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风和日丽特别适合家庭聚会,所以我随着家人和家父的朋友一起去吃叫化鸡。我们去吃的那个地点叫做Jugra,应该算是个民风纯朴的小乡镇。因为我们比预先设定的时间早到,所以我们先到了某山上去看灯塔。可是无心插柳之下,我们竟然看到有人在玩跳伞。本来还想玩玩Panshooting,但是这次却有点难度,因为速度感并没有很强烈,然后物体相当远,还没等到我聚焦完毕人就飞走了,好啦,我承认自己迟钝。可是上了山不拍点照还真的是很对不起我妈的空调机,可惜我的时间大多数在思考怎么构图(没办法,摄影我还是很弱),所以拍没有很多。
這些年聽電臺,尤其是中文的不知道爲何越聽就越沒有感覺。不過電臺來來去去就那幾家,所以主持人也自然來來去去都是那幾個。可是節目內容,卻無論是換誰做感覺都沒差。當然這裏說的不是所有人,也不是說哎呀這些做廣播的人沒什麼心。畢竟要在麥克風后講動輒兩三小時的話,真的很不容易。事實上,其實我們真的要這樣折磨他們嗎?一天三小時,五天就是十五小時了。萬一這個主持人還是有一點名氣的,其他時間搞不好還有一大票東西要做。這樣一來,又怎麼去要求他們交出真的有趣的節目呢?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你以为我会讲性冷感的事情咩?那么你慢慢做梦吧,以下的文字不用看了,看了绝对不会有高潮的,相信我。今天在大气电波除了听到陶吉吉的新歌“忘不了”外,还听到一个满震撼的事情,那就是差不多半数的大马青年都认为政治是“肮脏”的,所以不打算投票还是什么的。很震惊哦?我是这样认为啦,很难想象身为国家的主人翁,竟然会放弃投票的公民权利,那么我们是不是从小到大读的都是屎片?当然我只是在质疑,结论还由不得我一个小小卒去作。
今天看到一则据说快四千字的suicide note(本文和链接内的遗书文调沉重,请慎阅),虽然说一早起来看到这样的东西怎么说也不是什么快乐的事情,不过事情既然发生了,也没什么能做了。至于为什么会特地为之写一点什么,而不先优先处理我的研究生活已经满2周月或吉安的年味专辑?主要的还是那张suicide note。
本来今天(1-8-2006)就算没有这个大会,我也会打算出席由前拉曼生所举办的一个和平请愿活动。是不是拉曼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趁着这个机会发表一下我们身为市民对治安甚至是对警方效率的不满。后来今天从报章得知也是在今天,拉曼学院的礼堂有一个公开的对话会让民众和学生一起来关心这个民生的问题。我大概六点钟到达拉曼学院吉隆坡总部的礼堂,发觉到出席者多为拉曼学院的在籍学生。除了学生之外,还有一些居协代表和一些该学院的讲师和附近住宅区的民众也来参与其盛。
注:我的这篇报告其实偏向主观,如果需要比较客观的报告,可以参阅报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