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月,甚至今年發生了很多事。有些跟我有關,但大部分都是隔岸觀火。這幾個星期陸續很零散在社交網站跟朋友討論,我想過了這些時日也是時候稍微組織一下。只是最近人莫名很疲累,所以接下來的文字就好像永遠揉不成一塊的粉團。
因为旧站的程序我没时间更新,所以迫于无奈下只好暂时关站,没想到竟然有几个王八蛋在我的地盘撒野灌水。为了遏制这类事件继续发生,我唯有把留言版的留言功能关闭。如果大家继续看到我的旧Blog有这类事情发生,可以留言通知我。
唉,人就是那么的无聊,也不懂为什么。最近小弟忙到就来连阿妈都不认得,除了麻鬼烦的Case Study,还有很多测验将会在接下来几个星期接踵而来(详情可以参考之前的英文Blog)。天啊,我可以说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时间那么不够用。呵呵呵。
前几天第一次Post上第一个英文的Blog post,昨天(截稿时已过半夜12点)晚餐朋友向我提起这件事。因为那则Blog内有附上一个超连接是把之前F4的电影观后感翻译成英文的,结果引发不少笑料(不过小弟是无辜的,我没时间去查看啦)。结果我写了两个字的英文直接翻译,然后两者合起来就成了笑料。那两个字就是,Spice(香料), Girls(女孩/姑娘们),结果结合起来应该是Spice Girls(辣妹),可是却变成“香料姑娘”。呵呵呵,可能目前的科技发展还无法完善地把某字和context相互配合翻译所以类似上述的笑料其实很容易发生,呵呵。
嗯,除此之外,可能有人会问我,为什么这个Blog变成半番唐的Blog?这是因为我有一些朋友自小说英文,完全不晓得中文(不过就算会中文大概也接受不了我的语法吧)。所以,为了扩大读者群,没有啦,只是身旁的Blogger全部都是英文Based的,所以为了顺应潮流,我就也Post上一些英文版的Blog咯。不过呢,嗯,因为小弟的英文程度有点抱歉,所以如果有污大家的眼睛,可以尝试去看医生,因为吹沙入眼可大可小。
最后送上一个朋友送上的冷笑话一则,某日上课老师问大家的志愿是什么,当然,小朋友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答。
男生甲:“I like to fight, therefore I want to become a fightER!”
女生丙:“I like to write, I want to become a writER~”
到小明了,他很骄傲地说:“I like to draw, I want to become a drawER~”
聚会完毕到现在,我还没有时间写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也感谢老天,这几天还是无惊无险过了。不过说实在,说是无惊也不尽然,不过应该算是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吧,有机会整理了出来再叙述。好啦,这几天除了工作吃饭睡觉,另外的时间都是花在blogosphere的交际。原因是上个星期六认识了一些新blog友咯,看来接下来的weekend我要去更新我的subscription list了,嘿嘿。到时候我的list越来越长,也就表示我花在阅读blog的时间越长,这有点恐怖……不过换个角度,这何尝不是一个认识更多人的管道之一?这几天,从不同人的blog看到了很多不同的出席笔记,也看了相当多的照片(可是还是不很多的感觉),感觉到处处都充满着喜悦。
自问自己连边边也摸不上,就算摸上了,我也宁愿做个平凡的学生。可是偏偏有很多人在我的生命旅程中用过这个名词叫过我,虽然还不至于把这个名称当作代名词称呼,但是渐渐地我开始越来越不喜欢人家这样叫我。我真的有点担心那一天这个名词成了我的另外一个名字,或者我沉溺在这个名词,越沉越深。对这个名词的反感在这两个学期越来越强烈,有时候某些同学就直接”Top Student Top Student”这样叫。不应嘛,人家就难免觉得你在骄傲什么,应嘛,自己却觉得自己很不要脸。
那是个荒芜的野外,坐在艾发面前的,是个看起来大他好几岁的一个中年人。这个人似乎在忙着修理一个什么电子仪器,可是在发现了艾发后顺手就抓起了一套衣物掷向艾发。这个中年人相当寡言,在当下仿佛没有什么比手上的电子仪器来得重要。就在艾发欲言又止了差不多半小时后,这中年人终于开口说第一句话邀请艾发和他一起到邻近的城镇去。
「都怪我,都怪我好不好?求求你可不可以把我兒子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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