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是漫画迷(好啦,如果你把偶尔看多啦A梦和蜡笔小新归类进漫画迷这个类别的话⋯⋯我也不是),但是我好象似乎并没有缺席过这个系列的电影。不过我得承认我完全忘了那三部曲到底说了什么故事,只是记得两堆人一直对立。看完这部前传后,总算再次记起他们双方在追求什么目标。看完这部后,电影中塑造的那种变种人之间那种关系整个开始有点明朗了(翻Wikipedia的时候才惊觉这漫画塑造的世界整个就是大)。
其实也不算复健啦,不过铺陈要很久,所以我还是从头开始说起好了。话说我今年为了成为很阳光的宅男*挺*,于是就在机缘巧合下好学不学跟着一堆年轻过我好几岁的小孩子玩起了Ultimate。其实突然间运动量陡增并不是好事,然后在按照医生推断的逻辑,我在上个月因为很多Undergrad在努力刨书(让我想起在考试前我其实不怎么温习的,整个很有种)的关系而去场上玩的人少了造成自己又比之前多跑了一些。说这么多,结果就是让我脚痛到比杰伦更无伦(?)的问题就是这个叫Anterior Compartment Syndrome的东西。
现在朋友间最潮的问候语大概就是:“你fb了没有?”而不是老一辈(是的,我在指你⋯⋯隔壁的老王)的共同问候语:“吃饱了没有?”。是的,我们现在是不需要吃太饱的,不然看新闻时连隔夜饭不小心可能都会一起呕出来,比如说看到那个什么一级妓女训练班俱乐部。嗯,说到这个,男人是时候成立一个无敌阳刚顶级男妓训练班俱乐部来跟这堆安娣死过了。如果你是歪果人,欢迎来到一个肉欲之国(不好意思,我真的在那几个字后面打不下自己国家的名号)。
终于在昨天看到了前阵子在神州大卖的让子弹飞(天啊,我好想念电影院),拍得煞是有趣,但是背后似乎隐藏着一些什么以致肤浅的我完全不了解是什么。因为本地人真的很不爱看credits,所以我在看了一半的时候就随着其他人离开了电影院,不过看到这故事其实是改编自马识途著作《夜谭十记》中的《盗官记》,所以下次有机会要去找找看,或许会得到不一样的启示也说不定。
两个星期前有幸应邀(好啦,我承认是因为这老友少开口请求所以心软答应,我就是这样的滥好人那又怎样?)去一个他们中心举办的一个运动会做个义工,虽然是碰上星期六平时我应该会去玩ultimate的时候,不过恰好当时脚是带伤,所以时间是空了出来就答应了(就硬是为了要凑那堆字出来,你吹咩?)。另外,也因为老友有拜讬(这几天才学会是讬不是托)找多几个人,所以在我的振臂疾呼下,招到了很热血的Emily过来帮忙。
『穿這個也太失禮了一點吧?』
床上攤放著十來件的衣裳,小雨架著腰煩惱地看著。轉眼間週末就來了,好在惱人的期中考也全部結束了。她一面拿起床上一件件的衣服往身上比劃著,一面懊惱著到底要穿哪一件。不知怎的,每當這些關鍵時刻看到這些衣服,總會覺得衣櫥裡怎麼還是少一件合適的。這件太暴露,那件太保守,前面這件穿起來太邋遢,還有這陣子吃胖了不能穿這件亮色的,真的好煩啊。
如果这部电影真的用上这篇文章的名字来做译名的话,相信我对这部电影的期待感会大打折扣。期待这部电影,其实不是在期待Christian Bale,或者Michael Caine/Morgan Freeman,甚至是前阵子才辞世的Heath Ladger或者亚洲观众万众瞩目的陈先生,而是导演Christopher Nolan到底会呈现出什么样的故事。回顾三年前我对这部电影的观后感,真的有点遗憾为什么当时自己不再详细点说明我有多么喜欢导演的叙事风格。
如果给你一个机会想你会在20年后要做什么的话,你会有什么样的答案。刚刚和朋友聊了一下,本来是关于某某人的事情,后来我在谈话中看到这个课题真的很感兴趣。当我听到我朋友说过他听到朋友说甘心当一个文员的时候赶到非常讶异,我不是在歧视,但是我却很佩服她可以真的读了Diploma in Computer Science & Management Mathematics后去当一个文员。人生在世,甘心归于平淡的有多少个?
我不敢说自己有什么大计,反正这个课题不要求我真的对它负责。我希望能够再读完comp science能去读MBA。我希望能在自己有生之年可以拥有一个堪算成功的生意。我希望能够自助旅行到一些国家。我希望我的父母亲可以很安乐。希望的东西太多,多到写不完。不过人是因为有希望才能不断地进步。因为有了渴望达到愿望的动力,所以人才会不断追求知识,不断尝试,才会不断进步。
刚才说过我是读ComputerScience的,乍一听可能真的和MBA真的无关。的确,在我考虑读CompScience之前,我是没有想过去读business的。后来学的东西越多,对着电脑的时间越长,而压力越来越大的时候,我发觉到我毕生将会如此一直延续下去。我不是不喜欢成为一个programmer,in fact,当你完成一个程序的时候,那种成就感是非常的振奋人心的。至是我怕到时我会终有一日会厌倦这种生活。这些事情很难说的,也许有一天我真的疯狂爱上了其他的职业也说不定。事业呢,可能是受“富爸爸”系列丛书的影响吧,我不能接受职业=事业的这种解释。而能够建立属于我的事业当然也非易事,尤其是我这种中学开始选修理科的人。
我是那种不能一直面对同样东西一段长时间的人,所以我很喜欢旅行那种感觉。向往背包旅行是可能受了媒体的诱惑吧,很多人开始有自己分享资讯的能力了,所以你常常会看到很多背包客在网上发布自己的笔记。普通导游导览的旅行也有去过,但是我一点都不喜欢那个过程,因为我们就像鸭子一般被赶来赶去(导游倒是很friendly)。而背包客的时间相比之下更加flexible咯,所以不须要奔波劳累。
父母亲安乐想必是很多为人子女最想的事情吧,我想没人真的会想激死老豆揾山拜的吧。
因为我不是开玩笑,所以我说过至少要跑半马拉松的宣言自己是有在认真的看待的。由于前车之鉴的关系,为了让自己不受伤达到目标,其实个人有在间断式地查询很多事情(过后再聊这个),其中之一,就是找相关的书。其中一本,是在另一篇博文刚巧看到他在介绍这本书(嗯,我有很random在loosely following一些人的blog)。买了这个,另外要买的就是心跳仪,但是我要找的model本地是买不到的,所以之后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