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了一部电影,其实也不太知道故事是说什么,只是冲着男主角Joseph Gordon-Levitt(Inception和500 Days of Summer)和女主角Anna Kendrick(Up in the Air)就入场了。后来翻wikipedia才发现另一个男主角似乎应该是演青蜂侠的那位Seth Rogen,可是他在这部电影是个小胖的猥亵鬼。这次已经是我第三次看到Gordon-Levitt了,感觉他每次接的电影都有点另类,虽然Inception大收,可是我觉得那是因为Christopher Nolan的缘故(btw电影开场前再度看到了Dark Knight Rises的预告,虽然很期待,但似乎要超越前作不容易)。
一万七千多字,恐怕是我这辈子以来很认真写过最长的文章。整个故事的发生是个巧合,是个计划之外的点子,一直到故事开始发展,一切的起承转合都是临时起意的。或许它不是我写过最好的,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写过这么多以来追问度最高的一个。能够把它给写完,实在不能说不是个奇迹。说了这么多关于它的事情,你也应该知道,它就是我刚连载完毕的一则短篇小说——镜子。
拟标题的时候突然觉得这几个词如果随便调一下会产生非常戏剧化的效果,比如说“扎扎跳的左眼皮人生”、“左眼皮人生的扎扎跳”、“人生的扎扎跳左眼皮”、“人生的左眼皮扎扎跳”等等。不过和最后选定的一样,都是很不makes sense的几组词汇串起来的废话。左眼皮其实扎扎跳了好几个星期,尤其是在夜深人静(宅男的悲哀就是在这种时候没有人可以抱只能拥着扎扎跳的左眼皮入眠)的时候分外踊跃。
每次遇到这样的状况,我会真的很想把那支笔砍死。尤其是今天,因为家里的打火机没有gas了,加上我全部能写的原子笔都一齐罢工断墨,搞到我很想找个人出来打一顿。有时候买原子笔都很靠运气的,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买的这一支能够顶多久。就算你买了比较昂贵的笔,它也只能确保你能够用更长的一段时间罢了。当你真的有幸把一整枝笔的墨水都写完的话,那么,你就要去还原了。
很感谢大家对这个新界面的支持,在经过这几天的重新排列后,第二版的界面终于出来了。大家应该注意到在这一版我仍然使用了很大的字体来呈现。原因是最近的网站字体有越来越大的趋势,而且看起来很舒服,所以我把之前小小的字全部放大。目前这个第二版我是故意把全部的东西抽出,只剩我的网志。这个是因为我想把一些最主要的内容把它放在第一位,然后再来搞细节上的东西。
这次的设计仍然维持第一版的伸缩性设计,这就是说你仍然可以在不同的银幕尺寸和解析度下看到同样比例的排版。接下来的工作我将会继续把目前的设计给它完善,才来加入更多的内容。
每次都說以後不參加了,但是這次還是又去了一次。結果帶著背包從一大早一直奔波到傍晚,換來的是酸痛不已的肩膀。可是如果你問我是不是不好玩,這倒又未必。應該這樣說吧,中間的等候期頗長頗累人,有時真的不一定要把人給鎖在場地得個等字。當然有意見的部份很多,其他的還是透過接下來的篇幅慢慢說好了。特別提醒,本篇照片頗多請慎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