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写了七年多(难怪最近很痒*误*),比赛入围了几次奖才拿了一次(入围得奖好像跟红没什么关系……),上过几次电台几次报章(不红是应该的,现实生活中的本人没梗),也曾经创过过百留言(可悲的是同样的事迹到现在仍然时有所闻),可是从来都没红过,眼看在电视上说几句蠢话就能暴红一时的人心理实在有点不平衡。所以为了鞭策自己继续博红(好像没有打算过),自定一个准则持续地遵守是有必要的,有道是,持之以恒,地裂山崩(?)。所以,趁着仍然结实的土地还没有像电影那般狂裂喷火前,本着我为人人,人人喂我(咦?)的精神,我还是很冷静地跟大家分享一下手册的内容好了,不要说小弟没有提携你发达。
因为我不是开玩笑,所以我说过至少要跑半马拉松的宣言自己是有在认真的看待的。由于前车之鉴的关系,为了让自己不受伤达到目标,其实个人有在间断式地查询很多事情(过后再聊这个),其中之一,就是找相关的书。其中一本,是在另一篇博文刚巧看到他在介绍这本书(嗯,我有很random在loosely following一些人的blog)。买了这个,另外要买的就是心跳仪,但是我要找的model本地是买不到的,所以之后再聊。
马来西亚是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各州大部分都有个名衔为“苏丹”的统治者,所以如果一条街被命名为苏丹街,你大概会以为这条街上的居民会过上安逸的生活。事实上,只追求一个马来西亚便利店牛奶饼干基金的口号政府,继遗弃富都监狱后的另一项响亮成就,就是大打发展牌说要铲掉这条承载着老吉隆坡甚至是我们这一代小孩不少共同记忆的老街道。牌面背后到底灌了多少事实和谎言不在我流的关心之下,但是此项决定却让人不禁深思——吉隆坡还剩下多少过去可以一再被发展洪流掏空?
因为上次在槟城无缘见面,所以这次趁着紫雨下来展览之便一定要去见他一见。话说星期五下午的时候紫雨无端端来了个电话要约我去PWTC见个面,因为自己不是很想出去所以就推辞了然后约在今天。意料中的,我仍然还是比较慢热的那个(和上次Emily见面也是一样,Emily事后说我很静),本来以为我们俩会大眼瞪小眼的,但是这一切却被紫雨不间断的说话打破了。
哇,好久没有看完电影那么满足了,不过正确来说,这是一部动画。我在电影院里面简直就是疯掉到不行,原因是真得很好笑,很久没有真的看一部电影从心底从第一幕笑到最后一幕,一个字,爽!两个字,很爽!三个字,非常爽!四个字,爽到不行!五个字,你很无聊吼?之前又看了一篇文章说本集的人物都采用了最滋润的洗发水,果然在看完了后,发觉他们用的洗发水真的是强到不行,尤其是Prince Charming的头发,柔顺到~一个无可比拟的境界。
其实我应该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想法可以写的,只是碍于最近自己的组织能力越来越差的关系,所以没办法很具体的写出我内心的想法。仔细看我上次写的,我有稍稍觉得自己的想法显得不够成熟。可能是我思考的深度不够的关系吧。以下的,我也不是觉得很好,不过成熟的思想总要从不成熟的思想开始吧?
怎样才算为言论负责?负责又怎样,不负责又会怎样?
因为旧站的程序我没时间更新,所以迫于无奈下只好暂时关站,没想到竟然有几个王八蛋在我的地盘撒野灌水。为了遏制这类事件继续发生,我唯有把留言版的留言功能关闭。如果大家继续看到我的旧Blog有这类事情发生,可以留言通知我。
唉,人就是那么的无聊,也不懂为什么。最近小弟忙到就来连阿妈都不认得,除了麻鬼烦的Case Study,还有很多测验将会在接下来几个星期接踵而来(详情可以参考之前的英文Blog)。天啊,我可以说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时间那么不够用。呵呵呵。
前几天第一次Post上第一个英文的Blog post,昨天(截稿时已过半夜12点)晚餐朋友向我提起这件事。因为那则Blog内有附上一个超连接是把之前F4的电影观后感翻译成英文的,结果引发不少笑料(不过小弟是无辜的,我没时间去查看啦)。结果我写了两个字的英文直接翻译,然后两者合起来就成了笑料。那两个字就是,Spice(香料), Girls(女孩/姑娘们),结果结合起来应该是Spice Girls(辣妹),可是却变成“香料姑娘”。呵呵呵,可能目前的科技发展还无法完善地把某字和context相互配合翻译所以类似上述的笑料其实很容易发生,呵呵。
嗯,除此之外,可能有人会问我,为什么这个Blog变成半番唐的Blog?这是因为我有一些朋友自小说英文,完全不晓得中文(不过就算会中文大概也接受不了我的语法吧)。所以,为了扩大读者群,没有啦,只是身旁的Blogger全部都是英文Based的,所以为了顺应潮流,我就也Post上一些英文版的Blog咯。不过呢,嗯,因为小弟的英文程度有点抱歉,所以如果有污大家的眼睛,可以尝试去看医生,因为吹沙入眼可大可小。
最后送上一个朋友送上的冷笑话一则,某日上课老师问大家的志愿是什么,当然,小朋友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答。
男生甲:“I like to fight, therefore I want to become a fightER!”
女生丙:“I like to write, I want to become a writER~”
到小明了,他很骄傲地说:“I like to draw, I want to become a drawER~”
現代人一機在手天下無敵,是說也沒什麼事辦不到的了。可是到底要怎麼才能把手機的功能發揮到淋漓盡致,卻是個至今仍然公說公有理,婆說公非禮(欸?)。昨天看到前同事分享了一篇文章,是一份媽媽開給兒子的智能手機使用合約,兒子必須得履行合約裡的條約才能使用手機。看完了整個覺得還好當年智能手機是個高不可及的東西,還是多看衛斯理傳奇和武俠小說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