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是個人類對時間下的一個很奇怪的註解。說穿了其實這天跟其他日子沒什麼不一樣,只不過是地球公轉太陽一週後回到某一個點。老實說或許這種的周而復始,或許某程度算是象徵世間一切都是個循環。這樣說起來感覺好像有點悲哀,或許人類天生就有種不甘重複的勞碌命吧。於是我們之中好些人視重複爲一種苦差,就不斷的找點新東西做。可是殊不知這從某角度來看,也不過只是另一種形式的重複。
還記得,那時候部落格祭還在等候大家的入座。
想著大家可能坐著會無聊,我就翻了一下阿甘的影片集。本來想著娛賓,沒想到最後反倒是我自己掉入了記憶的漩渦裏面。屈指一數,不經不覺跟大家認識八年多了。當然跟萬事無絕對的人生一樣,這些來自己見證也體驗過了友情的聚散(但願聚比散多)。失去了固然可惜,但還在的自然得好好把握。人生聚合離散本是無常,又何必執著于緣盡的事情呢?真該死,這篇是要寫兩天活動的記錄怎麽變成感慨人生勸世文了呢。
“你覺得,六十塊參加兩天的活動會貴嗎?”
如果說從話中聽不出憂慮,那我一定是騙人的。當然在此因爲身份的關係(嗯,個人今年參與一些籌備的工作),所以評論這部分交給其他人比較好。在這裏,還是回到主題說說即將要辦的這個活動好了。就這麼一晃眼,七八年就過去了。相隔兩年後,這一次的回歸老實說沒有人知道迴響會有多大。當然,我對這個沒有概唸的另一個原因,是我徹底跟整個圈子脫節脫離不了關係。
「快點啦,車來了!」
「剪刀、石頭、布!」,還沒看清楚對方出什麼,女孩得臉頰就突然一陣燙。一個淺淺的吻,就這樣如同蜻蜓點水般稍縱即逝。那一下來得如此之快,叫人根本來不及反應。呆在當下的她,此刻顯得全然不知所措也完全不懂如何反應。伴隨著那一吻的,是男孩立刻逃走的一陣風。此刻站在長長的階梯底端的這位同學,整個臉脹紅成了一大片番茄般的顏色。一直到接送的鄰居安娣抵達了,同車的夥伴找了半天才找到仍然愣在原地,手掌還維持著張開出拳為「布」的這位同學。
我們常常說科技沒什麼不好,至少它拉近了人們彼此的距離。話其實說得沒錯啦,你這裡發一則訊息,「咻」一聲還沒說完訊息就已經傳到了地球的另一頭。如果間中出現了遲緩的現象,有時候還可以透過種種方式與服務方交涉投訴。這種便利,大概就是彰顯近乎即時這功能所帶來的便利。可不是嗎,現在疏於與朋友聯絡的藉口不能再用啊這要等好久之類的了。在訊息傳播速度速度在彈指之間的今天,再忙也總有辦法收發一兩則簡短的訊息。
沒什麼,只是有點感觸好吧,我承認其實有一半的原因也是出自好奇。不然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我頭殼壞掉去以「訂閱」的形式每個月付一點錢去探個究竟。是拉,其實本人最近也肥了,這樣是有滿意了嗎?只是等這東西送達也等了快兩個月,最誇張的是五月份的盒子還沒送到六月的已經自動過帳。不過萬幸的是,這東西終究還是送到了家門口。還要是在我臨出門去上班的那一刻,快遞員就剛好停在門口得這種巧合。
本來這篇文章,是寫關於電影『香港仔』的觀後感。本來文章的發佈時間,應該是三個星期前的這幾天。可是身邊的一切事情,就在那幾天接踵而來。結果的結果,一直到兩個星期前才逐一告一段落。雖然其中還有一單還沒正式完結,但是大概也不會再出什麼意外了。在處理這些事情的當而,或許是我第一次感覺到四年就這樣咻一聲悄然過去。在不知不覺間,無聲無息,理不得我經過多少快樂悲傷就這樣來到了今天。
想當年以前小學的時候,不知怎麼的大家突然喜歡把「絕交」一詞掛在嘴邊。你不借膠擦,絕交。你不跟我玩,絕交。你的電子雞不借我,絕交。你成績比我好,絕交(這是「精英」班的first world problem嗎?)。反正隨便只要什麼事情讓你不開心,就「絕交」。不過小孩兒哪裡知道這句話可以多傷人,這邊才鬧絕交,半個月後又繼續有說有笑。
前幾天出席小學同學兒子的滿月宴,跟其他同學交談間才發現裡有不少路跑好手。席間他們問起我用什麼記錄,然後想要推薦我用另一個。可是本人用着的記錄軟件,剛去看一看原來也有兩年半了。儘管本人頗為懶惰,這兩年半只是記錄了130小時多的路不過還是婉拒了。這短短的快830公里的路雖然說長不長,但是裡頭記錄的又何止那丁點的腳程和汗水。
這陣子開工了,所以我又再次經歷在車裏聽廣播的生活了。昨天在轉臺中聽到的話題,是關於健康意識之類的。剛開始聽得有點煩厭,大概是因爲主持人剛好接到的叩應一直在迂迴地宣傳自己吃的保健品多棒什麼的。所以聽沒兩分鐘我又轉走了。後來兜兜轉轉之後,我又轉回這個頻道。間接直銷的內容沒了(其實剛才說的聽衆也在主持人的把關下沒辦法說出品牌名字就是),換成了個罕媽打電話進去。
前陣子金馬獎適逢聚會當天,所以真正看完整段盛事是在幾天後。本來也沒有想看的,畢竟裏面入圍的電影本地不是每上映就是錯過了。可是就在小妹的大力推薦下,加上張曼玉那漂亮得讓人屏息的宣傳片段我還是看了。說起這宣傳片,我還真是第一次覺得她渾身散發出來的風采有那麼動人。後來陸陸續續看了一些相關的訪談,看到她在阮玲玉裏的片段才驚覺我成長期間錯過了如此唯美的身影。是的,本人還未曾真正在大熒幕上好好端倪她本人的風采(宋家皇朝我倒是看過的)。
很快的终于剩下最后一张重量级考卷了——统计学。不知怎么搞的,我怎么也提不起心来温习,可能是新年的mood还没完全退散吧。其实在之前的微积分考试已经让我心境胆跳了,但是虽然在有前车之鉴下,我还是不能够狠下心来好好读我的笔记。其实我也知道这样是不行的,我一定要证明给那个老太婆知道就算我不上她的超级沉闷lecture我还是能够拿到好成绩的,不然我就是正衰仔(问题是我虽然会做,但是formula太多要去一一区分加上稍微背起来还是很难的)!
聚会完毕到现在,我还没有时间写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也感谢老天,这几天还是无惊无险过了。不过说实在,说是无惊也不尽然,不过应该算是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吧,有机会整理了出来再叙述。好啦,这几天除了工作吃饭睡觉,另外的时间都是花在blogosphere的交际。原因是上个星期六认识了一些新blog友咯,看来接下来的weekend我要去更新我的subscription list了,嘿嘿。到时候我的list越来越长,也就表示我花在阅读blog的时间越长,这有点恐怖……不过换个角度,这何尝不是一个认识更多人的管道之一?这几天,从不同人的blog看到了很多不同的出席笔记,也看了相当多的照片(可是还是不很多的感觉),感觉到处处都充满着喜悦。
行街故事本来已经告一段落,但是这几天话题仍然很热,出席者依然热血继续分享所见所闻自然不在话下,但没出席的仍然没闲着。没出席的,有些在得知(或事先已经知情我就不知道了)街头上的同胞被催泪弹攻击被水炮车追击,甚至手机讯号受干扰时,就大肆马后炮说自己早有预料早已经警告不要上街游行这不值得云云。另一些,则是在事后不断冷嘲热讽,甚至到最后一票人在网民的舆论压力下出面下跪什么的。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