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了差不多一整天的时间刨完了两本书,有趣的是,两本都是同一个作者的。当然,你看了我的title就知道是再说Dan Brown了。两本书的书名分别为达芬奇密码(又名达文西密码)和数码城堡(The Da Vinci Code & Digital Fortress),两本都是在书展的时候已超低价格买下得中译本。
达芬奇密码其实对我来说是还不错的,但是呢,结局的安排,却有点差强人意。嗯,我不是在说最后的结局,而是揭露幕后主使人的那一边的安排太过于牵强。而好看的一点,就数故事中一大堆的谜语,道具,和一系列的传说(历史?)。很可惜,由于我是选择在半夜三更看这本书,所以看得我有点迷糊,有一大半的情节呢我到记得的不是很清楚(我看到清晨六点)。不过看了这本书有个坏处,由于我是买中译本的,所以我现在想找一本英文版的。又要花大钱了,手上要买的书实在是多不胜数……
接下来的就是数码城堡了,基本上,我不得不佩服Dan Brown所知道的知识层面。除了达芬奇密码的一大堆宗教传说历史资料,还会知道很多目前网际网络的terminology,最恐怖的是,他知道的不仅仅是名词而已。很可惜的是,结局的铺陈还是和达芬奇密码一样,有点马虎,浪费了之前的设定。说到破解,其实最近最劲爆的要数透过Zend加密的软件和MD5已经被破解的新闻吧。所以一开始就不报有真的有如此的密码锁的心态了。但是,看到副局长和局长那么确认那个的确是万无一失的密码锁,我开始动摇了。个人是觉得这个故事很无稽,我真的搞不清楚为什么副局长由这样天大的胆子把一个不确定的文件送入机器解锁……呵呵呵。
总的来说,其实上述两本都是蛮不错的故事,但是如果硬要选一本的话,我会选The Da Vinci Code,因为我觉得情节比Digital Fortress逻辑的多。但是相比我看过这么多其他的侦探故事来说,情节上还是略显逊色。还好他的故事电影感非常强,因为故事几乎都是双线进行的。最重要的是,过程都是那么扣人心弦的曲折。
刚刚暂时弄好了Flickr的东西。这个时候才发觉到Picasa是多么的好玩。因为一向来都是用Picasa管理我的图片的,所以发觉到它也可以用来结合Gmail的时候就雀跃得不得了。呵呵。第一次惊喜就是上个星期发觉Picasa+Hello+Blogger这么方便。今天发觉到结合Gmail,Picasa就真的天下无敌了,哇哈哈哈。至少我帮我的小表妹发图片时不用那么麻烦。看来在近日将要帮表妹迁站到Lifelogger了,因为Lifelogger也可以用Email直接传图!
首页左边就可以很清楚看到我目前Flickr放的一大堆图片,有兴趣者可以电击看看。
这一篇不是给普通人看得,你不喜欢我的话其实不必看,这么辛苦,你不如选择离开会让你更舒服一点。我没有必要让你透过我的blog更喜欢我。其实我没告诉你们
女孩A正在和男孩愉快的对话,可是突然间女孩B当着男孩的面前和女孩A说悄悄话。还时不时防备着男孩来偷听,用着她那鄙夷的眼神防范着。
这个故事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
事情发生在lecture hall里
不过也没关系,第一印象出来已经不是偏向好的一面,那么我又何必在意在陌生人面前建立良好的形象?或许我真的应该在我朋友每次说悄悄话的时候离开lecture hall,无论lecture是不是在进行中。或许我应该表现得更加gentlemen让人家没有嫌我的余地。或许我不该多心,不应该怀疑人家突然在我面前鄙夷的眼神防范这我偷听的时候是在悄悄地说我的坏话。或许这些东西我不应该放在心上,而是应该直接对她说,而不是在这里无病呻吟。或许我对我朋友表示的所谓尊重其实并不够。或许我应该坚信朋友是三世修来的缘分,应该好好呵护。或许下次我冲动的时候如果想一巴掌赏人的时候好像dobby the house-elf一样惩罚自己才表示我EQ够高。或许我不应该这么八卦,让人家有机会说我坏话。或许我不应该在我自己的blog写关于我朋友的事情,不然会令到她很不开心。
已经是第二天了(昨天星期六是第一天,因为不知道自己会写多久,因为已经接近12点……这篇文章或许会很长,或许会很短,谁知道?),已经是第二天对着美美的Write Post Page发呆了(当然为了提高生产力,我在发呆的期间走神去做我的功课)。原因是我真的不知道要写什么好。写欧阳文风出柜的事情?我知道的并不多,至少我并没有看过他的书,不知道他对马华文学有什么影响,不知道的很多,所以不写出来丢人现眼(当然我常常也会不自觉地丢人现眼,这是题外话)。写我的生活?最近真得很想去放个假,但是短期内不会实现,那就算了吧。那么还有什么可以写的?我不想走无聊小站的路线咧?(欧阳文风事件的一些相关连接——SevenHouse,亚当的苹果,逆时飞行,Wayfarer,何妨吟啸且徐行,Technorati搜寻)
自從我的macbook暴斃後,我就寄用我爸的電腦辦公。本來嘛這也沒什麼,誰叫自己這段日子仙都不仙下咩。前陣子再度入手的toptop,甚至是那部已經快有十歲的老機不要說是拿來寫程序,就算用來跑個Ubuntu也有力不從心之感。特別是那部筆記本,十年前運行Windows XP是可以跑得飛快,十年後裝了個最efficient的gentoo開Google Chrome瀏覽多兩個頁面分分鐘會系統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