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了一部电影,其实也不太知道故事是说什么,只是冲着男主角Joseph Gordon-Levitt(Inception和500 Days of Summer)和女主角Anna Kendrick(Up in the Air)就入场了。后来翻wikipedia才发现另一个男主角似乎应该是演青蜂侠的那位Seth Rogen,可是他在这部电影是个小胖的猥亵鬼。这次已经是我第三次看到Gordon-Levitt了,感觉他每次接的电影都有点另类,虽然Inception大收,可是我觉得那是因为Christopher Nolan的缘故(btw电影开场前再度看到了Dark Knight Rises的预告,虽然很期待,但似乎要超越前作不容易)。
送礼本来就已经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加上现代人衣食充足,使得这门学问更显高深。我不是什么专家,也不是什么神台上的物事,所以关于送礼,个人纯粹是觉得礼物送出去是一份心意(除非我很讨厌对方送一只死青蛙,那就另当别论)。可是从我身边的例子看来,送礼收礼似乎已经在不知不觉(或是在我根本没有察觉,甚至是可能在我不愿相信之下),有了一个完全截然不同的定义。
首先,我要先抱怨,为什么我入围的要等到几乎最后才公布,害人家心跳持续不断加速(阿不是说不奢望得奖?)。当晚有幸坐在衣装根本就在瞄准在最特出服装奖(有这个奖吗?不过人家老师入围两个奖~强啊)的全能老师——Kaito旁边,希望开场前我不断走上走下不会造成很大的困扰啦(虽然我觉得如果我是他学生在学校会被打死*宇宙无敌大误*)。当晚我终于是继第一次后,再次可以很乖全程安坐在位子上任由心跳不断加速地等待成绩揭晓,跟完全没有心情去关注自己心情的上一次又是不同的体验。
自从小妹因为课业需要开始霸着家里仅有的单眼后,我剩下的相机就只有刚刚在前阵子借温暖牌高利贷入手的N9(白色的刚刚发布,亮面就算了,还要是64GB……)。其实这手机的相机配备不错,至少跟其它这阵子出的几只备受瞩目的手机(4S/Galaxy Nexus)等级差不多一样,只是因为一些设计上的限制,所以虽然配备了f/2.2的大光圈,可是在低光拍摄表现还是有点差强人意就是。可是这次外拍是大白天,所以其实出来的画面还是不错的,只是这阵子并没有太多时间可以去耍玩这部手机,更不用说拍照,所以这次外拍可以说是我第一次用这部机拍那么多照片。
“哼,以后不联络、不见面、不打电话不传简讯!”,光是今天,同样的台词他已经听了至少两遍。或许说的人认为这是情侣耍耍花枪的台词,可是每次听一次,心却不由自主还是随之揪了一下。或许对方最近过的不是很顺遂吧,看着对方刻意板起来的脸孔,可是心里却已经开始越来越不能被这句话说服了。不要动怒,或许是真的开玩笑也说不定,先别忙生气。
因为已经受够了工作上无穷无尽的挫折(但愿教授没看到这一段),所以临时还是决定了出席在刚过去的周末举办的摄影马拉松比赛。其实很早就知道这场比赛的,但是想到身边没有人去,一个人傻傻这样过去又很无聊,加上又想到参加过后还要等好几个小时,所以就也没放在心上。可是就在比赛前两天在吃午饭的时候其中一个研究生同学提起这事情,我才重重新在考虑是不是要参加。
最近不知是不是前世得罪的人多,所以这阵子一直处于忙碌的状态,简直是忙到连剖腹生产都没时间(咦?),更不用说写blog了。最糟糕的是,我在另一个blog之前大摇大鼓的说要发一整个系列关于我等待已久的Nokia N9文章,结果写到一半现在正在半放飞机状态。而且最扯的是,我明明买了新手机来换掉我那死掉的N81(其实要不是我用着那部我爸以前的E52的喇叭爆了我大概会拖到年尾才舍得买吧),可是我却没时间好好玩,连用内置的相机拍张照片的心情都没有,这也太糟糕了。
朋友极力推荐这部电影,终于抽空看了后觉得这集聚众大牌的电影的确拍得比想象中好。其实前阵子已经看过了这部电影的海报,就是那张把所有大牌的头像给堆在一起的那张就已经很期待了。期待其实也不一定是集中在剧本上,毕竟类似Ocean Eleven这样的电影是可遇不可求的,进场前其实也只是想看看这对人放在一起会制造出什么样的效果这样。说的,就是最近正在上映的Contagion。
终于有点时间写写这部电影的观后感了,如果不是我朋友硬拉我去,我想我大概不会想要看这样的电影吧,毕竟这类电影我一年大概只看一部这样。这部电影名字很直接,就叫做《Bridesmaids》,就一群伴娘的故事,其实说到底故事主要都围绕在Maid of Honor,也就是Annie(Kristen Wiig)的身上。先说说Kristen Wiig这个人吧,从资料看起来他是美国的一个叫Saturday Night Live这似乎是很胡闹的喜剧类综艺节目的其中一个班底,演过的角色似乎很多,其中一个还让一个男生因为模仿她而大红。
有些事情不是杀到埋身,是无法逼使我去想想之前的信念是不是值得修订的。这阵子其实过得极其荒谬,加上好多事情似乎像是约好的一样,一件一件完全不按牌理(虽然本身也不打牌这样)堆到眼前,还没来得及整理就得全部塞到寸土尺金的心脏这样。其实年龄也老大不小了,被催婚似乎在我们的社会已经变成是一种常态,甚至有时候尽管自己知道这样问人很没有礼貌,但是有时候也是不小心会问了出来,就好像是吃生菜那么自然(虽然也不晓得自然在那里)。
上星期去飛飛碟,因為相冊的事情還有些手尾要跟,所以沒有和其他人一起去吃晚飯(其實另一個原因是我忘了帶錢包)。在我換好衣服(全身溼透並不好受,你知道),準備好要開車的時候,剛好看到有個噴油給落下了。欸,不是說一起去吃晚飯,可是怎麼其他人丟下了她一個人?眼看其他人好像都走了,由於本人走收好人卡到手軟路線所以註定孤獨終老,所以就決定送她一程就兜她過去與其他人會合這樣。一路上,本人雖然不擅長跟不熟悉的朋友聊天,但在車子內如果持續保持沉默不免還是會尷尬,就小聊了一下。
也谢谢各位在这个blog留下哪怕只是只字片影的朋友。没有你们的留言,可能这个blog早就没掉了,所以在这里我要谢谢各位*drama queen* *捎泪* *哽咽*。*被人家一巴掌呼过来*好啦,回到正题,说真的,我还是要谢谢大家的留言(请不要说我有完没完)。如果你还是在不解我为什么如此drama queen,原因是……我入围了。虽然没得奖,但是非常谢谢评委们对我的blog的厚爱(不敢写错爱,我怕王力宏的fanz会crack我然后评委们会用媒体的力量杀死我的blog,我想太多吗?),虽然我也很纳闷为什么我会有入围的机会。不管如何,谢谢大家,还有谢谢不小心恭喜我的朋友,令你们失望实在是不好意思。
前幾天出席小學同學兒子的滿月宴,跟其他同學交談間才發現裡有不少路跑好手。席間他們問起我用什麼記錄,然後想要推薦我用另一個。可是本人用着的記錄軟件,剛去看一看原來也有兩年半了。儘管本人頗為懶惰,這兩年半只是記錄了130小時多的路不過還是婉拒了。這短短的快830公里的路雖然說長不長,但是裡頭記錄的又何止那丁點的腳程和汗水。
因为我想还是有很多人对于别人的州属还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我们好不好来策划一些tagging的游戏来互相介绍自己成长的土地?毕竟我们都是生活在同一个国家,了解多一些别人的家乡怎么说也不会是坏事吧,只是我对于这些tagging的游戏少了那一两条筋儿,所以希望大家集思广益一下contribute一些有趣的问题来。如果你不知道什么叫MEME,那么你可以从我这几个过去的post了解一下。(连接1,连接2,连接3,连接4)
眼看要開工了,能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時間也變少了。不過算起來,除了預計要在月底交稿的小說外似乎也沒別的。好在之後至少幾個月內,大部份情況下我是可以避開塞車時間出門。這樣一來,我就可以繼續在差不多清晨六點時出門跑步到八點(依訓練計劃當日要達到的距離而定)。之後就可以很從容地洗澡,然後在大部份人都進入辦公室後才開車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