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开始了生命的另一个阶段,或许也是最漫长的一个阶段,就是踏入社会投入忙碌的职场生涯。不知道在这方面我是不是个幸运的人,在实习期间虽然日子是不太快乐,但是每天到时到候我的supervisor都会把我赶走。而在这家公司,我第一天工作就被人在六点钟催促我走人。而且不记得是第二天还是第三天在放工前十分钟我的上司就恫言说六点钟sharp就会落闸锁门了。
不久前,因爲家人要遠行所以身爲很乖的小孩我就開車載他們去機場。這陣子由於天氣過於乾旱,所以很多小樹林因此釀出林火。所以這陣子我們都像是身處在天堂之中,舉目望去都是朦朧一片。由於本人呼吸道不是很好,所以這陣子如果煙霧情況嚴重的時候呼吸會有點不暢順。當天送機的清晨更是誇張,當時太陽還沒升起所以路上根本就是灰濛濛得叫人心寒。本來還想說到機場跟家人先吃頓早餐的,可是到了機場的時候我已經鼻塞得很不舒服了只好作罷。
Invictus,简单来说是代表着无敌的意思。会如此为这部电影命名的原因,是因为在电影里面Nelson Mandela(Morgan Freeman饰演)为了激励Springboks队的领军队长——François Pienaar(Matt Damon饰演)而相赠诗词的题目。其实这部电影在很多地方已经上映甚久,吊诡的是虽然有大牌在手,电影院却选择只是上映一个星期,同样由Clint Eastwood执导的Changeling相比之下就显得好命很多。
很久没浮上来写写比较贴近自己内心的文字了,这阵子在这里已经几乎不想是个人在经营的网站,毕竟整个情绪的表达都变得很平面。本来想很high来写点什么,但发觉自己好像在过去一年除了工作上让我感觉我还生存着外,其实个人根本就冷感到跟一张纸一样。最近自己再度让自己私底下的生活投入在很多事情上,比如床头目前已经排着三本不同课题需要短期内消化的书本,手上的玩具project也终于在整个想法已经成熟后开始投入开发。
他妈的(如果你认为我还有乖乖仔形象,请帮我加上<s> tag),前脚才说过不要再灌水,后脚就一大堆灌水回响灌进来。真不懂他们搞什么,是不是卖药的吃了春药/壮阳药兴奋剂后会变得失去理智,连我这种人流不大的blog也看上了。不过也是啦,看上我的blog绝对是你们这一生作过最正确的决定之一,而且绝对是你们的荣幸。但是,看上归看上,你们需要这样来强暴(by spamming)你们看上的一切事物吗?难怪翻开报章三天两头就有强暴案件,原来我们已经活在一个畸形的社会已久(请原谅我的后知后觉)。
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这个时候的感觉,因为现在杂乱的书桌上现在堆积的是我将要送出去的五本短篇集hardcopy。因为不是要出版,也不是要投稿,所以五本copies都是非常不专业的自己写,朋友帮忙校对,一直到自己排版然后送印和装订。成果出来虽然还是很简陋的样子,可是拿在手上仍然是很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