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聲明本人不是偵探小說迷,所以本文該會充斥很多關於此類小說的迷思。通過這段聲明,不需用膝蓋想大概也知道今天說的這本書屬於什麼類型的。不過話說,本地突然間出現了這家出版社完全是在我認知範圍之外。不過一部分原因自然是因爲我也不太關心,只是知道了去書局走走後也不太見這家出版社的書籍。透過了之前的聚會,我拿到了一本review copy所以今天要來說一說。
前幾天朋友們各個都從世界各國回來,所以大家又一起如往常一起去看電影。今天看的,仍然是本人無緣見識48fps 3D版的The Hobbit: The Desolation of Smaug(霍比特人/哈比人:史矛革之战/史矛革荒漠/史矛革的坠落/荒谷魔龙)。原因嘛,去年的同伴說看了會頭暈,今年的就說戴眼鏡不方便。當然這舒適度是個很主觀的感覺,所以我也不於置評就是。只是看完整部電影,發現在整個過程的三個小時裏似乎隱藏了一個問題。
小時候我住在組屋,所以小時候,我媽一直都處心積慮把她的兒子鎖在家不太讓我出們。所以從小,我最愛的購物行程就是去書店去書展(啊不然你以爲那些十萬個爲什麼怎麼來的)。其實我有點懷疑,我不是讓漫畫書養大的原因有一些經濟上的考量。原因是一般來說,要翻完一本文字書,會比漫畫來得慢。可是這也未必,因爲之前爲了看完Oliver Twist,我因爲語言不通(看不懂不是這個年代的英文)真的是跳過了很多細節進度飛速。
三年真的可以改變很多事情的樣子。之前因爲要再寫小說意念致殲,所以有約略翻閱一下上一本小說集。沒想到一翻本人就恨不得快點燒掉。這寫得也太差,尤其那個時候很愛不斷跳躍時空所以看起來更是亂。當時到底哪裏來的自信,明明大家都說亂了但還是一意孤行?不過換個角度,現在看得出很亂,就表示這些年來應該有所進步。但願幾年後重閱今年寫的這篇,不會有同樣的感覺。
雖然沒打算現在出書,但是我的確是有約略看過本地一些針對青少年的出版社的投稿要求。雖然林林種種,但簡單不負責任一句話總結--迪迪尼標準。說穿了不過就是要闔家歡樂,就盡量不要有殺人噴血的鏡頭之類的。換句話說,哈利波特這種死很多人的劇碼不行。當然今天要說的這部電影,更加不用想了。光是三部曲的第一部,就是一群廿四個小孩困在叢林式的戰場自相殘殺。這樣的書,在本地應該沒辦法在青少年為導向的出版社出版吧。
最近發生頗多事情,有些頗切身但大部份都不是,所以理應在趕稿的我還是不要理那麼多好了。今天要說的,就是關於之前說過要印兩個系列(思念與遺忘)的微型小說的事情。經過多日的拖延,我總算把所有的東西都整理好準備拿去送印了。今天要寫的,是一些排版上和從中學到的一些事情。希望日後如果要自己發行電子書,也有個參考的地方就是。
如果你問我昨天一整天下來的收獲是什麼,那應該就是讀了近一半的oliver twist了。可惜我是不太習慣這種頗老舊的行文,所以大部分時間都是跳著去讀的。再加上莫名的失眠下,我雖然讀很快但略過的也不少。慢著,這篇不是關於昨天的聚會嗎?怎麼變成閱讀過程節目的稿詞?
剛剛翻了一下社交網站的塗鴉牆,發現了有一篇文章是關於交友的「祕籍」。說來也不是第一次看到這樣的東西了,同樣的內容(「忠告」?)總會在很多的地方不斷出現,比如說朋友間、勵志書理財書人生課等等。說得一副好像是真理一樣,可是如果從另一個角度切入卻發現事情有點蹊蹺。如果是這樣的話,如果單純以這種心態交朋友當然可以擠入人生勝利組(咦?)。但是遭遺棄的人又該作何感想,尤其是那個遭遺棄的變成了自己?
故事承接上一部,因爲間中出了一點變化所以就另開新文。簡單來個前情提要好了,話說本月23日(也就是金馬獎揭曉之日)我們要辦聚會。是日聚會主題是「分享」,所以歡迎大家來交流一點心得。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如果你扯得出一番道理來大炮任你車。當然,如果人家聽完了決定要丟鞋子丟雞蛋那是另一回事(除非你贊助啦,那我們就可以幫你弄個網子保護你)。反正這次聚會最重要的,就是出席者本人(不然呢?)。
剛才順便瀏覽一下社交網站的塗鴉牆時間軸時,發現了一個我不知道是戲謔還是認真的標題。我是沒什麼興趣看內文,但從裏面的一些snippet看得出是說黃飛鴻是個回教徒云云。看到的當下,我嬸嬸深深的腦海裏想到的是「So what?」。可是再想一下,卻發現過去的幾年,同樣的故事也同時間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隨手拈來的就有什麼漢督亞啦,什麼歐巴馬啦等等等等。所以由此一件,就會發現普遍上大部分的民族都是自卑的。不然每次牽涉的人物,爲何都是踏在風口浪尖上的風雲人物?
也说不上是快乐,所以快乐不知时日过这句话不成立。不过也不能说不快乐,毕竟如果硬要比较的话,我这阵子的确比那段等待很忐忑的日子好很多。当然除了前几天说话被曾经很珍惜的朋友刻意放大检验,结果还是被误解而让自己很难过了几天除外。嗯,的确是伤心了一两天,甚至前天在大学也很幼稚(如果在职的话就是不专业)地提早离开,毕竟一整天都无法专心。
本来是真的打算这几天假期可以更新一下我的论坛的,只是过了这么多天,还是停留在空讲的状态。刚刚发觉到phpbb已经出到2.0.18了,目前已经下载到了我的laptop准备近日内把论坛更新一下。然后呢近期内将会为论坛装上Cash Mod作为虚拟形象Mod的准备。呵呵呵呵,拖拖拉拉了这么多天,还是没什么东西出来。
前几天仙城的负责人和我说起论坛的应该是宣传的策略吧,只是目前我还没看到actual的plan出来,所以也不知道是什么来的,也不知道如何参与起。但是如果配合的条件是我能负担的话,那我应该会考虑吧,必经论坛间相互扶持总比相互敌视好。只是我的论坛目前还在筹备的阶段,也不知道会维持到什么时候,到时配合不懂会不会很尴尬?看着热心的他强调说看了他的plan,我会加速论坛的筹备,呵呵呵。就算论坛程序到时准备好了,我还要自己写一个程序给排行榜成绩储存的,呵呵呵,这样等起来也不知道是何年何日了。
除了程序上的困扰外,其实我还在继续挖掘i乐的特色,因为目前的站点简介基于论坛的定位尚不够吸引而变得很难写,所以这点也是为什么我论坛迟迟不开始宣传的原因。因为第一印象只有一次,而我希望我的第一次呈现出来的i乐是接近完美的,所以内容上以及一大堆策略迟迟不能够定下来,尤其是广告和管理的策略。
最后写写有关本blog的事情,我的blog有幸被Knight先生选中转播到bloglah.net,这个站点集合了很多本地blogger的blog posts,有空可以去跑跑。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
回顾刚过去的一个星期,感觉上自己好像丧尸一样,有看起来赶也赶不完的作业。当然赶不完作业我会很大煲,于是为了避免我变得很大煲我就连续几天漏夜赶功课,漏夜温习,漏夜这个那个……结果,我还是看上去很像一具丧尸……真无奈。已经不知道连续多少个礼拜了,我总是无法准时上第一节课,那个比上课时间早上40分钟以上抵达的我似乎对我已经变了一则神话。但是可能神话幻灭后就变成笑话吧,或许我的“异常行为”终有一天会变成大家的笑话,但愿不要如此啦……(感觉有点Egocentrism——中译自我中心吗?天啊,难道我的心智还没有发展到成人的阶段?不过我挺享受的)
说到我写作的习惯,就不得不提我小学的周记了。记得当时还小(四年级吧),不太懂事,写了一则日后想起有点好笑的所谓“诗”打算去参加征文比赛。可是这个征文比赛需要得到校方的印章,所以我胆粗粗问了我级任老师从那里可以拿到。看了我幼稚的“诗”后,不知道老师是不是太过好心还是什么的,竟然鼓励我继续然后帮我搞妥参加的表格。虽然最终没有得奖,但是之后我发觉我最喜欢的作业变成了周记,因为我常常在自己的周记写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所谓“诗”,也糊里糊涂的成为带动全班写“诗”的风潮的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热衷于此道的不止我一人,比我更为热情的大有人在)。原因是老师已经看厌了大家一直抱怨功课太多的怨言(我们的周记是你喜欢写什么就写的),而鼓励我们去观察身边事物的美妙之处,再用不同的题材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