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開了電腦裡搜集寫作材料的資料夾,那是很多年前為了一篇未完成的故事準備到一半的。故事的主角,是個晚年為了公眾利益發聲不惜得罪政府的人。若還要說起著老人家早年從軍時的英雄事蹟,從蒐集到的資料來看說上個一頭半個月可能還說不盡。可這麼偉大的一個人,到老卻死得沒人知曉。要不是這兩天有新聞出來指證說死因不單純,大家可能早就淡忘了這個人。
記憶如果永遠停留在最美好的畫面,那是一樁美事。今年的部落格祭,在剛過去的星期六落幕。這一兩個月的正式籌備,可說是障礙處處。中間耗時最久的,大概就是場地的部分。不知道為什麼,這天彷彿是什麼神秘的黃道吉日,問過幾個地方都吃了閉門羹。結果光是確定地點,就把我們五人忙得焦頭爛額。如果要為這次出席人數再創新低,找一個原因的話,我想太遲確定地點是最大的致命傷。
是個清晨,一個天空飄著綿綿細雨的清晨。
從輕快鐵看出去,那面玻璃窗佈滿了一滴滴的水珠。外頭的景色,亦隨列車的行進快速移動。呆坐在裡頭望出去,就好像看著一副永遠轉不回起點的走馬燈一樣。那是個週末的早晨,穿正裝上班的人本來就不多。也不懂是不是剛剛的那一場大雨,在列車裡感覺搭車的人好像太少了一些。乘客數量不多,於是乎大家都坐得很鬆散。對比起平日的熙熙攘攘,今天似乎不見多少人站立。
六十一分鐘
他看著手上的懷錶,中間大大寫著六十一,秒針則慢慢地順時鐘轉動。中間數字跳到六十的當兒,周遭的一切全部突然像是著了魔般陷入停頓。他抓緊這六十分鐘的機會,再一次不費吹灰之力打開了公司的老闆辦公室。這熟練的程度,也拜這幾個月日復一日的練習所賜。從一開始在這魔幻一小時偷取老闆的鑰匙打模,然後就是不斷練習怎麼快速潛入公司。現在可以五分鐘內抵達保險箱,可是點點滴滴慢慢在這第二十五個小時練熟的。
「滾,我永遠不要再看到你!」,捶門聲跟咆哮聲很是熟悉,但到要趕出門這是第一次。
你靜靜地坐在一個陌生的快餐店裡。
必須承認,此刻看到對方的面容,他的情緒並沒有想像中激動。那是個算得上清秀,但沒到驚為天人,是個說不上帥,但至少看來是討喜的五官。氣色看起來不太好,可能是本人就瘦削,加上表情感覺帶點憂鬱的關係。湊前去細細端倪之時,只感到一陣寒。那溫度的突變,其實是可以讓人打個哆嗦的,但卻無阻這人慢慢伸出的手。就這樣,這偶遇就這樣安靜地發生。此次說起來有點奇妙的相遇,就得從幾個星期前開始說起。
連鎖咖啡店。
這裡販賣的,從來不是氣質,只有一個限時的方便。捧著書的讀者已是稀有之極的奇觀,更多的是比如剛出去就地吐痰的阿炳。當你以為那邊一群女孩抱著一本厚厚的小說,已算是難得的文藝少女時,殊不知轉個頭就原形畢露了。下一刻這群人就一邊從背包裡找出了輕巧的小相機,一邊四處在這採光充足的咖啡店裡找尋著最合心意的光線與景物拍照。
他失戀了。
正確來說是遭到嫌棄。
對方說不知道自己在這段關係中是什麼形式的存在。
吸氣,一步、兩步、三步、四步、五步、六步⋯⋯
當你無法靜下心來打坐,那就出門去跑步吧,有人是這麼說的。於是這就成了他的習慣,開心時疾跑,不開心時慢跑。無論晴天雨天,唯行雷閃電才看在老天份上乖乖待在室內。只要有一天不跑,就渾身覺得不對勁。也不是沒試過慢跑機,但是幾次下來發現這根本就跟不停在輪子內跑的天竺鼠沒兩樣不是嗎?
注三:在女生工作上开始日趋忙碌的时候,她们俩中间开始多出了一个人——女生的上司。因为赏识女主角的工作能力,于是对她很是提拔,进而让她负责更多的项目。由于上司本身是个工作狂,所以在女生常常工作到深夜的时候顺道送她回家。女生也因此开始有意无意开始在跟男主角的聊话中开始提到了上司。虽然知道上司本身并不会构成任何威胁,但是在网络留言的刺激下,加上专家故意对个人意识的破坏,他开始疑神疑鬼。
吃早餐噜!看着眼前丰富的早餐,有一大碗昨晚就放到电子砂煲里滚一个晚上的白粥,然后有香香的芙蓉蛋,加上半颗咸蛋,算起来可真是个美好的早餐呢,不是么?吃了两三口,好像有点不对劲,啊!好像弄少一人份,糟糕了!于是就赶紧冲到厨房,不过因此好像发现了更多有问题的地方,怎么少了个水杯?那可是他最爱的水杯啊,而且还是我买的生日礼物耶,到底丢到哪里去了?该不会……应该是放在房间没错。
前天吧,在跟将嫁为人妇的外星人谈到关于龙女士《大江大海一九四九》(提供了一个不同角度的思维,有机会再分享)的时候突然说到了旅行。间中外星人应用了《彳亍地平线》(我没看过这本书,我好像并没有很喜欢旅游文学)中的一句话“他们都是这样的,居高临下同情别人,把别人的落后与缺乏当作施法爱心的缺口,从中见证自己的幸福……却不希望别人的传统生活有所改变/改善,老以为文明生活是吞噬真的巨轮。”和从她手中打出来的“体会生活不需要背包,为什么一定要看到别人的不幸才学会感恩呢?”。这几句话的冲击力很大,所以催生了这篇主题基本已经被写烂,被唱烂的——旅行的意义。
新年才過不久,生活就發生一些重大變故。在還沒反應過來之前,農曆新年也就到了。或許是為了讓自己對事情麻木,所以事情發生後,我一直都在上班下班打機健身睡覺偶爾看看書這幾件事情打轉。可是讓自己栓得這麼緊,時間就會很快過,於是一轉眼一年就過了四分一了。嗯,四月了,又是個生日的月份。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