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不是第一次啦,至少最近的上一次我应该是看了Hitch,嘿嘿。才刚在星期天在电台上说我不看喜剧,可是这次我却破例去看了这部(500) days of summer。主要会捧场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看到twitter上有人热情推荐,另外据说这部电影只会上映大概两个星期,所以也间接引起了本少爷的好奇心。应该从何说起呢,应该说这是个很仆街的故事(好啦,用字这么粗俗,明年又不能用这篇报名了,呵)。
这是我第二次打这一篇文章,第一篇文章随着browser crash然后wordpress没有帮我save到的关系完蛋了。好了,我要重新写这篇东西。基本上在凌晨时分他们在电台讨论的同时,我们几个比较相熟的bloggers也在大气电波外的网络同步谈论着,而引起最大回响的,要算是康仔说的08部落年。部落这个词事实上不是我会用的词,不过为了配合大馬部落的征文活动,我在这里可能会不自觉用上这个词儿来代替我一向惯用的网志。
你说手提电话是不是很烦人咧?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与人之间的通讯业越来越方便,却也因此越来越冷漠(很讽刺吧)。越来越方便,当然是因为现在有太多的方法可以把两个甚至更多人连接起来,无论他们之间的距离是多远。更冷漠的原因,自然是我们少了面对面的接触。虽然是有了所谓的视像通讯,但是如果你通过这个科技和另一个人哭诉,你的眼泪会传真到对方那边吗?不要说我古板,如果不是为了方便我父母找到我,我想到现在我还是不会去出一部手机的。
出手机很好玩么?人类就是有那种变态的被虐狂,电话铃声就是最好的例子。君不见电话响起来的时候,电话的拥有者都是飞身过去接的吗?如果不是因为紧张的话,我想不出有什么原因。久而久之,电话对他来说是一种不能缺少的累赘。当然,聪明的会选择消音,因为消音后耳不听为静,呵呵呵。曾经试过有朋友半夜打电话来恶作剧后,我从那个时候开始就不在半夜开铃声了。除了半夜,除非我记得我关了铃声,我都会一整天过着电话铃声被关掉的生活。而烦处当然就是我常常漏接电话,因为我常常把电话放在裤袋,而常常都是穿cargo那种宽宽松松的,所以就算震动我也未必感应得到。
当然,你有了电话,就要随时预备惊喜的到来。说不定有一天,你好久不见的朋友因为不知道那里挖到你的电话打个电话给你嘘寒问暖。由或者过年过节就会因为大家互传短讯的缘故让电话公司赚翻几倍。当然,没有人叫你在这个关键时刻打电话,不然保证你妈声四起。事物都有两面,想象一下,一个白痴在你的悠闲假期打个电话给你告诉你一个月后有什么什么meeting还是什么的,保证你会恨不得站在他面前兜巴醒过去。现在的人,除了会用电话,还会滥用电话这个方便。很难保证日后Spamming会开始走向SMS。到时候我看世界末日也不远了,哈哈哈。
这几天学生能不能携带电话上学的课题似乎炒得很厉害,对学生来说,有一部手机,除了可以炫耀,我想最大的好处自然是不用依靠公共电话。因为本国的公民意识非常好,搞到你想随机选一部可用的公共电话的几率几乎和中彩票一样难。我甚至看过一个可怜的公共电话和电话亭被火亲吻高潮到全身变碳黑色。再不然比较仁慈的就是被口香糖塞住要害不让你有机会去使用。可恶吗?不用担心,你在学校也常常遇到这样的事,不然教师们不会人手一机了吧。
无可否认的是越来越多学生拥有一部或以上的电话,与其禁止学生们携带电话,到不如在别的地方管制他们。例如,进了学校强制关掉铃声。如果担心学生上课玩电话,还可以准备一个橱/Locker还是什么的让学生放电话。当然,有locker是最好,这样除了解决电话的烦恼,还可以解决小学生书包过重的无聊课题(学生的书报重量从我小学开始说到现在,还没有“完美”的解决方法,说来说去,还不是政治人物的表演骚……)。仔细看看小学生的书,你会发觉到年年都在吵小学生的书包过重,但是年年你看到小学生的书比一本厚厚的小说还要重上许多,既然知道重,干嘛要用那种纸?还有那个无谓的双语教数理,要嘛就用中文,要嘛就用英文,不要把小学生当作可怜的白老鼠。最白痴的当然就是那个声称会和华社共同进退的那堆人,我呸!(离题了)
刚刚暂时弄好了Flickr的东西。这个时候才发觉到Picasa是多么的好玩。因为一向来都是用Picasa管理我的图片的,所以发觉到它也可以用来结合Gmail的时候就雀跃得不得了。呵呵。第一次惊喜就是上个星期发觉Picasa+Hello+Blogger这么方便。今天发觉到结合Gmail,Picasa就真的天下无敌了,哇哈哈哈。至少我帮我的小表妹发图片时不用那么麻烦。看来在近日将要帮表妹迁站到Lifelogger了,因为Lifelogger也可以用Email直接传图!
首页左边就可以很清楚看到我目前Flickr放的一大堆图片,有兴趣者可以电击看看。
本來也沒有很想去看這部電影的,只是這些日子看到的都是對此片的回應頗為正面,就去看了。一看之後驚為天人,是說好看的科幻片已經買少見少。其實本片故事結構極其簡單,可是拉長到兩小時填補了細節部份卻不覺單薄。相較同是科幻包裝的The Host(譯名《宿主》或《天煞奇緣》),此片拍得更富詩意。雖然兩部片都有情愛的描述,但是手段的高低完全不再同一個檔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