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久没去看电影了,昨天“终于”可以找到一次可以在没有借口的情况下去看这一部似乎很精彩的电影了。可是没有想到这部电影是那么的长气……长气到我有点怀疑V是不是真的由Hugo Weaving饰演的(因为之前在魔戒和梦幻传真里两部三部曲中他的对话加起来都可能没这么长呢)。而且这部戏中,他变得很神经质的感觉(不是咩?),神经质的程度让我的眼球有点要跌出来的感觉,尤其是在他看电影的时候……
之前说了一大片荒唐言,发觉到如果我不再整理一下我所说过的话,我可能会跌入自打嘴巴的境界。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也为了更好的开始这个话题,我开始去找一些关于这个言论自由的文章。虽然看过我的文章的人并不多,但是也非常谢谢参与讨论这在我的荒唐言里给我指引的朋友。
其实我应该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想法可以写的,只是碍于最近自己的组织能力越来越差的关系,所以没办法很具体的写出我内心的想法。仔细看我上次写的,我有稍稍觉得自己的想法显得不够成熟。可能是我思考的深度不够的关系吧。以下的,我也不是觉得很好,不过成熟的思想总要从不成熟的思想开始吧?
怎样才算为言论负责?负责又怎样,不负责又会怎样?
我不晓得,也不希望这一天会到来。为什么会浮现这样的问题,是因为WTJ发表了关于bloggers的战争的关系。关于这场战争,很抱歉,我其实所知不多,但是到现在为止似乎仍然未见完全停火的迹象。所知不多的原因,是因为事发地点,也就是bloglah那边,我并不常去,我是那种利用aggregator阅读人家部落格的人来的。当我开始嗅到火药味的时候战争恐怕已经发展到了中期了。
才踏出安的家门,泪流满面的安就疯狂地奔了出来从背后紧紧抱住森,任由因止不住哭泣而抽慉不已的身躯牢牢地贴住他的背。一面把满脸眼泪擦在森的背后,她一面哭求着森不要离开,说是没有了他就活不下去。很是心疼的森忍着快要决堤而出的泪水,慢慢地把安的手握着,强压着哽咽的语气要求着安把手放开,说这样对大家都好,可是天晓得做了这样的决定森也已经辗转难眠了好几天。
吓到归吓到,午餐还是得吃的,更何况我约了人。待我的理智恢复后,就收拾好心情挂上灿烂的笑容准备下车。才刚下车,对面停车位刚好有人也在下车,原来是比比和他的男伴。一切都是那么得凑巧,而且凑巧的程度真的可以媲美市面上所有的所谓畅销书排行榜内的故事。还是很凑巧的,刚好比比也察觉到我站在她对面,于是我们双方把车子给锁好后就彼此走向对方寒暄一番。这时他的男伴并没有随同,而只是怔怔地呆在原地。
曾经和朋友笑谈,现在要成名谈何容易,只需要你够胆识去做一些白痴的动作然后把它拍下来,那么分分钟你就是下一个Superstar。到时候,要成为万人瞩目的明星就不需要花时间去参加什么绝对Superstar新秀大赛全民偶像这类越来越滥的实况节目。要成名,需要的不再是时间,因为你和成名之路往往就是那两三分钟的距离。不相信?你应该还记得巴士阿叔效应吧?再不然,把距离拉近一点,新加坡的学生自拍性爱画面又如何?嫌远,或者国情不同?那么我国的“你有没有讲”应该算是和我们的国情相符吧??!
用惊骇来形容当天的感觉……我希望没有整个给人很惊悚的感觉,不过当天的感觉用这两个字在我个人看来是相当贴切的。长了二十二个年头,身为什么多元民族的大马公民,说是第一次去见识大宝森真的是说出来会被人笑到臭头,嘿嘿。今天放工前趁着空档问了问同事关于大宝森的神话,不过她只是说一匹布这么长然后说这是什么许愿还愿之类的节日,然后丢给我这一个link就完事了……
这是我第二次打这一篇文章,第一篇文章随着browser crash然后wordpress没有帮我save到的关系完蛋了。好了,我要重新写这篇东西。基本上在凌晨时分他们在电台讨论的同时,我们几个比较相熟的bloggers也在大气电波外的网络同步谈论着,而引起最大回响的,要算是康仔说的08部落年。部落这个词事实上不是我会用的词,不过为了配合大馬部落的征文活动,我在这里可能会不自觉用上这个词儿来代替我一向惯用的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