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良久,我也不知道如何把这段故事付诸于文字。总觉得认识一些人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尤其是对我这种暂时对恋爱没有特别兴趣,或者是我的电线没有在感应恋爱频率状态的人。我也不知道是一种福气还是一种烦恼,不过我很喜欢听故事(八卦比较好听的包装代号),所以某程度上应该还算是好处。最近有个朋友失恋了,虽然对我们外人来说当事人其实根本连所谓情网的边边还摸不上,但是对于他,我们还是要有道德的聆听一下他的故事。话说最近他认识了一名女生(免责条款:故事经过润饰,或许和现实有所出入,请不要问我是谁的问题,你喜还的话,可以当作是我的某宗绯闻,我不介意),很有好感,差不多猴擒到要面对面表白。可是,为了保持自己所谓的尊严IMAGE,所以用了很婉转的方式询问女方对他的看法。
想了一夜,还是想不出要怎么写出我对这部电影的看法。说不上喜欢,但是说到讨厌却不尽然,所以这种现象我们叫做——神又是你鬼也是你。嘿嘿,我说的电影就是很少地方会上映的Perfume: The Story of a Murderer。
故事从最腥臭开始,然后从最销魂的香结束(应该是)。有些人说这部电影很形象化把味道散发出来,让你闻到各种各样不同的香味,可是我觉得反而是你的视觉的那种impact更为强烈。除了视觉上的冲击,内心的感觉,我觉得感受到这种冲击的除了视觉外,还有我们的感觉。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本土的教育制度很失败,很悲哀。会这么说是因为前几天吧,听到首相大人说的一句话而有感而发。我忘记了什么新闻,但是新闻内容大概是跟两位著名的blogger被提控有关。造谣的确是应该被谴责的,但是如果谣言轻易就得到信任,那时谁的错?作者肯定逃脱不了责任,但是读者本身真的是那么无辜的吗?特别是这个全A学生你在街上吐一口口水就可能不小心吐到一个的社会。如果读者真的是那么笨蛋的话,我真的可以了解为什么政治人物们常常用人民的情绪极度敏感被煽动的几率很高来塘塞作为阻遏很多事情瀑光,被讨论等等。
2016年對於我來說,是個思維不斷受到挑戰的年份。觸發的點,可以是一件(或一連串)事情,也可以是一樣東西。本來是想說在一篇內寫完,但上一篇寫到最後發現我塞不下另一個課題了。於是我把今天要說的,分出另一篇文章來。今天要說的,是某國(或者一個地域,視乎從什麼角度看這塊土地)準備要修法通過同性婚姻的事情。
经过这次旅行的经验后,以后出门旅行真的要多加注意了。像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回到巴生谷后还没踏进家门就先要踏进诊所了。虽然很多地方没办法去到,但是好在大家的感情的确是比之前要好了,意外收获,可能就是认识多一个朋友吧,嘿嘿。还好本来也没打算能够在市区绕很久的,不然单是交通上花的时间和金钱恐怕加上脚趾头也算不清。因为没有事先约定,所以并没有机会和网上认识的槟城网友见上面,除了Emily,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同行的朋友们似乎爱Emily爱到发疯了,不错嘛,如果在台湾没人要我可以帮你介绍几个尚算不错的男/女朋友(如果你也爱女生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