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要把話說在前頭,我沒有影射在任的都是昏官。會寫這篇文章,其實是看到某政黨的各階層領導爲了即將到來的黨選的一些行爲有感而發的。不說不知道,若不是親眼見證,我都不知道這些政治人物可以爲了一個總會長的位置而展露如此可怕的吃相。說實在的,這政黨在過去大選兵敗如山倒的故事還言猶在耳,轉眼間就在互相啃咬了也太可怕。在這段期間,別說爲民請命這件事情了,連爲某族羣發聲的使命恐怕他們也拋諸腦後了。
童年对很多人而言是充满色彩的一段日子,蓝天白云漫天青草沙滩海浪,还有色彩斑谰的玩具。可是我的童年却只有黑白两色,因为同龄的院童们个个都高头大马的关系,自己的身高就相对变得像侏儒一样。也正是因为个子偏小,所以一般上扮演的就是被欺负的角色。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从来没有怀念过在孤儿院度过的童年。
看完了謎一樣的上篇,如果以為通勝就只有這樣,那就大錯特錯了,沒兩把刷子有怎麼稱得上通勝之名呢?說到通勝這個名字,記得有一次我在研究生辦公室不知怎麼的跟一個廣東省來的研究生有說到這個,說了半天她竟然不知道什麼是通勝,然後又花了老半天解釋才知道對方只知道通書,不知道通勝,也不曉得會叫通“勝”,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在粵語通“書”跟通“輸”同音這樣。所以通勝這名字是從哪裡來的,看來還有很大的商榷空間?
暗钮(暂定名字),其实并不是个原创的故事。话说前几个月在twitter上面我看到有人丢了一个link出来(不要问我在哪里,我忘记bookmark下来),是在探讨一个道德的问题。文章其实相当长,不过因为非常认可里面的内容的关系,所以我对里面的内容还是有一点的印象。首先必须交代的是故事的原型其实来自一个很久年前的一篇很短的故事——Button, button。其实我拿出来的,也只是那仪器而已,而且这仪器也是经过了小小的改装,如果你有看完全文大概知道我在说什么。
前幾天出席小學同學兒子的滿月宴,跟其他同學交談間才發現裡有不少路跑好手。席間他們問起我用什麼記錄,然後想要推薦我用另一個。可是本人用着的記錄軟件,剛去看一看原來也有兩年半了。儘管本人頗為懶惰,這兩年半只是記錄了130小時多的路不過還是婉拒了。這短短的快830公里的路雖然說長不長,但是裡頭記錄的又何止那丁點的腳程和汗水。
一万七千多字,恐怕是我这辈子以来很认真写过最长的文章。整个故事的发生是个巧合,是个计划之外的点子,一直到故事开始发展,一切的起承转合都是临时起意的。或许它不是我写过最好的,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写过这么多以来追问度最高的一个。能够把它给写完,实在不能说不是个奇迹。说了这么多关于它的事情,你也应该知道,它就是我刚连载完毕的一则短篇小说——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