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成语不懂是不是这样用的,呵呵。其实早就知道我们的成绩将在不久后释出了,只是假期太过悠闲,也没有想得太多。好了,假期要完了,就要开始烦恼了……不过还好啦,反正都已经预料到这个后果了,所以就……算啦。
刚才把横尸遍野这句话说给我的朋友听,呵呵,没想到他给我的回应竟然是“听到你这句话,我已经变成一具尸体了。”,希望他能够在当天大跌自己的眼镜吧。做人要开心点才好的嘛,你说是不是涅?呵呵。
这几天也没做了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能够说得上的只有帮小表妹做一个小小的photoblog网站(连接在主页左边)。我想待会儿帮自己申请一个Flikr的photo-sharing的a/c把自己相机抓下来的照片放上去。再来就是忙自己论坛的公测了(虽然进度严重落后)。
最后呢,也很开心听到我的“ex-论坛”将会在近日内恢复运作,这个论坛目前已经快杂草丛生了,呵呵。
有时候朋友多交点不是坏事,如果交不到能面谈的朋友,交个网友也不错。其实也不一定要聊得来,如果生活只有聊得来的朋友其实也相当无趣的。这篇文想要说的,其实是刚好刚认识的这位网友问的一个问题引发的。先说说这个人吧,其实我这一生人遇到意见不合的人很多,但他总是用很奇怪的角度把我的话重新组织丢回来,形成一种我在挖洞给自己跳的感觉。首先在宗教和信仰上大家已经有了分歧点,本人比较接近无神论(btw我喜欢这个talk),他则是虔诚的佛教徒。我们的对话尽管不是每次都会兜回信仰上,但是信仰很多时候会左右思绪的逻辑,是以我一直都觉得他怪异得很有趣。其实我们的对话仔细一想其实一部分可以集结出来整理成很多的文章,呵。
托旨祥’师兄的福,小弟昨晚有幸能够出席当今大马包下电影院呈现的《2012》,随行的还有升杰(也是师兄)和Mea姐,不过因为同时间某电台也在办类似的活动的关系,所以我也在现场看到了我在摄影人的同学和一些电台DJ,更巧合的是,我还碰见了夏娃couple和很死市侩的宁霄姐,更不用提文员在事后告诉我他也在现场wo~。好啦,碰到熟人游戏就到此为止,事实上这算是我第一次踏入电影院看灾难片,而且算起来我好像也没有太多看灾难片的关系。不晓得是为了什么,可能是我个人觉得灾难片大概都脱逃不了一个既定的模式吧?!
很感谢大家对这个新界面的支持,在经过这几天的重新排列后,第二版的界面终于出来了。大家应该注意到在这一版我仍然使用了很大的字体来呈现。原因是最近的网站字体有越来越大的趋势,而且看起来很舒服,所以我把之前小小的字全部放大。目前这个第二版我是故意把全部的东西抽出,只剩我的网志。这个是因为我想把一些最主要的内容把它放在第一位,然后再来搞细节上的东西。
这次的设计仍然维持第一版的伸缩性设计,这就是说你仍然可以在不同的银幕尺寸和解析度下看到同样比例的排版。接下来的工作我将会继续把目前的设计给它完善,才来加入更多的内容。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