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星期又过去了,过去的一星期恐怕是这几个星期以来过的最糟糕的一个星期。不过无论如何,在怎么糟糕他也这样过去了,明天会更好的,我坚信着。刚刚病好不久的我,在平平安安过完了一星期后,又再次生病了起来(我也不想的……)。这次病情比上次相较来的更加严重,至少到今天为止我的喉咙还在隐隐作痛(一星期了咯……)。最糟糕的是,我还完全忘了朋友的生日搞到记起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三四天,而就在三四天后的深夜我还漏夜打扰人家清梦(事后发现她也还没睡,那就算了)。
因为头发有些长了,一时兴起跑去剪头发打算修一修,接果变成这个模样,呵呵呵。
突然间,很厌倦自己中长发的造型,有点冲动想要剪超短的头发(要比我之前剪spike的长度更短,最好是短于一寸)。可是冲动归冲动,一想到结果有太多未知数我就开始犹豫了。其中一个原因是我怕自己会狂笑不止,别人怎么看我不在乎,反正头是我自己的,大家怎么笑也不会改善什么的。
原本自己的计划是和这个冲动完全相反的。原本因为天气转凉(开始下雨了),就打算留长发(很多人都“怂恿”我留长发)。留长发?听起来很酷,但是留了长发,人看起来会比较成熟吧?不大清楚,就是不喜欢自己长发的感觉,而且,看起来幼稚点不好咩?至少还和我的心智符合,呵呵。所以这个想法只停留了那么一下下。
很讽刺的是,中学时期的我非常不喜欢短发,我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只是记得有那么几天不是很幸运被训导抓去(没有记大过),然后利用我的头发来做她磨练“独孤九剪”的道具。可怜我每次饱受惊吓后必须赶快找人重修一次以免吓坏街坊(后来算了一下,大概给她剪了三次)。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当时自己那么多时间打理这么长的头发(很久没有留刘海长到鼻子的头发,可能对很多人来说,这也不算长发吧,不清楚)。
后来升到学院后,开始越来越喜欢短发,一次又一次地挑战自己短发的极限(可能上瘾了)。不过还是没有勇气想要尝试光头,可能下一次疯了会考虑剃光它,呵呵呵。此外,我也对自己的发色开始不满意了,自己原本的发色是深褐色的(深到接近黑但不全黑,太阳下看起来有点褐色)。第一次染发就染了不深不浅的颜色,感觉还不错,所以两个月前就染了更浅的发色,后来不敢想象自己的发色回复自然色的样子。
哇哈哈,到了现在我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下了决定,不过如果真的剪的话,可能明天就行动了。迟了,我怕自己又来犹豫……
『你愛不愛我?』
不知不覺兩個月了,若不是對方提起都不會驚覺時間過得如此之快。有時候沉浸在熱戀帶來的幸福之中,時間可能真的會過得特別快一點。在決定交往前那第一次的見面,不過還只是一個眨眼前的事情嗎?怎麼突然間好像什麼都還沒做到,就這樣兩個月過去了。可是說它快,但在一起的時間卻很享受時光慢慢流逝的感覺。有時候一起去散步吹吹風的時候,牽手走了老半天轉了公園一圈才發現時間怎麼才過了一小時。有時候呆呆真的很希望時間就此凝結在此好了。
“啪!”,这声音说不上多清脆,就是一种类似猫不小心踩到晒干落叶的声响,虽然轻柔,可是却逃不过这双已经训练有素的耳朵。尽管如此,脚下的步伐仍然没有因此而停下来,因为连他在内的所有人都知道,一旦这步子一停下来,该发生的事情就会发生。用剑弩拔张来形容这刻的氛围倒是再也适当不过,尽管今天阳光反常地灿烂,但是在这宁静的森林里,漫天的树叶已经遮蔽了一大半的阳光,仿佛在之下有什么不见的光的事情。
我真的逢外拍就几乎有状况,不是忘了电池,就是忘了memory card,再不然就是忘了脚架。这一次,我再度败给了脚架,很值得恭喜,请掌声来一下。话说刚过去的星期六我去了拍Pudu监狱,因为是傍晚的关系,正常人都会想到要带脚架,我是完全迟钝到一个到了现场才发现……对哦,我应该带脚架的。无论如何,没有带脚架已经是定局了,所以还是看照片比较实际……(此篇很多图)
无论是爆破连连的动作片,或是情情塔塔的动作片,甚至乃至爱情动作片(咦?),我想大概有半数以上的男生都爱吧*搔头*?这几个星期倒是看了两部动作片,不过格局和形式完全是走两个极端的。先说不喜欢的好了,那就是前阵子史泰龙挂帅带着一群动作巨星打到半生不死的《敢死队二》(The Expendables II)。比较喜欢的,则是个人偏爱Joseph Gordon-Levitt领衔主演的Premium Rush(这人最近戏上个不停,紧接的就是科幻动作片The Looper,是也太频密了一点,不过换个角度,是快要晋身巨星行列么?)。
平安夜……一瞬间突然间觉得有点远,可是最近几天都在忙空间搬家的事情,所以并没有什么时间blog,再加上这几天拜台湾地震导致国际线路断掉所赐,线路突然间变得异常繁忙,异常缓慢,所以搁置下来到现在才能够post。其实这次的所谓“圣诞大餐”早就在一个星期前就开始召集人马,可是因为自己并没有很热心,造成只有小猫两三只出席罢了。不过也好过没有啦,至少当天大家都聊得很开心。当天的行程从Selayang出发到Sentul的Naili’s Place,然后去到Sri Damansara接一个朋友,再到Kepong接另一个朋友,再到Kepong的Station One,结果大家聊到半夜才回家,我回到家已经是深夜的2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