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了一部电影,其实也不太知道故事是说什么,只是冲着男主角Joseph Gordon-Levitt(Inception和500 Days of Summer)和女主角Anna Kendrick(Up in the Air)就入场了。后来翻wikipedia才发现另一个男主角似乎应该是演青蜂侠的那位Seth Rogen,可是他在这部电影是个小胖的猥亵鬼。这次已经是我第三次看到Gordon-Levitt了,感觉他每次接的电影都有点另类,虽然Inception大收,可是我觉得那是因为Christopher Nolan的缘故(btw电影开场前再度看到了Dark Knight Rises的预告,虽然很期待,但似乎要超越前作不容易)。
送礼本来就已经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加上现代人衣食充足,使得这门学问更显高深。我不是什么专家,也不是什么神台上的物事,所以关于送礼,个人纯粹是觉得礼物送出去是一份心意(除非我很讨厌对方送一只死青蛙,那就另当别论)。可是从我身边的例子看来,送礼收礼似乎已经在不知不觉(或是在我根本没有察觉,甚至是可能在我不愿相信之下),有了一个完全截然不同的定义。
首先,我要先抱怨,为什么我入围的要等到几乎最后才公布,害人家心跳持续不断加速(阿不是说不奢望得奖?)。当晚有幸坐在衣装根本就在瞄准在最特出服装奖(有这个奖吗?不过人家老师入围两个奖~强啊)的全能老师——Kaito旁边,希望开场前我不断走上走下不会造成很大的困扰啦(虽然我觉得如果我是他学生在学校会被打死*宇宙无敌大误*)。当晚我终于是继第一次后,再次可以很乖全程安坐在位子上任由心跳不断加速地等待成绩揭晓,跟完全没有心情去关注自己心情的上一次又是不同的体验。
自从小妹因为课业需要开始霸着家里仅有的单眼后,我剩下的相机就只有刚刚在前阵子借温暖牌高利贷入手的N9(白色的刚刚发布,亮面就算了,还要是64GB……)。其实这手机的相机配备不错,至少跟其它这阵子出的几只备受瞩目的手机(4S/Galaxy Nexus)等级差不多一样,只是因为一些设计上的限制,所以虽然配备了f/2.2的大光圈,可是在低光拍摄表现还是有点差强人意就是。可是这次外拍是大白天,所以其实出来的画面还是不错的,只是这阵子并没有太多时间可以去耍玩这部手机,更不用说拍照,所以这次外拍可以说是我第一次用这部机拍那么多照片。
“哼,以后不联络、不见面、不打电话不传简讯!”,光是今天,同样的台词他已经听了至少两遍。或许说的人认为这是情侣耍耍花枪的台词,可是每次听一次,心却不由自主还是随之揪了一下。或许对方最近过的不是很顺遂吧,看着对方刻意板起来的脸孔,可是心里却已经开始越来越不能被这句话说服了。不要动怒,或许是真的开玩笑也说不定,先别忙生气。
因为已经受够了工作上无穷无尽的挫折(但愿教授没看到这一段),所以临时还是决定了出席在刚过去的周末举办的摄影马拉松比赛。其实很早就知道这场比赛的,但是想到身边没有人去,一个人傻傻这样过去又很无聊,加上又想到参加过后还要等好几个小时,所以就也没放在心上。可是就在比赛前两天在吃午饭的时候其中一个研究生同学提起这事情,我才重重新在考虑是不是要参加。
最近不知是不是前世得罪的人多,所以这阵子一直处于忙碌的状态,简直是忙到连剖腹生产都没时间(咦?),更不用说写blog了。最糟糕的是,我在另一个blog之前大摇大鼓的说要发一整个系列关于我等待已久的Nokia N9文章,结果写到一半现在正在半放飞机状态。而且最扯的是,我明明买了新手机来换掉我那死掉的N81(其实要不是我用着那部我爸以前的E52的喇叭爆了我大概会拖到年尾才舍得买吧),可是我却没时间好好玩,连用内置的相机拍张照片的心情都没有,这也太糟糕了。
朋友极力推荐这部电影,终于抽空看了后觉得这集聚众大牌的电影的确拍得比想象中好。其实前阵子已经看过了这部电影的海报,就是那张把所有大牌的头像给堆在一起的那张就已经很期待了。期待其实也不一定是集中在剧本上,毕竟类似Ocean Eleven这样的电影是可遇不可求的,进场前其实也只是想看看这对人放在一起会制造出什么样的效果这样。说的,就是最近正在上映的Contagion。
终于有点时间写写这部电影的观后感了,如果不是我朋友硬拉我去,我想我大概不会想要看这样的电影吧,毕竟这类电影我一年大概只看一部这样。这部电影名字很直接,就叫做《Bridesmaids》,就一群伴娘的故事,其实说到底故事主要都围绕在Maid of Honor,也就是Annie(Kristen Wiig)的身上。先说说Kristen Wiig这个人吧,从资料看起来他是美国的一个叫Saturday Night Live这似乎是很胡闹的喜剧类综艺节目的其中一个班底,演过的角色似乎很多,其中一个还让一个男生因为模仿她而大红。
有些事情不是杀到埋身,是无法逼使我去想想之前的信念是不是值得修订的。这阵子其实过得极其荒谬,加上好多事情似乎像是约好的一样,一件一件完全不按牌理(虽然本身也不打牌这样)堆到眼前,还没来得及整理就得全部塞到寸土尺金的心脏这样。其实年龄也老大不小了,被催婚似乎在我们的社会已经变成是一种常态,甚至有时候尽管自己知道这样问人很没有礼貌,但是有时候也是不小心会问了出来,就好像是吃生菜那么自然(虽然也不晓得自然在那里)。
经过了两年多的浑浑噩噩,两个月的筹备,两个月的等待,终于第一章已经来到了尽头(其实应该说就快结束,因为还有很多手尾)。也不知道这个讯息是不是来得及时,因为现在的我其实刚刚从开了快一百公里的路程回到家(企鹅和北极熊应该很想拿根狼牙棒还是什么的追杀我),结果回到家才让电脑从冬眠中苏醒,就看到了电邮提示。就在我迫不及待的打开电邮内容后……
如果世界上有人策划一宗完美的罪案,你有什么感想?刚才看电视,某时事评论节目,看到主持人问某新闻从业员一个关于他有没有采访过完美的罪案觉得很有趣。什么是完美的罪案?如果一切都完美的话,那么就表示一切看上去很正常,那么我们看起来很正常的事件是不是要称之为罪案?如果很正常的事件也叫做罪案,那么这样还完美吗?完美的罪案,在我看来,就如说:“有缺陷的完美”一样有趣。有趣不在于他是不是符合我个人的思维逻辑,而是因为这样的问题往往能够刺激我们的思维。
这个时代真的是越变越不象话了,我希望看了标题杜牧先生不要从棺木跳出来(如果还未腐化)。不然的话,跳出来后,我还要帮他设想要做什么动作。或者这个应该不错,跳到我的面前唱:“我从山中来,带着棺材来,走在马路上,僵尸跳出来 ,一日跳三回,跳到我失魄,一日跳三回,花都开不了”。好啦,真得很烂的故事,其实也不为了要废而废,其实是因为我怕等下的文章太沉重,所以很多人会直接看到这一段后就走人咯。好啦,回到正体,其实要说的,就是清明节不知道为什么在近代不说别的地方,就说我住的这一个国土——马来西亚,变成了一个和风水学挂钩的节日。
一直以为这是一部很单纯的关于一家人一些冲突的triller,可是看完后才知道这只是用来包装反战idea的一部电影。故事是讲述因为一次意外,导致在家乡的Grace(Natalie Portman)误以为自己从军的丈夫Sam(Tobey Maguire)已经葬身阿富汗。在这段沮丧时期,刚出狱吊儿郎当的小叔Tommy(Jake Gyllenhaal)就误打误撞陪伴了Grace和两个小女娃Isabelle((Bailee Madison)与Maggie(Taylor Grace Geare)度过了这段难熬的日子。这段期间,在照顾Grace一家子的当儿,Tommy虽然渐渐培养起了责任心,可是同时间,也和Grace产生了一点点的情愫。
暗钮(暂定名字),其实并不是个原创的故事。话说前几个月在twitter上面我看到有人丢了一个link出来(不要问我在哪里,我忘记bookmark下来),是在探讨一个道德的问题。文章其实相当长,不过因为非常认可里面的内容的关系,所以我对里面的内容还是有一点的印象。首先必须交代的是故事的原型其实来自一个很久年前的一篇很短的故事——Button, button。其实我拿出来的,也只是那仪器而已,而且这仪器也是经过了小小的改装,如果你有看完全文大概知道我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