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也沒有很想去看這部電影的,只是這些日子看到的都是對此片的回應頗為正面,就去看了。一看之後驚為天人,是說好看的科幻片已經買少見少。其實本片故事結構極其簡單,可是拉長到兩小時填補了細節部份卻不覺單薄。相較同是科幻包裝的The Host(譯名《宿主》或《天煞奇緣》),此片拍得更富詩意。雖然兩部片都有情愛的描述,但是手段的高低完全不再同一個檔次上。
马来西亚不愧是所谓的盗版天堂,连翻版书本也能够堂而皇之地登上书展现场。而且,还吸引了一群人去购买这才“吃力”(jia lak)。
今天大概十一点多,熟睡中的我被吵醒,我以为老妈子要去另一个国际书展(当然,本文不提这个),所以就快手快脚梳洗换衣服咯。谁不知,上了车老妈子才说是去吉隆坡中华大会堂的书展,晕啊……因为去年已经去过的关系,所以对那边的书展并没有什么好感,翻版书买得过咩?没办法,贼船已经上了,唯有安安分分地到达(盗版)书展咯。
和往年一样,现场所见几乎全部都是翻版的书籍(因为很多中国书的发行商,所以只有一些中国出版的是正版),尤其是港台版的(电脑书籍除外)。本来看了一两本合意的,但是想想还是买不下手。这就算了,午餐后,我们一行人(除了我和家人,还有我一些亲戚)到附近的茨场街(闻名的盗版街)去走走,因为想找找看有没有好的背包。结果还是不出我所料,放眼看去全部都是差不多同样的东西,而且看来都是假的……此外,整条街乌烟瘴气,并且盗版光碟小贩堂堂皇皇地把自己的货色摆卖出来,很明显看得出茨场街的美化带来了很多生意给他们。唉,这样子就过了半天,什么都没做到……
2016年對於我來說,是個思維不斷受到挑戰的年份。觸發的點,可以是一件(或一連串)事情,也可以是一樣東西。本來是想說在一篇內寫完,但上一篇寫到最後發現我塞不下另一個課題了。於是我把今天要說的,分出另一篇文章來。今天要說的,是某國(或者一個地域,視乎從什麼角度看這塊土地)準備要修法通過同性婚姻的事情。
首先說明一下,個人不是什麼走清高知性路線的人。我自問不是個很好的朋友,有時候冷漠的程度連J媽都看不下去。相對於她以前動輒出門十多人,這兒子最愛的卻是自個兒去看電影。再來甚至到了什麼生日,除了幾個日期較爲特別的否則都大概記不進去。今天會寫這樣的文章,說起來緣由頗多。若真的要我提出一個比較具體的,大概就是這個討論串。
故事承接上一部,因爲間中出了一點變化所以就另開新文。簡單來個前情提要好了,話說本月23日(也就是金馬獎揭曉之日)我們要辦聚會。是日聚會主題是「分享」,所以歡迎大家來交流一點心得。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如果你扯得出一番道理來大炮任你車。當然,如果人家聽完了決定要丟鞋子丟雞蛋那是另一回事(除非你贊助啦,那我們就可以幫你弄個網子保護你)。反正這次聚會最重要的,就是出席者本人(不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