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應該很早寫這篇文章,但放在跨年文之後會覺得很諷刺。要說意外也不然,但在第一個上班日收到裁退消息還是有點錯愕。但錯愕歸錯愕,過後全程其實也沒什麼太多的情緒起伏,真的要說我還頗為relieved的。在老闆火急火燎跟我聊後(其實他元旦日就要跟我約談,但我當天沒看工作訊息,隔天在他約定好前一小時才看到),甚至過幾天我跟上司例常每週的討論感覺都一樣……
(more…)最近重回某社交網站,不過說實在也真的不叫回歸。眼下一月快完了,我登入的次數大概真的屈指可數。不過感覺上除了跟世界比較疏離之外,大概也沒有錯過太多。如果真的要數出一個,那大概就是錯過了某個以口無遮攔著稱的棟篤笑演員政客的失言風波。由於事情已經告了一個段落,本人也不想讓這個人得到更多無謂的關注所以身分就此表過不提。再說本人對此人完全沒有任何好感,或者應該說大致上對這些涉身在政治圈內的人都沒什麼好感就是。
如果你今天進來,看到站點好像很殘破的話不要嚇壞。我沒有遭到駭客襲擊,也不是月亮惹的禍。站點看起來如此像是在施工中,原因就是它真的正在施工中。之前一直說要修一修站點的設計,可是說到頭就一直停留在“嗯有空才弄”。這一拖,就拖到了幾年後的今天。後來想說反正都是了,站點反正都沒什麼人在看所以就把今天剛弄出來的半成品放上來。太久沒幫站點寫模板,沒想到事隔多年標準模板變得好陌生。
現代人一機在手天下無敵,是說也沒什麼事辦不到的了。可是到底要怎麼才能把手機的功能發揮到淋漓盡致,卻是個至今仍然公說公有理,婆說公非禮(欸?)。昨天看到前同事分享了一篇文章,是一份媽媽開給兒子的智能手機使用合約,兒子必須得履行合約裡的條約才能使用手機。看完了整個覺得還好當年智能手機是個高不可及的東西,還是多看衛斯理傳奇和武俠小說的好。
刚刚阿呆通知了我一声他的blog搬家了顺便要求我更新他的连接,谈论间突然谈到有人转载他的blog。我当时除了替他感到有点不值,也替他有点高兴(不要这样小人之心),因为这表示他有了一定的价值,这样才有人转载啦!当然,对于转载者是依然应该同声谴责的(我是说那些转载不留连接的),不然以后谁还要写blog(好像说得太严重了一点)。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有人转载我这一个比无聊小站还要无聊的blog post,算是值得庆幸吧?我是说转载我post的人(给我知道是谁你就知道x,要留点口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