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頗多事情,有些頗切身但大部份都不是,所以理應在趕稿的我還是不要理那麼多好了。今天要說的,就是關於之前說過要印兩個系列(思念與遺忘)的微型小說的事情。經過多日的拖延,我總算把所有的東西都整理好準備拿去送印了。今天要寫的,是一些排版上和從中學到的一些事情。希望日後如果要自己發行電子書,也有個參考的地方就是。
有时候,当我火滚到必须要找地方发泄,或者upset到必须要宣泄我心中的不满的时候,第一个地方,就是我的这一个blog。如果对事情的不满倒还好,但是如果牵涉到人的话,往往会让我很难做。当然同样的难题,也发生在我想写一些让我的心情很愉快的事情。因为牵涉到第三者的事情,我不敢,也不可以把他的身份就这样抖出来。这样对他的隐匿权,有极大的侵犯。可是这些东西又犹如鱼骨哽喉,不吐不快。要怎么样子解决呢?熟悉我的blog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很少,除非是得到当事人的批准,都很少很少(说很少是因为我怕自己曾经犯过这个错误,毕竟我只是个凡人)把当事人的名字透露出来。
吓到归吓到,午餐还是得吃的,更何况我约了人。待我的理智恢复后,就收拾好心情挂上灿烂的笑容准备下车。才刚下车,对面停车位刚好有人也在下车,原来是比比和他的男伴。一切都是那么得凑巧,而且凑巧的程度真的可以媲美市面上所有的所谓畅销书排行榜内的故事。还是很凑巧的,刚好比比也察觉到我站在她对面,于是我们双方把车子给锁好后就彼此走向对方寒暄一番。这时他的男伴并没有随同,而只是怔怔地呆在原地。
原本的撰写人为:绮婷(aka ET/YeeTeng/Teng)
朗亮带着摇摇欲坠的身体走向七楼
… …周围的气氛跟平常的楼层完全不同…
… …只是[稍微]静了一点而已…
… …不需要害怕的…要定下来…要定下来…
朗明那样的想着地一步一步,慢慢地顺利下到楼下第七楼。
推开了楼梯门进,朗明望了左边的走廊
… …没什么异样啊…
再望了望右边的走廊,朗明睁大了眼睛
… …咦?!平常的房子走廊的左边的,为什么七楼的却多了一间房子在右边了?!…
… …一定是这间房子搞的鬼…到底这间房子了发生了什么事?…
… …为什么对付麻林?…
朗亮走向右边的那间房子,伸手想打开门,[卡]了一声,朗亮又开始觉得害怕了。 (more…)
希望這是最後一次就分手的事情爲主,不過對方仍然很努力在刷存在感。才在剛過去的星期三,我才因爲他跑去騷擾我朋友問問題(雖然跟我無關),而去跟他理論和第N次重申我需要空間的訊息。在跟諮商師討論這部分的時候,因爲得重新記起來某程度是感到煩躁的。明明是我被甩,爲什麽時至今日我還在面對似乎不會有終點的糾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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