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又到了除夕,说不知不觉,其实是因为之前的忙碌已经盲目了神经。忙碌,已经是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种状态。往往就是因为忙碌,而使到大家没时间去留意身边的事物。今年的新年预料将会过得非常沉闷,如果没必要的话,其实我也不是很想四处去拜年的,毕竟已经过了那种很渴望红包的年纪。最要命的是,拜年时往往就是吾等小辈很白痴地坐在人家客厅看一些无聊的电视节目。真的是闷到都会爆掉,真的没更有创意的方式咩?
因为心血来潮,所以昨天又跑去染发。虽说“又”,其实离上次也有半年多了。只是不同之处,就是我这次不是自己弄的,而是去找了个发型师帮我染。原因呢是因为我自己不懂自己适合染什么颜色,其次就是不太想自己在事后搞到自己人不人鬼不鬼这样。不过话说回来,我自己染也只有那么一次罢了,另外两次,一次是发型师,另一次是我阿姨和老妈子帮我染的。
经过上两次后,我就没有机会再去染了,虽然满喜欢自己染发后的发色,但是一来自己很忙,二来染发很伤身,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去染发。老豆则偶尔唠叨染发会怎样怎样,虽然是没多少个人理会他的(老妈子则没意见,反正她的儿子那么大了,随他去吧)。这次趁着新年快到,想在今年换一个look,所以顺便趁着考试期间的空挡而跑去染了个眼色。事先并没有特别的打算要染什么颜色,只是想染个比较浅的颜色,反正大家都没看过这样的我,就给大家一个机会吧,咔咔咔。
因为目前的手机拍不出我的发色,所以过几天后再上传我的照片吧。
突然间,很厌倦自己中长发的造型,有点冲动想要剪超短的头发(要比我之前剪spike的长度更短,最好是短于一寸)。可是冲动归冲动,一想到结果有太多未知数我就开始犹豫了。其中一个原因是我怕自己会狂笑不止,别人怎么看我不在乎,反正头是我自己的,大家怎么笑也不会改善什么的。
原本自己的计划是和这个冲动完全相反的。原本因为天气转凉(开始下雨了),就打算留长发(很多人都“怂恿”我留长发)。留长发?听起来很酷,但是留了长发,人看起来会比较成熟吧?不大清楚,就是不喜欢自己长发的感觉,而且,看起来幼稚点不好咩?至少还和我的心智符合,呵呵。所以这个想法只停留了那么一下下。
很讽刺的是,中学时期的我非常不喜欢短发,我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只是记得有那么几天不是很幸运被训导抓去(没有记大过),然后利用我的头发来做她磨练“独孤九剪”的道具。可怜我每次饱受惊吓后必须赶快找人重修一次以免吓坏街坊(后来算了一下,大概给她剪了三次)。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当时自己那么多时间打理这么长的头发(很久没有留刘海长到鼻子的头发,可能对很多人来说,这也不算长发吧,不清楚)。
后来升到学院后,开始越来越喜欢短发,一次又一次地挑战自己短发的极限(可能上瘾了)。不过还是没有勇气想要尝试光头,可能下一次疯了会考虑剃光它,呵呵呵。此外,我也对自己的发色开始不满意了,自己原本的发色是深褐色的(深到接近黑但不全黑,太阳下看起来有点褐色)。第一次染发就染了不深不浅的颜色,感觉还不错,所以两个月前就染了更浅的发色,后来不敢想象自己的发色回复自然色的样子。
哇哈哈,到了现在我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下了决定,不过如果真的剪的话,可能明天就行动了。迟了,我怕自己又来犹豫……
某程度上,我是觉得绿巨人是个很悲哀的一个人物,至少在电影版本的他是(笔者不是漫画迷)。从一开始的研究一直到失控一直到他竭力要控制自己的心情,一直到被追捕被通缉甚至被攻击。虽然对这个版本的喜欢应该比不上之前的版本,或者可能是由于六年前的时候李安导演的版本(可惜六年前我不热衷于blog)让我耳目一新到一个很强烈的程度。但是对这个新的续集,抛除对之前的那种狂热心情,还是值得一看的电影。这次,显然的动作场面时之前的双倍,而主角内心的刻画,我觉得有点不够深刻,不过也大概足够交待Bruce Banner的恐惧。
“今天又走了一个“,艾佳黯然的把一封辞职信放到正抱头思索的赵硕。
“这死胖子真不晓得是那里弄来这么多钱,在招标上压价就算了,现在还来挖角。之前老鬼的公司也一样被这死胖子瞬间被架空,整家二十多年历史的公司就在两个星期内变成独角戏台,最后还落魄到要你出手相救才不至于从天台掉下来。可是没有想到那死胖子好惹不惹玩到我们先锋这里来,加起这个,我们总共损失了快二十个员工了,你……”,艾佳越说越气,使得赵硕不得不打断她的话。
不久前,因爲家人要遠行所以身爲很乖的小孩我就開車載他們去機場。這陣子由於天氣過於乾旱,所以很多小樹林因此釀出林火。所以這陣子我們都像是身處在天堂之中,舉目望去都是朦朧一片。由於本人呼吸道不是很好,所以這陣子如果煙霧情況嚴重的時候呼吸會有點不暢順。當天送機的清晨更是誇張,當時太陽還沒升起所以路上根本就是灰濛濛得叫人心寒。本來還想說到機場跟家人先吃頓早餐的,可是到了機場的時候我已經鼻塞得很不舒服了只好作罷。
已经没有任何的时间可以浪费在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这方面了,我赶忙抓起了小喵的通讯器关闭了追踪功能,接着收拾好必要的物事就赶忙逃离这个地方了。果不其然,就在我们离开后不久一堆警察就不知从那个角落陡然出现。一面开车,一面盘算着还有什么地方是比较安全的,结果在我完全还没决定好之前,我就在躲于暗巷中的小旅馆前停下了车子。
如果你和我一样两年多前买了一部laptop,价值4千多元,然后不小心在近期撞烂,现在的情况是开机完全没反应几秒钟后突然关机。除此之外,已知lcd已经报销,要修理大概需要花上千多两千块,你会选择修还是不修?如果是我,我会选择放弃修理,不是说我趁机去追求新科技还是什么的,而是真的怎么算也不划算,用脚趾头来想也知道的道理。如果你持有不同的意见,而且认为只有我这样的人才会这么想的话,那么我可能要为自己辩护一下,这样想的不止是我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