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今天(写这篇东西的时候,还没过十二点)是假日,所以就不一大清早起身(我难得可以睡得迟迟……平时六点多七点就要起身去上十点钟的课,因为我这边的交通系统是在差到顶不顺,所以要早点出发避开车龙)。本来想到又是一个平凡的一个不平凡日子(因为是我的生日,虽然已经过了还是要强调一下),却意外的发觉家里的气氛的不寻常。虽然老豆是去了工作,但是家里的老妈子却在忙着准备午餐,而且看分量也还蛮多的。是谁回来呢?我明明很清楚说过不想做什么生日会啊?
先给一个事前警告,这篇东西很长篇大论,而且内容松散,看前请三思(前面这段文字是我在倒数大概9分钟写的,写到这个时候已经是差不多一小时了),不要说我没先行警告你!(以下开始是我一小时内的心路历程,纯粹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的,只是想把这一刻的我记下来)
20岁前后有什么分别?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是我20前倒数的一个小时。仔细想想,这二十个年头来,我到底经历过了什么?我的性格有了什么样的转变?思想上有没有成熟?学到的,看到的有多少?其实这些看起来或听起来不会很重要吧。我想最值得庆幸的是,到了这个年纪,还有这么多亲人陪伴着我长大,以及给我无私的关怀。在这里谢谢他们。除此之外,在踏入二十岁,我也想感谢我的朋友们,在我这么“高调”的情况下仍然不吝于给与我生日的祝福,哈哈哈哈哈。20年了,乍一听似乎好像很久,可是我小时候经历的东西仍然历历在目,仿佛很多事情才刚刚发生。记得的,除了开心的时刻,也有辛酸、心痛的那一刹那,也有情绪失控,愤怒的火爆场面。
可能是因为药效的关系,对于我生日的到来我一点也兴奋不起来,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收到了两个礼物(在这里谢谢他们,Thx for the present)。第一次感觉到我的生日是如此的近的时候,是在我上课的时候,系内一个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朋友(我在小学同学群众也有一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失惊无神”地用那种神秘兮兮的语气问我接下来的星期二是什么日子。不疑有它的我自然是很自然的回答他是某某公共假期咯,没想到他还在追问除了公共假期之外还有什么事情……被他问到哑口无言的感觉实在很糟糕,但是苦于我当时混混沌沌(那时候开始病了,虽然还没吃药,但是人已经不是很精神了),待我想到,天可能已经黑了。于是他只好说出是我们俩的生日……
我发现自己年纪越大,耐心就被磨得越薄,以前动辄等个三两个小时可以无怨无悔,但是刚才只等了半小时整个人火都上来,比熬夜煲连续剧还要更上火。是说,只是个很casual的茶聚,为什么要把自己弄得如此不开心?后来其实自己想了一下,我是不是做了什么东西纵容了身边的人可以很放心地迟到,或者是我根本没有那种存在感?到了最后,与其因为别人而让自己不高兴,我是不是该做点什么?
因为本来因为某人有点忧郁本来想特地重搬旧方法播一些歌给她听可是该死的点对点广播不知为何不work,那算了,搞一搞也要耗上半个多小时的时间,TMD。于是就退而求次使用直接broadcast咯,只是bitrate太大她收不稳,太小不好听,后来拉拉扯扯之下变成了最低的32kbps了,呵呵呵。
后来的后来,就无聊到想顺便播给某大论坛的会员听,反正最近广播风很强烈(我早早就开始玩了,只是没试过人声on air)。接果没有想到并不如想象中顺利,因为有人投诉音质很差(因为玩惯128kbps的广播,没几何试32kbps的,呵呵呵)。后来问题一波接一波,不过也还好得到一些朋友的帮忙,谢谢了。本来开始也是不想说话的,只是大家一直起哄,逼于无奈下,曾给人说我说话有刺的我终于鼓起勇气on-air了,呵呵呵。接果越说越过瘾,不过也越说越词穷,呵呵呵。
后来剩下的听众都是比较认识的朋友,就开始更毫无忌惮的乱talk,呵呵呵。不过还好啦,至少也学过很好玩的东西啦,反正现实生活也没几何有机会开麦乱talk的。很高兴到了后期得到一些朋友的支持,虽然我真的很不pro,呵呵呵,这点我是知道的,不然我直接开麦主持电台节目不就的了?呵呵呵,下次有机会把过程录下来然后当podcasting这样散播出去应该会很好玩,有机会的啦。
刚刚阿呆通知了我一声他的blog搬家了顺便要求我更新他的连接,谈论间突然谈到有人转载他的blog。我当时除了替他感到有点不值,也替他有点高兴(不要这样小人之心),因为这表示他有了一定的价值,这样才有人转载啦!当然,对于转载者是依然应该同声谴责的(我是说那些转载不留连接的),不然以后谁还要写blog(好像说得太严重了一点)。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有人转载我这一个比无聊小站还要无聊的blog post,算是值得庆幸吧?我是说转载我post的人(给我知道是谁你就知道x,要留点口德……)。
最近正在试验另一种生活的时间表,基本上感觉还算良好。那就是早睡早起——hence我这篇文章的标题。嘿嘿,所谓早睡,就是大概八点多九点入睡,然后翌日凌晨三四点起身,然后高唱凌晨三点钟,然后被邻居投诉,然后警察上门,然后警察发觉我在家里裸体,然后以伤风化的罪名把我带到警察局去,之后我就在精神病院渡过余生。很好,大家都很投入,不过后面那段,从高歌开始的那一段全部都不曾存在过,你没有看到,你没有看到,你没有看到~好的回到正题,目前这样的生活大概经过了三四天,除了昨晚我发觉到有个相当有趣的玩意搞到半夜都还没睡,真是罪过。
用惊骇来形容当天的感觉……我希望没有整个给人很惊悚的感觉,不过当天的感觉用这两个字在我个人看来是相当贴切的。长了二十二个年头,身为什么多元民族的大马公民,说是第一次去见识大宝森真的是说出来会被人笑到臭头,嘿嘿。今天放工前趁着空档问了问同事关于大宝森的神话,不过她只是说一匹布这么长然后说这是什么许愿还愿之类的节日,然后丢给我这一个link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