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已经开始变的麻木的我已经不懂得什么是喜怒哀乐了,或许是最近给自己多了一点活动的空间,我终于我竟然开始有了一点郁闷的感觉。郁闷的感觉来自何处其实一时间还真的说不上来,或许大部分都是自己无病呻吟吧,最好是。最近这几个星期的生活有点像是一潭死水突然间泛起了一点点的涟漪,先是前阵子去因工到槟城参与一个展览、然后在不到八个小时内决定出走螃蟹岛、接受邀约观赏首映和本地制作的黑色歌舞闹剧,到最近的吉隆坡跳上跳下游。
先说说执法者在大众留下很普遍的印象吧,至少据我观察身边人们对之的印象,老实说也并没有太好。如果不相信,你去捏造一个故事,说自己在红灯左转后,就那么刚好被躲在树丛内的警察逮了个正着。十之八九(这数据完全是本人仙家指数取得),听着都会说警察可恶,然后如果碰巧曾经“深受其害”的话,还会咬牙切齿地大说警察的坏话。这篇文章不是要说执法人员的害群之马是怎样自己拿来贱,直到还要折堕到在警车贴上“我反贪污”的贴纸,只是纯粹想要探讨理应很威武的警察,为什么竟然落得如此下场。
今天趁着涉猎工作之名在工作街做了一个测验,测验的结果事实上已经在整个冗长的问题回答之中略晓一二。虽然如此,面对整个结果分析的时候,感觉还是有一种赤裸着被检视的感觉,有一点惊悚。快二十二了,也是时候对自己到目前为止的生涯做一个检讨和总结。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小時候我住在組屋,所以小時候,我媽一直都處心積慮把她的兒子鎖在家不太讓我出們。所以從小,我最愛的購物行程就是去書店去書展(啊不然你以爲那些十萬個爲什麼怎麼來的)。其實我有點懷疑,我不是讓漫畫書養大的原因有一些經濟上的考量。原因是一般來說,要翻完一本文字書,會比漫畫來得慢。可是這也未必,因爲之前爲了看完Oliver Twist,我因爲語言不通(看不懂不是這個年代的英文)真的是跳過了很多細節進度飛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