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篇延了又延的post,实在很对不起每天接近1000个hits的点击率(不过好像只有30多%是人来的,其余都是搜寻引擎的机器人)。在这里,我……继续写我的(没什么好道歉的,我的blog又不是为了你而生存的,哈哈哈哈)。好啦,其实是说前几天劳动节我跟妈回了她乡下——叻思(Rasa,我妈和老一辈的都读“la4 si1”)。听过老妈子说,以前叻思是一个满繁忙的小镇,繁忙的程度甚至不输于目前的吉隆坡,因为当时那边生产锡矿啦。不过随着锡矿的减少,那边的发展也开始慢慢的停顿下来了。可是最近几次下去都深深的体验到人事已非这个词儿的力量,因为不止路变宽了(附近好像有工业区还是水坝还是什么的),而且树也变少了,还有的就是独居老人也变多了。
因为旧站的程序我没时间更新,所以迫于无奈下只好暂时关站,没想到竟然有几个王八蛋在我的地盘撒野灌水。为了遏制这类事件继续发生,我唯有把留言版的留言功能关闭。如果大家继续看到我的旧Blog有这类事情发生,可以留言通知我。
唉,人就是那么的无聊,也不懂为什么。最近小弟忙到就来连阿妈都不认得,除了麻鬼烦的Case Study,还有很多测验将会在接下来几个星期接踵而来(详情可以参考之前的英文Blog)。天啊,我可以说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时间那么不够用。呵呵呵。
前几天第一次Post上第一个英文的Blog post,昨天(截稿时已过半夜12点)晚餐朋友向我提起这件事。因为那则Blog内有附上一个超连接是把之前F4的电影观后感翻译成英文的,结果引发不少笑料(不过小弟是无辜的,我没时间去查看啦)。结果我写了两个字的英文直接翻译,然后两者合起来就成了笑料。那两个字就是,Spice(香料), Girls(女孩/姑娘们),结果结合起来应该是Spice Girls(辣妹),可是却变成“香料姑娘”。呵呵呵,可能目前的科技发展还无法完善地把某字和context相互配合翻译所以类似上述的笑料其实很容易发生,呵呵。
嗯,除此之外,可能有人会问我,为什么这个Blog变成半番唐的Blog?这是因为我有一些朋友自小说英文,完全不晓得中文(不过就算会中文大概也接受不了我的语法吧)。所以,为了扩大读者群,没有啦,只是身旁的Blogger全部都是英文Based的,所以为了顺应潮流,我就也Post上一些英文版的Blog咯。不过呢,嗯,因为小弟的英文程度有点抱歉,所以如果有污大家的眼睛,可以尝试去看医生,因为吹沙入眼可大可小。
最后送上一个朋友送上的冷笑话一则,某日上课老师问大家的志愿是什么,当然,小朋友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答。
男生甲:“I like to fight, therefore I want to become a fightER!”
女生丙:“I like to write, I want to become a writER~”
到小明了,他很骄傲地说:“I like to draw, I want to become a drawER~”
陽光像是不用本的一樣暴曬著大地,連坐在樹蔭下的男孩都還能感受到那股熾熱。在這悶熱的下午,他只能隻身一個坐在這大樹下。眼前只見一群同齡的小孩,在仍然炎熱的傍晚盡情揮灑著汗水。大夥是那麼盡興地狂奔、打鬧和尖叫著。可是在這一切發生的同時,自己卻只能坐在大樹下看著。為什麼我不能參與?為什麼那小子明明昨天才跟全部人大吵一頓,今天卻又像是沒事兒一樣又混進去一起玩那麼不要臉?為什麼那個每次玩個兩下就發脾氣說不好玩的女生,每天都那麼掃興每次都在?
说的是构图,其实前几个星期为了要交一些过去拍过的照片给老师看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照片普遍出现的问题是——照片要不是拍得太杂乱,就是拍得太平面,简单来说就是没有重点,那么要从这么多很平淡的照片选出一些能看的几率几乎等同于碰到彩票jackpot。这批照片是还没有从老师那边拿回来,所以我还不知道除了上面说的,还有什么毛病。当然,说完了构图,实际上我的测光基本上还是很不稳定(好啦,我有一个常在放空的脑袋)
说来话长,其实要说起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话说星期一因为答应了两个朋友一起去溜冰所以放学后我们一行三人一起出发到Sunway去。抵达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先吃晚餐啦。吃饱喝足后因为我有些唱片要买,所以先去唱片行(结果买了一张张惠妹的“我要快乐”给自己,两张林俊杰的“曹操”,一张送人做生日礼物,还有一张是帮我妹买的)。嗯,溜冰过程不太顺利,但是总算在一个多小时后出溜冰场的时候我已经能够不依靠把手溜了(虽然并不是很稳,偶尔还是会跌一下。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朋友说我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我觉得自己溜得有点狼狈,哈哈哈。)。溜冰后给我的最佳纪念品,就是因为鞋子的关系,我擦损了脚踝(痛死了),还有就是因为一直乱冲乱撞的关系,我的腿有点疼(第二,第三天痛到要死)。当然这个并不是重点啦,重点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说到我写作的习惯,就不得不提我小学的周记了。记得当时还小(四年级吧),不太懂事,写了一则日后想起有点好笑的所谓“诗”打算去参加征文比赛。可是这个征文比赛需要得到校方的印章,所以我胆粗粗问了我级任老师从那里可以拿到。看了我幼稚的“诗”后,不知道老师是不是太过好心还是什么的,竟然鼓励我继续然后帮我搞妥参加的表格。虽然最终没有得奖,但是之后我发觉我最喜欢的作业变成了周记,因为我常常在自己的周记写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所谓“诗”,也糊里糊涂的成为带动全班写“诗”的风潮的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热衷于此道的不止我一人,比我更为热情的大有人在)。原因是老师已经看厌了大家一直抱怨功课太多的怨言(我们的周记是你喜欢写什么就写的),而鼓励我们去观察身边事物的美妙之处,再用不同的题材写出来。
一宗小孩失踪案引发出来的舆论实在令人觉得心寒,拋開所有其他的因素,且先看結果,小孩終究還是不見了不是嗎?既然小孩不見了這對父母親已經飽受巨大的心裡壓力,那把指責加諸在他們身上是應該做的事嗎?如果我身邊的朋友跟社會的結構相若,推算起來,這個社會裡指責的人應該也不在少數。幸運的是,這對父母尚算堅強(我先assume沒有前幾年親生父母殺害小女兒的慘劇發生),並沒因此被輿論擊垮。可是這樣一來,會不會使得接下來遇到這樣遭遇的人不敢站出來報案,畢竟小孩走失十之八九都是父母的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