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星期日因为八卦心态作祟,于是就应邀出席了一个某新进杂志办的邀稿分享会。好啦,虽然很虚伪地假扮了文艺青年与会,但是说曾经完全没想过是不是有投稿的可能是骗人的。不过万幸的是当时这个念头一闪就过了,比天上那见鬼快的流星还要快,因为生文章丢来自己的blog已经是很不容易了,更何况是生一篇搞给人家?
你的脑袋坏累了吗?你的眼睛瞎酸了吗?说真的,看到了我这篇文章,今天你已经读进了多少篇?如果是你的第一篇,我会替你多多念点经,一早就被我吓到,本人真是三生有幸*仰天大笑*。如果算出来是大概十篇以内,那么你一定是被公司限制不能乱逛网的,那我会在去天桥底下办事的时候顺便帮你找找面目狰狞的阿婆,然后帮你弄个求子仪式好了(整个重点错置)。
很久很久很久没看电影了,基本上就是搬到这鬼地方后就完全跟电影院绝迹。于是就在上周五在和朋友聚餐前抽空赶紧去看场电影。因为最近过的不甚顺遂,在看过片单后,决定选择了这部应该是比较励志的电影——The King’s Speech。可能是因为上映了快一个月的关系,再加上当时候还未到放工时间,所以尽管这部电影当天只上映一场仍然坐不到半场,所以得奖不一定等于票房保证这句话大概有一定的根据。(SPOILER ALERT)
虽然题目说了一遍,但是我还是要重申,我•是•小•气•鬼,毋庸置疑。尽管可能说了好几次,但是如果你觉得我看起来很大方,那么请谢谢我在学院认识的一群朋友训练有方。可是小气是天性,我也不是在宣扬小气万岁,我只是想说:我是小气啊,你吹咩?就是这样嚣张的了,我毕竟不是温驯的小绵羊,没必要隐藏自己的脾气,虽然社会大众都觉得脾气管理不好等于EQ差(这篇出来了感觉我的人缘急速插水)。
应该归咎于我最近对这类问题很敏感的关系,不过我的标准答案永远都是OK’ish,其实如果诚实些,答案应该叫糟透了。糟透了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自己的研究仍然在鬼打墙中,而不是因为自己最近搬到了新住处什么的,如果排除掉研究工作外,其实一切真的大致上过得不错。
想象一下有一天你因约不到朋友决定一个人出去逛街,决定一个人出去吹吹风免得闷在屋子里等发霉,或者是趁着这个机会好好犒赏自己一整个星期的辛劳好好吃上一顿。可是,在你肆意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闲逛时,你的一举一动却被无数在电脑荧光幕后的那些明显需要get a life的宅男腐女观察着,盼望着或应该说巴不得你快点行差踏错好让苦闷的他们能够抓到你的那么一点错处大肆讨伐。
没看错,所以不用兴奋得太快,的确是新生活不是性生活,前后鼻音是可以有这么大的分别的,所以垃圾请想好好才丢(怎么扯去垃圾回收的广告?)。其实说新也不新啦,日子还是一样得过,已经编排好的行事历也没有因为这样而把白天的appointments变去一百年前,所谓的新生活也其实只是——我搬出来了到大学附近的一个小房间。其实心脏很强的朋友如果有follow我twitter的话,大概很早就知道我搬出去了的样子。
是的,我也和当晚三主讲人,堪简称讲笑三人组(有点很过气的说法)宣称的一样目前很dry。说的就是应大马部落邀请KLPAC制作在刚过去星期六晚上假KLPAC(吉隆坡表演艺术中心吗?)Pentas 2举办的《等等。。。爱》Encore劲爆歌舞讲笑会。刚才说宣称很dry的讲笑三人组分别为没有中文名的season,强调很多次自己资历很浅的翻版will.i.am(有点想点I’m a bee~)以及减肥成功的Douglas(总觉得这样的介绍词很怪)。
我們常常說科技沒什麼不好,至少它拉近了人們彼此的距離。話其實說得沒錯啦,你這裡發一則訊息,「咻」一聲還沒說完訊息就已經傳到了地球的另一頭。如果間中出現了遲緩的現象,有時候還可以透過種種方式與服務方交涉投訴。這種便利,大概就是彰顯近乎即時這功能所帶來的便利。可不是嗎,現在疏於與朋友聯絡的藉口不能再用啊這要等好久之類的了。在訊息傳播速度速度在彈指之間的今天,再忙也總有辦法收發一兩則簡短的訊息。
最近剛入手了一整套哆啦A夢的玩具,所以死死下清掉了家裏共用書櫥的一個空間用來擺放。可是空掉了一個櫥格卻發現代價如此之大————一堆童書無家可歸。經過一輪的思前想後(明明決定得很爽快),就決定要將之全部送出去。畢竟我跟我妹都二十好幾了,這個年紀再去看這些童書說實在有點不甚適宜。所以想着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就乾脆全部拿出去送人好了。首先是看看家裏有誰人要,如果沒有人要,就乾脆放上這裏看有沒有人有興趣。
用惊骇来形容当天的感觉……我希望没有整个给人很惊悚的感觉,不过当天的感觉用这两个字在我个人看来是相当贴切的。长了二十二个年头,身为什么多元民族的大马公民,说是第一次去见识大宝森真的是说出来会被人笑到臭头,嘿嘿。今天放工前趁着空档问了问同事关于大宝森的神话,不过她只是说一匹布这么长然后说这是什么许愿还愿之类的节日,然后丢给我这一个link就完事了……
有时候面对我的父亲我真的希望自己能够杵逆一点。从来没见过这么野蛮的人。我自己的立场是反正大家都是一家人就互相容忍,因为大家天天见面,吵起来之后会尴尬。但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犯我的底线,我真的应该继续忍下去吗?为什么我一定要掩饰自己的情绪,为什么我的情绪一定要被包装起来?我不是家里的天皇巨星,我不需要为了销量,为了自己的欲望,为了任何事情包装我的情绪。我之前所认为的难道是一种错误?一而再的忍让真的值得吗?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把我放的好好的东西在他眼里看来“阻街”而一把把它抛开。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他要求我帮他打文件的时候把整份文件丢在地上。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诬赖我拿了他自己不知道放了那里的东西。后来找到了也当没回事,那么我之前所受的冤枉到底价值在哪里?那我一直以来受到的委屈到底是一种“戆局”还是“伟大”?当他每次对我发脾气时我的脸色稍不好看一点就要给他骂“你什么态度!”的时候,我不想去回应,那是一种风度还是认输的表示?我为什么一定要在他的面前变成一个连人都不如的形象?尊重这东西不是双向的吗?你不尊重我,我为什么要把你放在我的眼里,我呸!
无可否认,从小到大,我衣食无忧的确是值得感恩。而我也自问非常感恩。但是,这并不表示他可以用这个理由“哒”我,用以上种种方式贬低我。从小到大,我印象中从来没有一次因为自己在课业或者其他方面得到好成绩而得到他和我母亲的赞赏。唯一一次例外就是我的laptop,当然,我应该更期待的是口头上的小小称赞,但是也没有。这就算了,得不到他们的肯定并不会给我带来太大的失望,因为我对他们给我的肯定那种欲望已经越来越淡化了。况且,我从自己或者我的朋友师长等等也能得到自信心的建立。反而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他和我母亲为了我的无论大小错误都用极端的方式处理。我几乎能够记得每一次我犯错儿受到的处分。印象最深刻就是我在大概十岁的时候,不知为了什么事,可能也说不上是什么错误,而被他那一支很粗的藤鞭很用力地扫向我的手臂。我印象很深刻是因为那次是我唯一一次被打到流血的。或许是因为当时年纪也不小了,而且我也认为自己没错,所以倔强起来连眼泪都不滴下来。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以沉默表达我的愤怒,我搞不清楚这是不是一种风度。我竟然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忍受他的无理对待?我还要面对这样的愤怒到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