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昨天看到了前阵子在神州大卖的让子弹飞(天啊,我好想念电影院),拍得煞是有趣,但是背后似乎隐藏着一些什么以致肤浅的我完全不了解是什么。因为本地人真的很不爱看credits,所以我在看了一半的时候就随着其他人离开了电影院,不过看到这故事其实是改编自马识途著作《夜谭十记》中的《盗官记》,所以下次有机会要去找找看,或许会得到不一样的启示也说不定。
两个星期前有幸应邀(好啦,我承认是因为这老友少开口请求所以心软答应,我就是这样的滥好人那又怎样?)去一个他们中心举办的一个运动会做个义工,虽然是碰上星期六平时我应该会去玩ultimate的时候,不过恰好当时脚是带伤,所以时间是空了出来就答应了(就硬是为了要凑那堆字出来,你吹咩?)。另外,也因为老友有拜讬(这几天才学会是讬不是托)找多几个人,所以在我的振臂疾呼下,招到了很热血的Emily过来帮忙。
为了解释为什么我很少朋友,我决定牺牲自己小绵羊的形象解释怎么让朋友的数量直线下降。首先让我们先看看需要的材料是什么,主要材料是一斤痒粉,然后另外要贡献个屁股,哦,不是你想想的那样,我们只是要达到屁股痒的境界就够了,并没有涉及什么其他的动作。所以你盖住小孩眼睛的手可以放开了,我并没有那么邪恶,你这内心淫秽的大人*指*。当然单纯是屁股痒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让屁股痒这症状放大的媒介,不同的方式是有不同的媒介,且让我细细道来。
因为人毕竟不是巨人,所以我在想,以前的领袖们是不是为了要制造人家仰视(cue一个双手紧握支撑住下巴流口水的画面)他显现自己是什么神仙下凡的感觉所以很鬼爱站在高处对子民下达什么指令之类(喂,左边的那个谁谁谁,你昨天偷了右边那个谁谁谁的鸡记得今天陪人家)。当然不是什么阿猪阿狗都可以站上去的,而且每个人站上去得到的反应都不一样的,不信你丢个什么Justin Bieber上去看,应该会被众多男生丢上去的物品砸死。
天,算起来我真的错过了很多想要看的电影!结果终于安排到时间的时候竟然看了这么一部⋯⋯好吧,电影其实拍得不坏,问题主要出在剧本真的写得很糟糕,能拍成这样真的我已经觉得很钦佩了。这部电影就是Jake Gyllenhaal主演的Source Code,虽然叫source code,但是跟coder写的电脑程序源代码完全没有关系。
经过了约两小时的对峙,歹徒终于全数被拿下。算起来今天可真是个多事的日子,谁又会想到同样是一个星期三的下午,依然热闹的这条街上竟然会发生一起差点闹出人命的抢劫案。等等,说到这个,他记起了今早在一个同等寻常的路障行动中拦截的那位超速司机,难道世界上真的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标题很显然是用来骗点击率的⋯⋯是的,有时候当年纪渐长时,会有点希望生日不要那么快来。还记得年初的时候被邀请做一个简单的访谈,有文当时还闻到我今年几岁,心机很重的我还故意因为生日还没到说是24结果惹了一顿白眼(好啦,N年前我也是会这样给人家白眼的,现世报来得真是快)。结果现在就算想要抵赖也不行了,是的,本少爷死仔包今年二十五了。
因为要走知性路线(听到嘘声了),所以文章一开始要用一个故事来作为引子,君不见很多大作家的散文都是如此这般的吗?话说上次在吉安乡音•回家推介礼的时候因为在柜台帮倒忙头帮尾后碰到一个乡音考古的忠实听众,她应该是在言谈中有问到我是不是曾经上过节目,因为真的上过几次,所以就如实说了。只是再追问下去问我是谁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因为话很少的关系,加上言论无法让人留下印象,所以说了留下的就是对方的一脸疑惑。
前天星期日因为八卦心态作祟,于是就应邀出席了一个某新进杂志办的邀稿分享会。好啦,虽然很虚伪地假扮了文艺青年与会,但是说曾经完全没想过是不是有投稿的可能是骗人的。不过万幸的是当时这个念头一闪就过了,比天上那见鬼快的流星还要快,因为生文章丢来自己的blog已经是很不容易了,更何况是生一篇搞给人家?
你的脑袋坏累了吗?你的眼睛瞎酸了吗?说真的,看到了我这篇文章,今天你已经读进了多少篇?如果是你的第一篇,我会替你多多念点经,一早就被我吓到,本人真是三生有幸*仰天大笑*。如果算出来是大概十篇以内,那么你一定是被公司限制不能乱逛网的,那我会在去天桥底下办事的时候顺便帮你找找面目狰狞的阿婆,然后帮你弄个求子仪式好了(整个重点错置)。
不知道为什么,看完这部电影,感觉其实没有很满意。基本上,这部电影给我的感觉就是下一部已经是势在必行了,因为电影内伏笔处处。其实我不很喜欢这部电影,和惊悚片种没有关系,而是故事的背景好像不太适合。说穿了,我是不能接受这个时代还有仙女托世,还有如此的神力。除此之外,故事的结局更是令我啼笑皆非,我很难去相信女主角可以很安心很安乐的脱罪,毕竟最后死那么多人,是很难去交待的。至少,你没有可能跟人家说是上天的旨意吧?当然这只是部电影,逻辑思考的东西可以暂时丢一旁。
這幾天就算不翻開報紙,也有種自己是不是活在幾個平行世界的中間的疑慮。這種感覺說起來似乎從小就有,但這幾年的感覺卻是越來越強烈。或許是這樣,我才那麼喜歡在寫小說的時候建構一個全新的平行宇宙吧。反正在幾個平行世界裏跳來跳去已經變成一種本能,那又爲何不將之運用在寫小說這件事情上呢。所以如果我這樣解釋爲什麼小說都似乎不是發生在我們認識的周遭,會不會很敷衍?
终于写完了这原定应该是两个星期前就该写好的故事,可惜得到的回响跟之前的暗钮不相上下,而这次我也没有主动去问朋友自己写得如何,所以这次完全是在接近没有听到任何feedback下写出来的。这次的故事仍然是走thriller的路线,原本是要在里面穿插一点点动作片的感觉,所以情节上特地安排得很紧凑,可是动作上面的描述真的很不容易(写完很佩服倪匡和金庸两老),所以大幅度抽掉了动作的部分。
所谓的好消息,大概也没什么悬念的,小喵被派到高孟手下成为他的学生。一直到后来我才很迟钝的从第三者口中得知原来她一直都在欣赏着高孟,也难怪,高挑的身型总是比较吃香的,我这小矮人还是别傻了的好。很快地,因为高孟被调派到外地区的关系,所以身为学生的小喵也自然得跟着去了。也就因为这样,跟小喵的联系也随着距离的拉长而渐渐淡化。
如果要问我该用什么态度去参加这次的集会,其实什么都可以,反正就一定不是雀跃就是,尽管如无意外这就是我第一次,也希望是我最后一次去参与关于廉洁选举的集会。既然会是第一次出席,那为什么不雀跃?会问这个问题的人如果不是无知当有趣,或者故意划错重点(其实是本大少的强项),就大概是太久没翻报纸,或者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报纸。快放下你的平板电脑吧,那份每天出版马币一令吉三十仙的纸张国内版很八卦,天天都有人睁眼说瞎话很有趣,多看就会比C9们更会预测肥皂剧的剧情了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