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都没心痛的感觉了(近期内或许有,但是程度似乎不是很强,因为没啥印象),第一次心痛,犹记得是在我小学大概二年级左右的时候发生的事。那时候的我还没搬到目前Subang Jaya的新家,还住在一个Petaling Jaya的组屋二楼。还记得那时候爱心爆棚的我养了两只小乌龟,作为一个称职的小主人,我每天都为它们吃饲料,然后间中还会为他们洗洗居住的环境以及他们的外壳。总之爱它们的程度,不亚于当时刚出世的小妹。因为小孩子嘛,养小宠物当然会是比较紧张的,所以那一阵子我的生活中心可以说是围绕着他们的。很不幸的是,由于我妹的年幼无知,在某一天,我妈竟然告诉我,我的乌龟已经全数被我妹抛下楼了。当时的我心简直像是被人撕碎一般,然后只记得我哭了很久,而且不肯去上课。当然我也下了楼去看看我的乌龟在那里,还记得我似乎是找到他们的外壳碎片(是不是真的不得而知)。这是我第一次最心痛的经验,虽然我和我乌龟的缘分并不持久,但是我是真的把全副的心拿出来去爱它们的。之后也不懂为什么我妈就不太喜欢我养乌龟了,而我直到现在也没养乌龟。间中还有养过一段时间(但不长),之后在我妈的坚持下就送人了……
有點慶幸讀者不多,所以可以任意妄為偶爾寫寫小說天天連載到結局。但是我生活不光只有小說,偶爾也要來點input讀讀書就是。剛過去的幾天,我剛好一次過讀完兩本,想說可以寫一寫。要澄清的是這兩本我不是一口氣看完的,因為其中一本我至少是看了三四個月才看完。現在有點做不到一次過讀完一本厚厚的書,尤其是剛好翻到的不是小說的時候。這次三個月,說來也算快的。之前看過另一本,前前後後看了大概有半年吧。
不知不覺在這裡已經寫了快七八年,可是發佈文章的頻率卻越來越低。這樣下去總不是辦法,死死下也要找個方法繼續寫下去,不然可能撐得過今年就撐不到明年,這可不好。於是,在剛過去的元旦本人心血來潮,想起去年很喜歡的blogger跳坑玩一星期三篇的活動,於是想想自己大概應該可以完成,就開始到大馬部落在某社交網站的群組揪人。揪人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可以找一群人互相鞭策,然後跳坑這回事自然要越多人陪死才越有趣不是?老師都說過了獨樂樂,不如眾樂樂*開心轉圈圈*~
被选中为下一个赌盘中主要棋子的人,就是此故事的男主角,因为心魔是被封锁在心灵的深处,所以大部分人都是按照良心来处事。可是这男主角因为是主要的人物,所以他的心魔是已经被放逐,只是因为良心还是力量壮大的关系所以在前期并无法发挥主要的作用。可是到了后期,尤其是在心理学博士唤醒了迷途的心魔后,心魔开始渐渐影响男主角的处事进而使得良心在孤立无援下节节败退。良心甚至在女朋友被逼死后整个呈现放弃的状态任由心魔肆虐进而残害更多人。
身為華人怎麼可以不認識自己的文化,雖然本人是沒有很喜歡很多建立在功利之上的風俗習慣,但是知道總是好的。可是文化源遠流長得比拉讓江還長是要怎麼下手,除去有萬能有驚喜的通勝,還有誰可領風騷?所以在這個新年季節,我會節選通勝的一些章節出來讓大家可以多讀通勝,以讓大家在生活裡無限樂勝(是的,我好象已經在湊字數了)。這篇是第一篇,所以我們會先約略看看裡面到底有什麼神秘的內容好了。
在前往這七年後再度一起出席的演唱會途中,小雨不住回憶著當年第一次見面的情景。在敘述當年的事情之時,還不忘跟旁邊還在開車的他打鬧著。聽到對方過度誇張化自己的行徑的時候,他老實不可氣地搶白說從來沒在搖滾演唱會看到那麼淡定冷靜的一個人呢。哪有人可以在一整夜的演唱會,連叫一聲還會害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