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与天使在他们惯常见面的咖啡厅又在次碰面,算起来也差不多是人类时间十年没见面了。因为没有形体的关系,所以时间对他们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十年间对他们来说跟弹指间的时间完全没有任何的差别。回顾之前的战役,战况之惨烈让他们回味无穷,可惜魔鬼虽然近乎大获全胜,但临门一脚仍然被天使打破了整盘计划。
如果这部电影真的用上这篇文章的名字来做译名的话,相信我对这部电影的期待感会大打折扣。期待这部电影,其实不是在期待Christian Bale,或者Michael Caine/Morgan Freeman,甚至是前阵子才辞世的Heath Ladger或者亚洲观众万众瞩目的陈先生,而是导演Christopher Nolan到底会呈现出什么样的故事。回顾三年前我对这部电影的观后感,真的有点遗憾为什么当时自己不再详细点说明我有多么喜欢导演的叙事风格。
今天过得很慄,皆因我的seminar supervisor托我的保险lecturer捎来了一则不算是好消息的坏消息。怎么说呢?因为我的seminar supervisor可能等我这个死仔包等到不耐烦了,所以干脆快刀斩乱麻要我快快交report。虽然最近这几天我开始拼命,但是我知道如果要我这个月把所有搞妥的话,我可能会干脆烧炭比较方便快捷。好啦,乱讲,touch wood man。我才没那么脆弱,最多只是晚上睡不着罢了。其实我也晓得自己这几个月除了这个学期的一些科目的功课外,其他的project我还是没什么心机,提不太起劲去做,什么人来刮我一巴?可是这几天我总算抓到了工作的心情了,所以这几天必须要新鲜滚热辣把所有的工作安排上轨道。
我一直以为我是个很豁达的人,可是过了这段期间后,我才知道,我看起来很豁达,事实上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个自欺欺人的包装。有这样的心情,距离上一次,应该是接近十年前了。怎么说呢,就很多事情都已经准备就绪了,各方面都给了你一个assurance说这个计划会成行,可是就陡然间临门一脚突然间就这样落空。没有预兆,没有所谓的foreshadowing什么都没有,就突然间这样子没有了,当时的失望可想而知。而当初的计划推动人也一直不动声色,我隐约晓得之间出现了什么问题,可是我也赌气不去戳破这个谜团。
Invictus,简单来说是代表着无敌的意思。会如此为这部电影命名的原因,是因为在电影里面Nelson Mandela(Morgan Freeman饰演)为了激励Springboks队的领军队长——François Pienaar(Matt Damon饰演)而相赠诗词的题目。其实这部电影在很多地方已经上映甚久,吊诡的是虽然有大牌在手,电影院却选择只是上映一个星期,同样由Clint Eastwood执导的Changeling相比之下就显得好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