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妈的(如果你认为我还有乖乖仔形象,请帮我加上<s> tag),前脚才说过不要再灌水,后脚就一大堆灌水回响灌进来。真不懂他们搞什么,是不是卖药的吃了春药/壮阳药兴奋剂后会变得失去理智,连我这种人流不大的blog也看上了。不过也是啦,看上我的blog绝对是你们这一生作过最正确的决定之一,而且绝对是你们的荣幸。但是,看上归看上,你们需要这样来强暴(by spamming)你们看上的一切事物吗?难怪翻开报章三天两头就有强暴案件,原来我们已经活在一个畸形的社会已久(请原谅我的后知后觉)。
Please stop spamming my blog, I do not need any medicine/health product/whateva crap at the moment. Thanks a lot for your concern, but my blog is just simply not ready for such advertising comments. So, please stop spamming my blog again!!! You wouldn’t want me to get angry….
There has been a long time since I blog in english, but then I really hoped that I do not need to stress on this (anti-spamming) twice in either mandarin or english anymore (SPAM AND SPAMMERS SUX, OK… maybe I should “act innocent” and stop using foul words). Unforturnately, as long as there is a spammer, I would have to keep asking them for not spamming me, what crap? This is so not logic, eh.. a bit off-topic liao…
天灵灵,地灵灵,尘归尘,土归土……
为我最亲爱的toptop默哀一分钟……
事情始于我看错时间表结果耽误了出发的事件开始,话说今天我看错时间表结果弄错出发时间,结果只好直接驱车去学院。路上可以说是平安无事,直到我在高速公路忽然间左边车道的车在毫无预兆下插入了我和前方车辆之间,一时错愕的我为了避免撞上它,很大力踩了刹车。还好后面没有车辆,不然就算撞不上它,我也难逃劫数……
结果我个人只是虚惊一场,但是坐在我身旁的toptop却不幸从座位上掉下,结果我在学院开启我的toptop才发现……他完蛋了,至少到目前算是得了“绝症”。详细情况还不知道,预料明天我会把他送去检验。如果很贵的话,那么只好certify完蛋了。连急救也只好无奈放弃了,这件事对这个blog来说应该算很大件事,因为在短期内,我没办法无时无刻在这里发新post了。这还不是最麻烦的,最麻烦的事,我现在要在客厅做功课,希望不会有赶功课到三更半夜的情况出现,不然我三更半夜爬去楼上寝室水那么两三个小时后就要起身出发,天啊……
女孩A正在和男孩愉快的对话,可是突然间女孩B当着男孩的面前和女孩A说悄悄话。还时不时防备着男孩来偷听,用着她那鄙夷的眼神防范着。
我不知道大家对这样的状况时,如果你是当时的那位男孩,你会怎样想?是应该继续保持沉默,而让它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还是直接强烈表示不满,要说悄悄话滚到一旁去?一向来对悄悄话我都没什么好感,尤其是很明显是那种针对自己而说的。我不是介意你说我的坏话,可是你大可以大声地说出来,在不然就滚到一旁说去。有时候我不直接表示我的不满是因为我顾虑到大家天天见面不想要增添尴尬。
出了跳蚤,我想不到有什么生物是扎扎跳为生的,所以同理可证,KL Hop-On Hop-Off是给跳蚤的旅行方式。其实身为土生土长的PJ人,我其实已经在去年开始动念想要一日行走KL,只是形式为何一直没有定下来。经过一整天的行程,其实我发现Hop-On Hop-Off的行程路线其实是相当不错的,可是如果你是旅客我会建议你弄一张至少48小时的pass,除非你不喜欢逛博物院之类的地方。说好可是好在哪里,好在它让我见识了也经过了一些华人家庭基本上绝对不会去的地方。
昨天寫太長,所以心得要今天補充(啊這樣我的製作特輯是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連載完畢?)。上文說到講座會,今天我約略翻一下董總的文告,才發現裏面說的根本就是講座裏面就有說過的。當然我沒有那個資格去說人家這樣那樣有錯,畢竟民主社會裏每個人都應該有表達自己意見的空間。雖然不是太可能,但還是希望我的這兩篇文章出來後不會一堆人又像以前這樣攻擊我好幾個月這樣。
附身這個現象,如果背景是講華語的世界,那大概會拍成驚悚鬼片。再不然,創意的極限也只是拍成鬧劇(如開心鬼之類)。雖然不見得說好萊塢出品必屬佳品,但能拍得如此炫目真的不得不寫個服字。其實抽掉附身這部分的話,片子的內容就會變得很普通。是說若沒有這個橋段的話,用乏善可陳來評斷此片真的其實不太過分。不過端出了是Twilight系列作者的名號,本片的劇情算起來應該還是算比預料之中要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