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写了七年多(难怪最近很痒*误*),比赛入围了几次奖才拿了一次(入围得奖好像跟红没什么关系……),上过几次电台几次报章(不红是应该的,现实生活中的本人没梗),也曾经创过过百留言(可悲的是同样的事迹到现在仍然时有所闻),可是从来都没红过,眼看在电视上说几句蠢话就能暴红一时的人心理实在有点不平衡。所以为了鞭策自己继续博红(好像没有打算过),自定一个准则持续地遵守是有必要的,有道是,持之以恒,地裂山崩(?)。所以,趁着仍然结实的土地还没有像电影那般狂裂喷火前,本着我为人人,人人喂我(咦?)的精神,我还是很冷静地跟大家分享一下手册的内容好了,不要说小弟没有提携你发达。
因为我不是开玩笑,所以我说过至少要跑半马拉松的宣言自己是有在认真的看待的。由于前车之鉴的关系,为了让自己不受伤达到目标,其实个人有在间断式地查询很多事情(过后再聊这个),其中之一,就是找相关的书。其中一本,是在另一篇博文刚巧看到他在介绍这本书(嗯,我有很random在loosely following一些人的blog)。买了这个,另外要买的就是心跳仪,但是我要找的model本地是买不到的,所以之后再聊。
马来西亚是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各州大部分都有个名衔为“苏丹”的统治者,所以如果一条街被命名为苏丹街,你大概会以为这条街上的居民会过上安逸的生活。事实上,只追求一个马来西亚便利店牛奶饼干基金的口号政府,继遗弃富都监狱后的另一项响亮成就,就是大打发展牌说要铲掉这条承载着老吉隆坡甚至是我们这一代小孩不少共同记忆的老街道。牌面背后到底灌了多少事实和谎言不在我流的关心之下,但是此项决定却让人不禁深思——吉隆坡还剩下多少过去可以一再被发展洪流掏空?
很久没有写观后感了,其实写这篇之前应该写写已故Yasmin Ahmad的遗作——Muallaf的。这部电影同样也是某人的遗作,也就是Heath Ledger。The Imaginarium of Doctor Parnassus其实算是一部很超越时代的奇幻故事,整个故事无论是放在什么时代都可以拍得很合理。这部片子的主调是跟魔鬼(Tom Waits饰演)打赌的游戏,只不过这次在赌桌的另一方不是什么上帝之类的角色,而是一个东方色彩很浓厚的白种修道者。也因为跟魔鬼打赌的是凡人,所以凡人赢了得到不死之身,虽然这不死之身并没有带来永恒的青春。
说是生平第一次好像很夸张,其实只要翻一翻过去六年的记录(是的,以blog这种形式发布文章不知不觉已经六年了,这里的记录只有5年半左右tho,不用去翻了),其实会发现我不聪明的moment其实还蛮多的。不过自己是总觉得每每遇到挫折的时候,总觉得这次怎么会比上次更糟糕,然后把上次那种down到谷底的心情给好好忘掉。所以结论是——如果要忘掉上次的挫折,那就跌得比上次更惨好了,那么上次的就会微不足道*呈很厉害的样子状*。
这几天系内发生地震,本来我也不想写关于地震的事情,也想过不公开给全部人看。但是再想一下,还是决定坦坦荡荡写出来好了。至于你们要说什么,那就由得你们吧,这对我来说只是一个记录而已。今天,我憋得有点辛苦,不是便秘,而是怒气。这个怒气可以说有一半是来自前一夜,至于在那里而起的,我只能告诉你是某blog看到的。至于在那里看到我不想再说了。生气的原因有几个,而且和地震有一点关系,容许我慢慢写出来。我希望能够从另一个角度看待这件事情,可是我的怒气多多少少可能会对事情的解读有点偏差,在这里先请大家多多包涵。
已经很久没去看电影了,昨天“终于”可以找到一次可以在没有借口的情况下去看这一部似乎很精彩的电影了。可是没有想到这部电影是那么的长气……长气到我有点怀疑V是不是真的由Hugo Weaving饰演的(因为之前在魔戒和梦幻传真里两部三部曲中他的对话加起来都可能没这么长呢)。而且这部戏中,他变得很神经质的感觉(不是咩?),神经质的程度让我的眼球有点要跌出来的感觉,尤其是在他看电影的时候……
最近请不要随便玩文抄公的游戏,请不要随便抄我的文章(大概也没有,有的话要三思,请看看文章末端),不然的话,可以看看这个。现今blogosphere最神憎鬼厌的就是抄袭,所以如果你要以身犯险的话,你要做好的,不是要等待被人唱衰,而是比唱衰更加让人觉得网络人生充满绝望的blog衰。不过,被blog衰也有好几个好处,就是——你会很出名,出名到大家会掏腰包写一篇post来promote你的blog(网页流量是要钱的,使用免费服务如wordpress.com/blogspot除外),然后你的blog就不用愁没留言,因为大家都会很踊跃的数落你。你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文章没有被欣赏,因为大家都会引经据典告诉你那一部分跟谁人的那一篇在那个时候发的雷同,到时候雷公电母就会出现唱大戏给大家看。你看看你看看,有这么多好处,你怎么还不去随便找一个人的blog来抄?!不过千万得挺住,不要好像之前那个失败的copycat一得到流量就“嚼完松”,这样是很失败的。要相信我,就算你要“嚼完松”也要问过搜寻引擎的公司能不能放过你,不然你的blog就算入土为安,它的尸骨是不会寒掉的,它的灵魂还是会透过搜寻引擎的快取(cache)让你觉得冤魂不散。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