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为人见人怕的吊靴鬼不难,只要按照这本人呕心沥血耗尽脑汁鬼扯出来的练功秘籍,担保你人影还没在街尾出现,你朋友就在街头急急闪开了,简直是比狐臭防狼喷雾还更强烈的驱散大法嘎啊啊啊!为了达到目标,很简单,那就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古人遗留至今的“不耻下问”是也!当然问问题的形式可以是透过交谈,笔谈甚至透过脑电波,无论是什么媒介,只要你遵守以下的大法,那就万无一失,百发百中,惊天地泣鬼神,天雷勾动地火了!
虽然看不明白电影在说什么,但我还是得承认她在感恩节时说的那句话,她的确是个幸运的人。故事的主人翁Liz GroceriesGilbert,其实是预先领了这本书的版税然后出门溜达了一年回来才交货的,你说这是不是很幸运?!好吧,撇处幸运不说,这是我第一次在大荧幕上……其实技术上来说是第二次看到传说中的Julia Roberts(第一次为The Valentine’s Day)。这次看到她比在情人节电影的时候看起来更脱俗更有气质了一点,感觉她还是比较适合演绎都市里发生的故事。
第一章尚未完全结束,第二章就马上杀到来了,预料这次应该会比第一章更曲折一些,因为牵涉到的是——钱的问题嘎啊啊啊*摇晃*。天啊,这么沉重的话题写到这里我已经不晓得要怎么继续了。嗯,简单来说,因为现在个人的状态是穷到穿洞,所以去办奖贷学金已经变成必须要做的事情了。问题是……在等待的时间里,我……我……我……
原以为会比较适合我妹的书,谁知道先读完后,感觉自己也受益无穷。这大概是我第一次感觉自己看得懂香港人写什么是一个好处,因为全书几乎都是日常的报章杂志不可能看到的遣词用字风格。记得有一次,应该是去年的中文部落格祭前的晚餐还是什么的(顺道一题,今年的颁奖典礼移师槟岛举办)讨论到中文字被外来文化影响或污染一事,或许看完这本书后会对这个课题有不一样的看法也说不定。
经过了两年多的浑浑噩噩,两个月的筹备,两个月的等待,终于第一章已经来到了尽头(其实应该说就快结束,因为还有很多手尾)。也不知道这个讯息是不是来得及时,因为现在的我其实刚刚从开了快一百公里的路程回到家(企鹅和北极熊应该很想拿根狼牙棒还是什么的追杀我),结果回到家才让电脑从冬眠中苏醒,就看到了电邮提示。就在我迫不及待的打开电邮内容后……
现代人很爱传转发电邮,什么都可以转一餐,可说比回转寿司更会转。回转寿司传送带上有着形形色色的食物,转发电邮的内容也不遑多让,从洗发精致癌、到小小孩很可怜转发一次福利团体多捐些的烂内容、甚至折堕到说有人被绑架麻烦帮忙注意(虽然不乏真的,但是通常转到来已经过期多时了大家还是照转无误)等。总之这现象就是不怕内容烂,只怕人不转*无误*。
完全不知道自己要用什么心态写这个,不过我想把整个语调放正面快乐一些大概不会错的。之前因为鸟事缠身,所以在向希号召之下赶紧就劈腿式举脚说要去(嗯,祸根自此埋下)。在经过几天大家都很糟糕的不确定下,星期六我还是很正经地出发了。这次的领队是眼睛长得很美的柠檬(大家介绍她叫柠檬,但是blog名是茵??),随队的除了本人及向希,还有让我很歹势已经快忘了叫什么名的雅文*泪奔*、爱玲、Emily和阿莲len。(接下来爆多图)
刚连载完毕的算命其实是个人的又一次的试验(嗯,今年试验了很多这类的文体),虽然主调还是逃脱不了少许科幻少许惊悚(虽然惊悚的部分处理不好)。时隔了一个月,我也完全忘了整个故事是怎么来的,只记得里面的故事经过了两个阶段的蜕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首阶段主要是把算命的元素丢进去,初稿其实大概只有6节左右。后来到了第二阶段再加了平行世界的细节进去后整个篇幅就大幅度膨胀到二十节。
“今天吃了一块肉,感谢老天赐我这块丰盛的肉。咬下去滑嫩的口感,还有那香喷喷的肉汁,NOM NOM NOM NOM”,又是一个无聊的下午,阿花对着电脑荧幕麻木地打下了今天晚餐的内容来取悦她千千万万在社交网络上的朋友。同样的情节,可能细节有差,或许不是一块肉,可能是一本书(当然我不是说吃书,因为书不会有肉汁),可能是去了什么地方(这更加不可能喷汁*无误*),但是做了什么事会第一时间丢上社交网站分享,相必已经成了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
有时候一些人很爱装大气,我承认我也是其中一个,因为这种人很爱翻旧账,然后用我其实不介意这句话来总结。这时候,有个可以跟你说真话的朋友是个很重要的事情,因为这个朋友会告诉你,当你把事情还挂在嘴边,根本就表示你还在意。其实我的情绪管理并没有很好(EQ低),所以心情的起伏可以很大,但是我都尽量让自己不要把愤怒的情绪带到第二天,因为很无谓。这件事情虽然事后再说已经没有了情绪,但是我不能否认疙瘩还在。于是,这里写出来,是希望自己说了这最后一次后,不再到处乱讲(讨厌的事情,每repeat一次,就会往夸张的方面更elaborate多一些)。
无惊无险,又到了四月。当然对很多人来说,这个月最多也不过意味着第二季度的开端。不过在个人而言,或许对我父母亲来说(有吗?)有异于其他人的意义。說穿了今天其实就是本人的生日啦,除了我和家人外实在没什么特别的意义。跟往年一样,今天没有特别安排怎么庆祝。写这篇文章的当儿,本人很鲁蛇地刚刚下班在小贩中心找对面小白(谁?)吹水吃晚餐。
刚刚暂时弄好了Flickr的东西。这个时候才发觉到Picasa是多么的好玩。因为一向来都是用Picasa管理我的图片的,所以发觉到它也可以用来结合Gmail的时候就雀跃得不得了。呵呵。第一次惊喜就是上个星期发觉Picasa+Hello+Blogger这么方便。今天发觉到结合Gmail,Picasa就真的天下无敌了,哇哈哈哈。至少我帮我的小表妹发图片时不用那么麻烦。看来在近日将要帮表妹迁站到Lifelogger了,因为Lifelogger也可以用Email直接传图!
首页左边就可以很清楚看到我目前Flickr放的一大堆图片,有兴趣者可以电击看看。
认识我算很久的朋友都知道我曾经架过论坛(不是这两年架的实验品,而是一个三四年前架的中小型的论坛),从这个论坛,我可以说是学了一些东西,也认识了一些朋友。可是关坛了到现在,可以一直保持联系的真的不是很多(最大的原因是我的论坛算很失败,一个syok sendiri的product)。甚至还有联络的每次上线见到面也不知道怎么打开话题。所以到头来剩下比较谈得来的只有两三个,可是问题是大家都是大忙人(除了我),要看到他们上线真的很难(毕竟他们已经过了泡论坛的年龄)。
先要聲明本人不是偵探小說迷,所以本文該會充斥很多關於此類小說的迷思。通過這段聲明,不需用膝蓋想大概也知道今天說的這本書屬於什麼類型的。不過話說,本地突然間出現了這家出版社完全是在我認知範圍之外。不過一部分原因自然是因爲我也不太關心,只是知道了去書局走走後也不太見這家出版社的書籍。透過了之前的聚會,我拿到了一本review copy所以今天要來說一說。
人之初,是不是一定性本善?
人的意念,究竟是本性驅使,抑或是後天環境使然?
人說一念天堂,一念地獄那人間又是什麼形式的存在?
這是個晴朗的一天,傾灑在這座城市的陽光在這午後顯得異常的溫柔。一股微風輕輕地撫過,彷彿是想要吹走街上行人心中的煩躁。一部又一部的車輛,此刻還在紅綠燈前蓄勢待發,等著各自前往車子內司機早已訂好的目的地。同樣急著前往目的地的,還有路上永遠熙來攘往的人群。小明趕著下一個約會,小華抱怨著又要多走一趟,同樣的故事,但永遠由不同的人上演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