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了一起让我很无名火起的事情。有时候我真的不了解为什么女生可以同样重复每天问同样的问题,可是我实在受够了有人天天问我:“你zomok每天都穿两件衣服的?你不热的咩?”,”你zomok每天不带水来的?你不渴的咩?”,”你zomok有带水还要买汽水喝的?”诸如此类芝麻绿豆的事情。连我妈都知道我这样没耐性的人是不适合这样的问题,她是不是少了根筋儿?一次两次我会当作你是关心我,我会很appreciate,会回答你。但是同样的问题每天重复又重复我实在会很fed up。
不知道我的blog的subscriber或者无意中闯进来看到这个post的人有多少个曾经经历过被人公众示爱的经验?不要把怀疑的眼光看着我,我并没有,但是今天我却witness了一个case。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我在attend一个闷到发烧的revision lecture(其实是可以不去的,但是不得不防lecturer爽爽来一个pop quiz)的时候,一个送花的“大”姐闯进了我们大约200多人的lecture hall要找人。找人还不用紧,因为人多的关系,所以她只好借用我们lecturer的麦克风宣读“爱的宣言”,内容肉麻到……还没说完大家就开始起哄了。
我想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很清楚告诉大家为什么我发那个报告上来,所以导致有人有点很讨厌我,也间接讨厌起我的blog。其实我的出席报告发上来的动机很单纯,单纯的程度是比那些通过6支滤心过滤出来的纯水还要来得干净,我是希望没办法与会者,或者中途立场者可以至少通过我不很可观的报导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敢说是为了尽一份什么blogger的责任还是什么的,我只是很纯粹的希望大家可以大概知道当晚讨论了什么。
想當年以前小學的時候,不知怎麼的大家突然喜歡把「絕交」一詞掛在嘴邊。你不借膠擦,絕交。你不跟我玩,絕交。你的電子雞不借我,絕交。你成績比我好,絕交(這是「精英」班的first world problem嗎?)。反正隨便只要什麼事情讓你不開心,就「絕交」。不過小孩兒哪裡知道這句話可以多傷人,這邊才鬧絕交,半個月後又繼續有說有笑。
犹记得当时大概是升上中一的时候大伙回母校聚会还是什么的,有个同学抱怨自己在新的环境尚未找到朋友。当时,我们小四到小六的级任老师就鼓励她写日记。我记得当时她是这么说的,日记是你最好的朋友。当然,健忘的我还记得这样的事情就已经很惊天动地了,麻烦放个鞭炮,谢谢。说到哪里了,哦,不过很可惜,不过不重要,因为我不记得这件事情发生在谁的身上。其实突然会想到这个,是因为在报纸看到有位专栏作家写关于日记的一则故事。不用费心去找了,因为看到就是看到,看不到也不用太可惜,因为强摘得瓜不甜(我再说什么啊)。好啦,应该是昨天的南洋商报副刊里的某专栏。
事先声明,这篇文章会有爆多图片,也是笔者第一次在国外写文章。说到笔者目前的状况可真堪称凄凉……在这个凌晨时分还在麦当劳跟周公周旋着努力不让自己入睡。其实不是在这个时候没有地方睡,只是不太方便回去睡,不过这留待后面再叙。说到这个培训课程,其实一切都是在匆匆忙忙中安排的,从renew passwordpassport再风尘仆仆仆着去买车票,到赶去买一对noise cancelling的earphone一切都只不过是两三天内发生的事情。
今天要介绍一个游戏,简单到我只是跟我妈说了一次,她就弄明白个中奥妙的游戏。这游戏主办人虽然说得清清楚楚,也不能说隐藏,就如果未经过深思(很可惜,好像没有人肯这么做),背后的数字流通恐怕就没有人知道。为了不要替某公司打广告(我个人认为他们赚取暴利),所以我用很多的metaphor来形容这个游戏。假设现在有甲乙丙三方,事实上游戏之需要至少三个人就能开玩了(甚至在甲非常desperate的状态下,甲也可以分饰乙丙或丁等)。假设甲是庄家,乙丙(或其他人)都认识甲但却互相不认识,为参与者。
曾几何时,这句话陪伴你读过你的年少岁月?当然我不是要写关于这个,文不对题,是我做人的宗旨其实常常会发生的……这次已经是近期内第二次犯上先撩人贱的事情了,第一次就是被屈唱太委屈咯。第二次则发生在我跟另一位很久不见的朋友的聊天开始的(不方便公开名字,除非他自己来或我已经得到他的允许,万一一个不小心我红了,会弄到他也没有私生活的……好不要脸)。只不过这次不用唱歌,而是谈了一些关于达文西密码的东西。(天啊,连着三个post都有达文西密码的词儿出现,不知情者还以为我是Dan Brown书迷,我澄清一下,我不是!昨天不是,今天不是,未来也不会不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