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是结局?因为这几天click进我blog的有一部分是要找结局,可是因为结局一说出来整个故事就没有可阅/可看性,所以这一篇并不是要说结局。我要说的,正是可谓万众期待的达文西密码这部电影。首先,如果你正准备去看这部电影,而且还没有看过原著想要先看原著的,请三思。一部电影忠于原著当然是好事,但是却可能会让读过原著的失去观看的兴致。不忠于原著,至少你如果改得好的话,会得到万众崇拜,反之,就是万人唾弃。很可惜,达文西密码可能是因为太瞩目的关系,所以很大一部分都是很忠于原著的,只有一小部分因为时间关系而被简略了。
是的,这根本就是骗钱的电影嘎啊啊啊!好啦,平心而论其实从第三第四本开始这电影就应该拆开两部分来拍(如果你有原著的话,你就知道第四本开始整个篇幅几乎是前两部的一倍这样)。当然拉成两部的问题曾几何时的matrix reloaded + revolutions已经告诉过我们,如果弄不好会很糟糕,相信这部大概也是差不多的样子,前部有点稍嫌太平淡。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
眼看要開工了,能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時間也變少了。不過算起來,除了預計要在月底交稿的小說外似乎也沒別的。好在之後至少幾個月內,大部份情況下我是可以避開塞車時間出門。這樣一來,我就可以繼續在差不多清晨六點時出門跑步到八點(依訓練計劃當日要達到的距離而定)。之後就可以很從容地洗澡,然後在大部份人都進入辦公室後才開車出門。
很久都没心痛的感觉了(近期内或许有,但是程度似乎不是很强,因为没啥印象),第一次心痛,犹记得是在我小学大概二年级左右的时候发生的事。那时候的我还没搬到目前Subang Jaya的新家,还住在一个Petaling Jaya的组屋二楼。还记得那时候爱心爆棚的我养了两只小乌龟,作为一个称职的小主人,我每天都为它们吃饲料,然后间中还会为他们洗洗居住的环境以及他们的外壳。总之爱它们的程度,不亚于当时刚出世的小妹。因为小孩子嘛,养小宠物当然会是比较紧张的,所以那一阵子我的生活中心可以说是围绕着他们的。很不幸的是,由于我妹的年幼无知,在某一天,我妈竟然告诉我,我的乌龟已经全数被我妹抛下楼了。当时的我心简直像是被人撕碎一般,然后只记得我哭了很久,而且不肯去上课。当然我也下了楼去看看我的乌龟在那里,还记得我似乎是找到他们的外壳碎片(是不是真的不得而知)。这是我第一次最心痛的经验,虽然我和我乌龟的缘分并不持久,但是我是真的把全副的心拿出来去爱它们的。之后也不懂为什么我妈就不太喜欢我养乌龟了,而我直到现在也没养乌龟。间中还有养过一段时间(但不长),之后在我妈的坚持下就送人了……
又是一篇延了又延的post,实在很对不起每天接近1000个hits的点击率(不过好像只有30多%是人来的,其余都是搜寻引擎的机器人)。在这里,我……继续写我的(没什么好道歉的,我的blog又不是为了你而生存的,哈哈哈哈)。好啦,其实是说前几天劳动节我跟妈回了她乡下——叻思(Rasa,我妈和老一辈的都读“la4 si1”)。听过老妈子说,以前叻思是一个满繁忙的小镇,繁忙的程度甚至不输于目前的吉隆坡,因为当时那边生产锡矿啦。不过随着锡矿的减少,那边的发展也开始慢慢的停顿下来了。可是最近几次下去都深深的体验到人事已非这个词儿的力量,因为不止路变宽了(附近好像有工业区还是水坝还是什么的),而且树也变少了,还有的就是独居老人也变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