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了一部电影,其实也不太知道故事是说什么,只是冲着男主角Joseph Gordon-Levitt(Inception和500 Days of Summer)和女主角Anna Kendrick(Up in the Air)就入场了。后来翻wikipedia才发现另一个男主角似乎应该是演青蜂侠的那位Seth Rogen,可是他在这部电影是个小胖的猥亵鬼。这次已经是我第三次看到Gordon-Levitt了,感觉他每次接的电影都有点另类,虽然Inception大收,可是我觉得那是因为Christopher Nolan的缘故(btw电影开场前再度看到了Dark Knight Rises的预告,虽然很期待,但似乎要超越前作不容易)。
送礼本来就已经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加上现代人衣食充足,使得这门学问更显高深。我不是什么专家,也不是什么神台上的物事,所以关于送礼,个人纯粹是觉得礼物送出去是一份心意(除非我很讨厌对方送一只死青蛙,那就另当别论)。可是从我身边的例子看来,送礼收礼似乎已经在不知不觉(或是在我根本没有察觉,甚至是可能在我不愿相信之下),有了一个完全截然不同的定义。
首先,我要先抱怨,为什么我入围的要等到几乎最后才公布,害人家心跳持续不断加速(阿不是说不奢望得奖?)。当晚有幸坐在衣装根本就在瞄准在最特出服装奖(有这个奖吗?不过人家老师入围两个奖~强啊)的全能老师——Kaito旁边,希望开场前我不断走上走下不会造成很大的困扰啦(虽然我觉得如果我是他学生在学校会被打死*宇宙无敌大误*)。当晚我终于是继第一次后,再次可以很乖全程安坐在位子上任由心跳不断加速地等待成绩揭晓,跟完全没有心情去关注自己心情的上一次又是不同的体验。
自从小妹因为课业需要开始霸着家里仅有的单眼后,我剩下的相机就只有刚刚在前阵子借温暖牌高利贷入手的N9(白色的刚刚发布,亮面就算了,还要是64GB……)。其实这手机的相机配备不错,至少跟其它这阵子出的几只备受瞩目的手机(4S/Galaxy Nexus)等级差不多一样,只是因为一些设计上的限制,所以虽然配备了f/2.2的大光圈,可是在低光拍摄表现还是有点差强人意就是。可是这次外拍是大白天,所以其实出来的画面还是不错的,只是这阵子并没有太多时间可以去耍玩这部手机,更不用说拍照,所以这次外拍可以说是我第一次用这部机拍那么多照片。
“哼,以后不联络、不见面、不打电话不传简讯!”,光是今天,同样的台词他已经听了至少两遍。或许说的人认为这是情侣耍耍花枪的台词,可是每次听一次,心却不由自主还是随之揪了一下。或许对方最近过的不是很顺遂吧,看着对方刻意板起来的脸孔,可是心里却已经开始越来越不能被这句话说服了。不要动怒,或许是真的开玩笑也说不定,先别忙生气。
因为已经受够了工作上无穷无尽的挫折(但愿教授没看到这一段),所以临时还是决定了出席在刚过去的周末举办的摄影马拉松比赛。其实很早就知道这场比赛的,但是想到身边没有人去,一个人傻傻这样过去又很无聊,加上又想到参加过后还要等好几个小时,所以就也没放在心上。可是就在比赛前两天在吃午饭的时候其中一个研究生同学提起这事情,我才重重新在考虑是不是要参加。
最近不知是不是前世得罪的人多,所以这阵子一直处于忙碌的状态,简直是忙到连剖腹生产都没时间(咦?),更不用说写blog了。最糟糕的是,我在另一个blog之前大摇大鼓的说要发一整个系列关于我等待已久的Nokia N9文章,结果写到一半现在正在半放飞机状态。而且最扯的是,我明明买了新手机来换掉我那死掉的N81(其实要不是我用着那部我爸以前的E52的喇叭爆了我大概会拖到年尾才舍得买吧),可是我却没时间好好玩,连用内置的相机拍张照片的心情都没有,这也太糟糕了。
朋友极力推荐这部电影,终于抽空看了后觉得这集聚众大牌的电影的确拍得比想象中好。其实前阵子已经看过了这部电影的海报,就是那张把所有大牌的头像给堆在一起的那张就已经很期待了。期待其实也不一定是集中在剧本上,毕竟类似Ocean Eleven这样的电影是可遇不可求的,进场前其实也只是想看看这对人放在一起会制造出什么样的效果这样。说的,就是最近正在上映的Contagion。
终于有点时间写写这部电影的观后感了,如果不是我朋友硬拉我去,我想我大概不会想要看这样的电影吧,毕竟这类电影我一年大概只看一部这样。这部电影名字很直接,就叫做《Bridesmaids》,就一群伴娘的故事,其实说到底故事主要都围绕在Maid of Honor,也就是Annie(Kristen Wiig)的身上。先说说Kristen Wiig这个人吧,从资料看起来他是美国的一个叫Saturday Night Live这似乎是很胡闹的喜剧类综艺节目的其中一个班底,演过的角色似乎很多,其中一个还让一个男生因为模仿她而大红。
有些事情不是杀到埋身,是无法逼使我去想想之前的信念是不是值得修订的。这阵子其实过得极其荒谬,加上好多事情似乎像是约好的一样,一件一件完全不按牌理(虽然本身也不打牌这样)堆到眼前,还没来得及整理就得全部塞到寸土尺金的心脏这样。其实年龄也老大不小了,被催婚似乎在我们的社会已经变成是一种常态,甚至有时候尽管自己知道这样问人很没有礼貌,但是有时候也是不小心会问了出来,就好像是吃生菜那么自然(虽然也不晓得自然在那里)。
怎么说花果山呢?因为最近blogger都被说是花果山里的猴子大爷(让我有机会找一天回学院专程拍猴子给大家看),结果胡叔叔他老人家一气之下,把自己的blog的定位,变成个人网站。愤怒的当然不只是他老人家,还有大大佬,靓仔KK,电视机幽子等等。所以为了顺应潮流,我在考虑把本blog的名字改成拼凑花果山让大家都以为马来西亚blogger都好像猴子一样活跃活蹦乱跳,这乃是好事一桩,而且正值国庆,也算得上是本国教育制度的一个里程碑——成功培育一大堆在网络大放厥词的猴子但是还没有能力培育一群能够明辨是非的人类。
两个星期前有幸应邀(好啦,我承认是因为这老友少开口请求所以心软答应,我就是这样的滥好人那又怎样?)去一个他们中心举办的一个运动会做个义工,虽然是碰上星期六平时我应该会去玩ultimate的时候,不过恰好当时脚是带伤,所以时间是空了出来就答应了(就硬是为了要凑那堆字出来,你吹咩?)。另外,也因为老友有拜讬(这几天才学会是讬不是托)找多几个人,所以在我的振臂疾呼下,招到了很热血的Emily过来帮忙。
這幾天Émilee在揪guestblogging,所以我在想揪人跳坑的我是不是也要來響應一下當作支持。可是道人家家作文,這學問實在也真大。寫得好又怕功高震主,寫得壞又會砸自己招牌。所以若要應對得宜,我會寧願寫得比人家精彩逼死他這中間應是有很多東西可以考究。所以爲了讓大家準備好去人家家反客爲主客串一下,且容小弟我唬爛瞎掰跟大家一起討論一個所以然出來好讓大家在人家家撒尿愉快。啊,說得我都背後快有道光惹快臉紅了。
有时候,当我火滚到必须要找地方发泄,或者upset到必须要宣泄我心中的不满的时候,第一个地方,就是我的这一个blog。如果对事情的不满倒还好,但是如果牵涉到人的话,往往会让我很难做。当然同样的难题,也发生在我想写一些让我的心情很愉快的事情。因为牵涉到第三者的事情,我不敢,也不可以把他的身份就这样抖出来。这样对他的隐匿权,有极大的侵犯。可是这些东西又犹如鱼骨哽喉,不吐不快。要怎么样子解决呢?熟悉我的blog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很少,除非是得到当事人的批准,都很少很少(说很少是因为我怕自己曾经犯过这个错误,毕竟我只是个凡人)把当事人的名字透露出来。
现在打文章其实很没有mood的,因为一整个人还是在很热辣辣的感觉,其实都是自己该死逞英雄不带方晒膏的后遗症。不过最犯贱的是,我很享受晒到这么极端的感觉。我想我可能是疯了,因为这次的吉胆岛的出游在我开车的那一刻距离我收到邀约其实还不到八小时,所以疯狂指数请叫我们第一名(因为发生同样状况的不止我一个)。(此篇图不多,但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