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我写作的习惯,就不得不提我小学的周记了。记得当时还小(四年级吧),不太懂事,写了一则日后想起有点好笑的所谓“诗”打算去参加征文比赛。可是这个征文比赛需要得到校方的印章,所以我胆粗粗问了我级任老师从那里可以拿到。看了我幼稚的“诗”后,不知道老师是不是太过好心还是什么的,竟然鼓励我继续然后帮我搞妥参加的表格。虽然最终没有得奖,但是之后我发觉我最喜欢的作业变成了周记,因为我常常在自己的周记写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所谓“诗”,也糊里糊涂的成为带动全班写“诗”的风潮的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热衷于此道的不止我一人,比我更为热情的大有人在)。原因是老师已经看厌了大家一直抱怨功课太多的怨言(我们的周记是你喜欢写什么就写的),而鼓励我们去观察身边事物的美妙之处,再用不同的题材写出来。
来分组咯,最近分组变成我们系内最troublesome的课题(其实问题之发生在我们几个人身上,可谓自己拿来衰)。本来已经是分好了,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有一个因为diploma的时候还有科目未清,所以无法顺利继续,所以我们系内人数降到12人。结果我朋友因为不想和新来的同学编为同一组,于是和我商讨重组的事宜。其实我是很想跟她同一组的,但是奈何全系只有4个女生,然后其中两位打算由四位女生自成一个组,所以我也不便出声。我是想和她同一组的原因是她是我们系内比较top的学生,和他同组很多事情应该可以很smoothly解决。说不定还可以提早完成我们的工作。
嗯,个美国佬(The American)是个很……怎么说呢……还是换个方式再写开场白好了。虽然已经不太记得白先勇的短篇,但是总记得看完有一种淡淡的忧愁。同样的感觉放在这部电影其实还是相当吻合的,不过我得承认我在踏入场之前完全不知道故事是在说什么,在快速浏览电影院网站的时候只能pick up到几个关键字:杀手,枪,George Clooney。好吧,我承认是冲着那老伯进场的,嘿嘿。
呵呵呵呵,前两个星期从马六甲回来后,上个星期是保持着中等忙碌的状态,到了这个星期也是一样,天啊,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够好好休息的呢?过年了,除夕夜过得很冷清,在老豆的老家,其实也没有很远啦,在PJ双溪威那一带,去年因为那边供应爆竹的被人抓去导致有点静,今年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怕了相关单位来抓要罚款,今年的夜空相较之下变得冷清很多。冷清归冷清,月旅行(那些飞上天然后爆一声)还是隔几分钟就有一粒,尤其是过了除夕夜的十二点。然后我公公的邻居真的让我之前的猜想成真了,他们真的可恶到在人家的门口放鞭炮放烟花。于是乎我跟老妈子笑言道如果有人上门要抓人,我们全部人可以一起督他背脊给他死。
这次上电台并没有事先宣扬,所以知道我会上电台的人数应该不会超过10人(我是之从我口中知道的)。和之前上电台的经验相比,这次应该算好玩很多了。其实在答应上节目前有点小挣扎,其一是当天是中秋呢,其二是因为吉安是教电影的,而我这次上电台的身份是入围者。担心的倒不是被刁难(基本上没什么好刁难的,我根本就是门外汉,怕什么),而是我怕说出来的东西会很可笑。
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这个时候的感觉,因为现在杂乱的书桌上现在堆积的是我将要送出去的五本短篇集hardcopy。因为不是要出版,也不是要投稿,所以五本copies都是非常不专业的自己写,朋友帮忙校对,一直到自己排版然后送印和装订。成果出来虽然还是很简陋的样子,可是拿在手上仍然是很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