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聲明本人不是偵探小說迷,所以本文該會充斥很多關於此類小說的迷思。通過這段聲明,不需用膝蓋想大概也知道今天說的這本書屬於什麼類型的。不過話說,本地突然間出現了這家出版社完全是在我認知範圍之外。不過一部分原因自然是因爲我也不太關心,只是知道了去書局走走後也不太見這家出版社的書籍。透過了之前的聚會,我拿到了一本review copy所以今天要來說一說。
前幾天朋友們各個都從世界各國回來,所以大家又一起如往常一起去看電影。今天看的,仍然是本人無緣見識48fps 3D版的The Hobbit: The Desolation of Smaug(霍比特人/哈比人:史矛革之战/史矛革荒漠/史矛革的坠落/荒谷魔龙)。原因嘛,去年的同伴說看了會頭暈,今年的就說戴眼鏡不方便。當然這舒適度是個很主觀的感覺,所以我也不於置評就是。只是看完整部電影,發現在整個過程的三個小時裏似乎隱藏了一個問題。
小時候我住在組屋,所以小時候,我媽一直都處心積慮把她的兒子鎖在家不太讓我出們。所以從小,我最愛的購物行程就是去書店去書展(啊不然你以爲那些十萬個爲什麼怎麼來的)。其實我有點懷疑,我不是讓漫畫書養大的原因有一些經濟上的考量。原因是一般來說,要翻完一本文字書,會比漫畫來得慢。可是這也未必,因爲之前爲了看完Oliver Twist,我因爲語言不通(看不懂不是這個年代的英文)真的是跳過了很多細節進度飛速。
三年真的可以改變很多事情的樣子。之前因爲要再寫小說意念致殲,所以有約略翻閱一下上一本小說集。沒想到一翻本人就恨不得快點燒掉。這寫得也太差,尤其那個時候很愛不斷跳躍時空所以看起來更是亂。當時到底哪裏來的自信,明明大家都說亂了但還是一意孤行?不過換個角度,現在看得出很亂,就表示這些年來應該有所進步。但願幾年後重閱今年寫的這篇,不會有同樣的感覺。
雖然沒打算現在出書,但是我的確是有約略看過本地一些針對青少年的出版社的投稿要求。雖然林林種種,但簡單不負責任一句話總結--迪迪尼標準。說穿了不過就是要闔家歡樂,就盡量不要有殺人噴血的鏡頭之類的。換句話說,哈利波特這種死很多人的劇碼不行。當然今天要說的這部電影,更加不用想了。光是三部曲的第一部,就是一群廿四個小孩困在叢林式的戰場自相殘殺。這樣的書,在本地應該沒辦法在青少年為導向的出版社出版吧。
最近發生頗多事情,有些頗切身但大部份都不是,所以理應在趕稿的我還是不要理那麼多好了。今天要說的,就是關於之前說過要印兩個系列(思念與遺忘)的微型小說的事情。經過多日的拖延,我總算把所有的東西都整理好準備拿去送印了。今天要寫的,是一些排版上和從中學到的一些事情。希望日後如果要自己發行電子書,也有個參考的地方就是。
如果你問我昨天一整天下來的收獲是什麼,那應該就是讀了近一半的oliver twist了。可惜我是不太習慣這種頗老舊的行文,所以大部分時間都是跳著去讀的。再加上莫名的失眠下,我雖然讀很快但略過的也不少。慢著,這篇不是關於昨天的聚會嗎?怎麼變成閱讀過程節目的稿詞?
剛剛翻了一下社交網站的塗鴉牆,發現了有一篇文章是關於交友的「祕籍」。說來也不是第一次看到這樣的東西了,同樣的內容(「忠告」?)總會在很多的地方不斷出現,比如說朋友間、勵志書理財書人生課等等。說得一副好像是真理一樣,可是如果從另一個角度切入卻發現事情有點蹊蹺。如果是這樣的話,如果單純以這種心態交朋友當然可以擠入人生勝利組(咦?)。但是遭遺棄的人又該作何感想,尤其是那個遭遺棄的變成了自己?
故事承接上一部,因爲間中出了一點變化所以就另開新文。簡單來個前情提要好了,話說本月23日(也就是金馬獎揭曉之日)我們要辦聚會。是日聚會主題是「分享」,所以歡迎大家來交流一點心得。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如果你扯得出一番道理來大炮任你車。當然,如果人家聽完了決定要丟鞋子丟雞蛋那是另一回事(除非你贊助啦,那我們就可以幫你弄個網子保護你)。反正這次聚會最重要的,就是出席者本人(不然呢?)。
剛才順便瀏覽一下社交網站的塗鴉牆時間軸時,發現了一個我不知道是戲謔還是認真的標題。我是沒什麼興趣看內文,但從裏面的一些snippet看得出是說黃飛鴻是個回教徒云云。看到的當下,我嬸嬸深深的腦海裏想到的是「So what?」。可是再想一下,卻發現過去的幾年,同樣的故事也同時間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隨手拈來的就有什麼漢督亞啦,什麼歐巴馬啦等等等等。所以由此一件,就會發現普遍上大部分的民族都是自卑的。不然每次牽涉的人物,爲何都是踏在風口浪尖上的風雲人物?
因为真的很喜欢Up in the Air,所以我很欲罢不能的再写了一篇,这次来写写精彩的语录。因为Ryan Bingham是负责帮企业瘦身的关系,所以电影的一段篇幅是讲述他是怎么代表一个企业去辞退员工的。很喜欢他重复了又重复的一句话
Ryan Bingham: Anybody who ever built an empire, or changed the world, sat where you are now. And it’s *because* they sat there that they were able to do it.
虽然不是什么惊世警言,但是却残酷的真实到不可理喻。
在过去的星期天终于去了一趟希望之谷,这次终于成行,不过事后想不到的是,原来家中两老去年有去过一趟买年花呢。话说回来,就话说某人买了一块镜头,另一个就好像刚修好一粒Rangefinder就凑好一起去拍照,而我是拉着车尾勉强跟上的(所以可以解释当天我为什么迟大到?),然后当天的领队就是提早闪人的旨祥(或者司徒又或者twilight啦)。另外要良心提醒,这篇很多图。
不知不覺間就已經寫了十篇文章,這個系列也是時候暫時畫上個休止符了。本來單純只是當做個寫作練習,沒想到斷斷續續一寫就是快半年的時間。本來還以為寫了個兩三篇就算了,結果欲罷不能一寫就十篇。這段日子生活過得不甚稱心,身邊也發生了些事情。種種原因下,使得有一部份的情緒也藉由文字傾瀉到了故事裡面去。所以十篇文章內雖然不盡然都是真的,但每一篇都有一部份是源自筆者的真實生活。
这一段文字基本上是为了证明在中时部落格大赛的参赛表格是我亲手呈上去的,也是part of整个的游戏规则。是的,我又很不小心入围了初选这一个阶段(其实这初选跟咱们的部落格祭的初选也是差不多的),从大概902人中,我就是比较幸运的那200+人中的其中一位。跟我同类别而也是认识的还有 @hudxuan,呵,那就祝咱们好运啦。至于感言嘛,其实上次不小心得奖(是说,大马部落应允的评审评语大概不会跳票吧?)后已经大锣大鼓写了一大篇了,况且现在也只不过是初选入围,也没什么好再写的,呵。
前几天我从我为了找一本书而去书架上浏览了一下,发觉到一本我阿姨送我的一本书到现在还没认真看过……书的题目是Don’t Sweat The Small Stuff for Teens。过于自信的我当时还以为这本书我还会冷藏很久,不过看来这个黑暗的星期天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了一个自称“从第三者口中认识我的人”给我的留言后,让我的怒气从四方一下子窜出来。我还记得我今天早上发blog的时候手还是愤怒地颤抖着的,当然现在心情已经恢复得相当平静了(希望不是我的自我感觉良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