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故事很俗,但是总算有纹有路(脑中浮现最近重看N年前超烂的十面埋伏),感觉也有点飘逸的感觉。总算等到一部武侠电影是没有千百人站在一个广场上一整片的颜色,或者是一整片红红绿绿的花草树木,而是真的在讲述主角的心路历程了。苏照彬的《剑雨》拍得的确不错,当然不是完美,但是及格的确有余。其实武侠电影真的可以很有趣的不是吗,可是可不可以不要把很烂的十月围城叶问这等排进这个类目?
今天要介绍一个游戏,简单到我只是跟我妈说了一次,她就弄明白个中奥妙的游戏。这游戏主办人虽然说得清清楚楚,也不能说隐藏,就如果未经过深思(很可惜,好像没有人肯这么做),背后的数字流通恐怕就没有人知道。为了不要替某公司打广告(我个人认为他们赚取暴利),所以我用很多的metaphor来形容这个游戏。假设现在有甲乙丙三方,事实上游戏之需要至少三个人就能开玩了(甚至在甲非常desperate的状态下,甲也可以分饰乙丙或丁等)。假设甲是庄家,乙丙(或其他人)都认识甲但却互相不认识,为参与者。
最近报纸上很多正中中小学生贴身课题的新闻,比如说什么历史科纳入及格标准啦,什么学生在厕所还是什么阴暗角落掏阳具要跟小女朋友怎样怎样被拒绝啦,总算暂时把那个人认为非常丢人现眼的100层大楼的事件这个课题给暂时转移开来。说到历史科嘛,说来惭愧,虽然是从小学四年级开始透过地方研究,一直到五年的中学生涯,学了那么多年的历史,我都从来没有对这科产生任何一丁点的兴趣,难听点其实是有点近乎痛恨。
嗯,个美国佬(The American)是个很……怎么说呢……还是换个方式再写开场白好了。虽然已经不太记得白先勇的短篇,但是总记得看完有一种淡淡的忧愁。同样的感觉放在这部电影其实还是相当吻合的,不过我得承认我在踏入场之前完全不知道故事是在说什么,在快速浏览电影院网站的时候只能pick up到几个关键字:杀手,枪,George Clooney。好吧,我承认是冲着那老伯进场的,嘿嘿。
昨天被某网志作者用文章猛插了一顿,可是却因为我已经说我不再回应,所以后来发现被猛插的时候已经没有了争辩的余地了。这也不是什么伸冤文,只是个人在自己的地方针对几个自己因为太迟发现没办法即时回复的几个问题做些解答。该文章的标题下得甚有深度,通常会谈到前景这回事的时候,大家会找的自然是相关领域的专家,期望他会从中提供一些有根据的预测之类。
要成为人见人怕的吊靴鬼不难,只要按照这本人呕心沥血耗尽脑汁鬼扯出来的练功秘籍,担保你人影还没在街尾出现,你朋友就在街头急急闪开了,简直是比狐臭防狼喷雾还更强烈的驱散大法嘎啊啊啊!为了达到目标,很简单,那就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古人遗留至今的“不耻下问”是也!当然问问题的形式可以是透过交谈,笔谈甚至透过脑电波,无论是什么媒介,只要你遵守以下的大法,那就万无一失,百发百中,惊天地泣鬼神,天雷勾动地火了!
虽然看不明白电影在说什么,但我还是得承认她在感恩节时说的那句话,她的确是个幸运的人。故事的主人翁Liz GroceriesGilbert,其实是预先领了这本书的版税然后出门溜达了一年回来才交货的,你说这是不是很幸运?!好吧,撇处幸运不说,这是我第一次在大荧幕上……其实技术上来说是第二次看到传说中的Julia Roberts(第一次为The Valentine’s Day)。这次看到她比在情人节电影的时候看起来更脱俗更有气质了一点,感觉她还是比较适合演绎都市里发生的故事。
第一章尚未完全结束,第二章就马上杀到来了,预料这次应该会比第一章更曲折一些,因为牵涉到的是——钱的问题嘎啊啊啊*摇晃*。天啊,这么沉重的话题写到这里我已经不晓得要怎么继续了。嗯,简单来说,因为现在个人的状态是穷到穿洞,所以去办奖贷学金已经变成必须要做的事情了。问题是……在等待的时间里,我……我……我……
原以为会比较适合我妹的书,谁知道先读完后,感觉自己也受益无穷。这大概是我第一次感觉自己看得懂香港人写什么是一个好处,因为全书几乎都是日常的报章杂志不可能看到的遣词用字风格。记得有一次,应该是去年的中文部落格祭前的晚餐还是什么的(顺道一题,今年的颁奖典礼移师槟岛举办)讨论到中文字被外来文化影响或污染一事,或许看完这本书后会对这个课题有不一样的看法也说不定。
经过了两年多的浑浑噩噩,两个月的筹备,两个月的等待,终于第一章已经来到了尽头(其实应该说就快结束,因为还有很多手尾)。也不知道这个讯息是不是来得及时,因为现在的我其实刚刚从开了快一百公里的路程回到家(企鹅和北极熊应该很想拿根狼牙棒还是什么的追杀我),结果回到家才让电脑从冬眠中苏醒,就看到了电邮提示。就在我迫不及待的打开电邮内容后……
我其實沒有很喜歡大學前求學的生活。對,這篇文章用“我”字開頭,這不是什麼假裝很客觀的文章。回到話題,今天要談的,也是我其中不喜歡的就是威權。到了國中相較之下比較好一些,但是在華小的那段時間回想起來是有點可怕的。以前上心理學課的時候,我記得講師有問過“為什麼學生不喜歡主動舉手發言?”。有時候儘管台下很多人滿腹疑惑,或者知道老師提出來的問題的答案卻很少有人舉手。
我一直以为我是个很豁达的人,可是过了这段期间后,我才知道,我看起来很豁达,事实上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个自欺欺人的包装。有这样的心情,距离上一次,应该是接近十年前了。怎么说呢,就很多事情都已经准备就绪了,各方面都给了你一个assurance说这个计划会成行,可是就陡然间临门一脚突然间就这样落空。没有预兆,没有所谓的foreshadowing什么都没有,就突然间这样子没有了,当时的失望可想而知。而当初的计划推动人也一直不动声色,我隐约晓得之间出现了什么问题,可是我也赌气不去戳破这个谜团。
在夏威夷住过一段日子的朋友说他这次变得很亲民,但是个人还是比较喜欢Tobey Macguire版本的蜘蛛侠。前阵子在电视上重温第一集的时候发现整部电影看起来已经看得出相隔一个时代了,无论是人物的造型,甚至到特效的运用,现在如果重新上映应该会被大喊回水。相比之下,这一代新的蜘蛛侠的确在画面上带来了新的体验,尤其是近乎到动作片必滥用的立体效果,个人是看2D版,相当庆幸没有多付钱买罪受。
突然间,很厌倦自己中长发的造型,有点冲动想要剪超短的头发(要比我之前剪spike的长度更短,最好是短于一寸)。可是冲动归冲动,一想到结果有太多未知数我就开始犹豫了。其中一个原因是我怕自己会狂笑不止,别人怎么看我不在乎,反正头是我自己的,大家怎么笑也不会改善什么的。
原本自己的计划是和这个冲动完全相反的。原本因为天气转凉(开始下雨了),就打算留长发(很多人都“怂恿”我留长发)。留长发?听起来很酷,但是留了长发,人看起来会比较成熟吧?不大清楚,就是不喜欢自己长发的感觉,而且,看起来幼稚点不好咩?至少还和我的心智符合,呵呵。所以这个想法只停留了那么一下下。
很讽刺的是,中学时期的我非常不喜欢短发,我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只是记得有那么几天不是很幸运被训导抓去(没有记大过),然后利用我的头发来做她磨练“独孤九剪”的道具。可怜我每次饱受惊吓后必须赶快找人重修一次以免吓坏街坊(后来算了一下,大概给她剪了三次)。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当时自己那么多时间打理这么长的头发(很久没有留刘海长到鼻子的头发,可能对很多人来说,这也不算长发吧,不清楚)。
后来升到学院后,开始越来越喜欢短发,一次又一次地挑战自己短发的极限(可能上瘾了)。不过还是没有勇气想要尝试光头,可能下一次疯了会考虑剃光它,呵呵呵。此外,我也对自己的发色开始不满意了,自己原本的发色是深褐色的(深到接近黑但不全黑,太阳下看起来有点褐色)。第一次染发就染了不深不浅的颜色,感觉还不错,所以两个月前就染了更浅的发色,后来不敢想象自己的发色回复自然色的样子。
哇哈哈,到了现在我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下了决定,不过如果真的剪的话,可能明天就行动了。迟了,我怕自己又来犹豫……
有时候,当我火滚到必须要找地方发泄,或者upset到必须要宣泄我心中的不满的时候,第一个地方,就是我的这一个blog。如果对事情的不满倒还好,但是如果牵涉到人的话,往往会让我很难做。当然同样的难题,也发生在我想写一些让我的心情很愉快的事情。因为牵涉到第三者的事情,我不敢,也不可以把他的身份就这样抖出来。这样对他的隐匿权,有极大的侵犯。可是这些东西又犹如鱼骨哽喉,不吐不快。要怎么样子解决呢?熟悉我的blog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很少,除非是得到当事人的批准,都很少很少(说很少是因为我怕自己曾经犯过这个错误,毕竟我只是个凡人)把当事人的名字透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