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著一身白袍的女人,呆立于門前沉思。在經過兩分鐘的猶豫後,顫抖的手終於探出來握向門把。可是光滑的金屬表面,她又是扭又是轉的可就是打不開。嘗試了幾次後,才恍然大悟收回手往腰際擦去。
(more…)为了公平起见,为了不要让大家对任何一方有给人负面印象的机会,所以我决定再写一些。而且因为我很火滚的原因,导致绿组有可能被人误会,所以必须在这里做一些补充。这些补充文章是从今天朋友口中说出来的,我觉得很有必要交待一下。而且我发觉这个事件越来越像电视剧的桥段了,曲折离奇嘛。不过写太多这些东西好像有点票房毒药的味道,因为浏览率目前正在急速下降中,呵呵呵呵。接下来,话不多说,开始这个无稽又荒谬的故事吧。如果你还没有读或忘了之前那一篇,这里可以复习。
无论是爆破连连的动作片,或是情情塔塔的动作片,甚至乃至爱情动作片(咦?),我想大概有半数以上的男生都爱吧*搔头*?这几个星期倒是看了两部动作片,不过格局和形式完全是走两个极端的。先说不喜欢的好了,那就是前阵子史泰龙挂帅带着一群动作巨星打到半生不死的《敢死队二》(The Expendables II)。比较喜欢的,则是个人偏爱Joseph Gordon-Levitt领衔主演的Premium Rush(这人最近戏上个不停,紧接的就是科幻动作片The Looper,是也太频密了一点,不过换个角度,是快要晋身巨星行列么?)。
说到我写作的习惯,就不得不提我小学的周记了。记得当时还小(四年级吧),不太懂事,写了一则日后想起有点好笑的所谓“诗”打算去参加征文比赛。可是这个征文比赛需要得到校方的印章,所以我胆粗粗问了我级任老师从那里可以拿到。看了我幼稚的“诗”后,不知道老师是不是太过好心还是什么的,竟然鼓励我继续然后帮我搞妥参加的表格。虽然最终没有得奖,但是之后我发觉我最喜欢的作业变成了周记,因为我常常在自己的周记写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所谓“诗”,也糊里糊涂的成为带动全班写“诗”的风潮的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热衷于此道的不止我一人,比我更为热情的大有人在)。原因是老师已经看厌了大家一直抱怨功课太多的怨言(我们的周记是你喜欢写什么就写的),而鼓励我们去观察身边事物的美妙之处,再用不同的题材写出来。
一个星期后,已经康复的青年终于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同样的办公室,同样的同事们,却让他隐隐约约感到一丝丝的陌生。可能是因为久没回来吧,他安慰自己道。在走回自己的位子后,他开始翻阅这几个星期公司所做成的生意记录档案。小文说的不错,目前正开始慢慢走向淡季了,上个星期并没有做成一些比较大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