水的时候,水滚会发生什么事?),怎么没有交待?呵呵,是不是吹毛求疵了一点。不过撇开这些不说,这部片子要探讨的是各人对怎么样实现正义的方式,而不是这些小细节。
最后要说的是,男主角(Christian Bale)和女主角(Katie Holmes)好像不很配,呵呵。或许Batman由TomCruise来演比较有话题性质,就好像人家Mr. & Mrs. Smith,呵呵呵。
第一次一起进入平行世界是个很难得的经验,昌哥在进入平行世界后利落的将自己装备起来的工夫,着实让裴达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待穿好了随手拈来的衣服后,他们俩就开始搜集一些工具,手脚必须得要快,否则被发现就不好了。那是一家不太大间的货仓,在仔细寻找后,通过刚才在通讯器看到的一些指南,昌哥很快的就顺利找到了藏得很隐秘的两支手枪。看来这家看似普通的文具货仓完全不是外表看起来的那个样子。
行街故事本来已经告一段落,但是这几天话题仍然很热,出席者依然热血继续分享所见所闻自然不在话下,但没出席的仍然没闲着。没出席的,有些在得知(或事先已经知情我就不知道了)街头上的同胞被催泪弹攻击被水炮车追击,甚至手机讯号受干扰时,就大肆马后炮说自己早有预料早已经警告不要上街游行这不值得云云。另一些,则是在事后不断冷嘲热讽,甚至到最后一票人在网民的舆论压力下出面下跪什么的。
刚刚暂时弄好了Flickr的东西。这个时候才发觉到Picasa是多么的好玩。因为一向来都是用Picasa管理我的图片的,所以发觉到它也可以用来结合Gmail的时候就雀跃得不得了。呵呵。第一次惊喜就是上个星期发觉Picasa+Hello+Blogger这么方便。今天发觉到结合Gmail,Picasa就真的天下无敌了,哇哈哈哈。至少我帮我的小表妹发图片时不用那么麻烦。看来在近日将要帮表妹迁站到Lifelogger了,因为Lifelogger也可以用Email直接传图!
首页左边就可以很清楚看到我目前Flickr放的一大堆图片,有兴趣者可以电击看看。
最近请不要随便玩文抄公的游戏,请不要随便抄我的文章(大概也没有,有的话要三思,请看看文章末端),不然的话,可以看看这个。现今blogosphere最神憎鬼厌的就是抄袭,所以如果你要以身犯险的话,你要做好的,不是要等待被人唱衰,而是比唱衰更加让人觉得网络人生充满绝望的blog衰。不过,被blog衰也有好几个好处,就是——你会很出名,出名到大家会掏腰包写一篇post来promote你的blog(网页流量是要钱的,使用免费服务如wordpress.com/blogspot除外),然后你的blog就不用愁没留言,因为大家都会很踊跃的数落你。你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文章没有被欣赏,因为大家都会引经据典告诉你那一部分跟谁人的那一篇在那个时候发的雷同,到时候雷公电母就会出现唱大戏给大家看。你看看你看看,有这么多好处,你怎么还不去随便找一个人的blog来抄?!不过千万得挺住,不要好像之前那个失败的copycat一得到流量就“嚼完松”,这样是很失败的。要相信我,就算你要“嚼完松”也要问过搜寻引擎的公司能不能放过你,不然你的blog就算入土为安,它的尸骨是不会寒掉的,它的灵魂还是会透过搜寻引擎的快取(cache)让你觉得冤魂不散。还有……
本来是前几天就应该post的,可是见鬼的在这个星期的长假我竟然挖不到时间来慢慢煲这段观后感(不要再说我写影评了,感恩)。话说星期三当天,因为很久没享受用超级廉价的价钱看电影所以趁着长假死都要仆着去。本来是打算一次过来两部,可是却配不到适合的时段(本来还想再挑战东邪西毒的),只好在百般无聊下选择了这在我的list内排比较后面的The Ga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