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久没去看电影了,昨天“终于”可以找到一次可以在没有借口的情况下去看这一部似乎很精彩的电影了。可是没有想到这部电影是那么的长气……长气到我有点怀疑V是不是真的由Hugo Weaving饰演的(因为之前在魔戒和梦幻传真里两部三部曲中他的对话加起来都可能没这么长呢)。而且这部戏中,他变得很神经质的感觉(不是咩?),神经质的程度让我的眼球有点要跌出来的感觉,尤其是在他看电影的时候……
之前说了一大片荒唐言,发觉到如果我不再整理一下我所说过的话,我可能会跌入自打嘴巴的境界。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也为了更好的开始这个话题,我开始去找一些关于这个言论自由的文章。虽然看过我的文章的人并不多,但是也非常谢谢参与讨论这在我的荒唐言里给我指引的朋友。
其实我应该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想法可以写的,只是碍于最近自己的组织能力越来越差的关系,所以没办法很具体的写出我内心的想法。仔细看我上次写的,我有稍稍觉得自己的想法显得不够成熟。可能是我思考的深度不够的关系吧。以下的,我也不是觉得很好,不过成熟的思想总要从不成熟的思想开始吧?
怎样才算为言论负责?负责又怎样,不负责又会怎样?
我不晓得,也不希望这一天会到来。为什么会浮现这样的问题,是因为WTJ发表了关于bloggers的战争的关系。关于这场战争,很抱歉,我其实所知不多,但是到现在为止似乎仍然未见完全停火的迹象。所知不多的原因,是因为事发地点,也就是bloglah那边,我并不常去,我是那种利用aggregator阅读人家部落格的人来的。当我开始嗅到火药味的时候战争恐怕已经发展到了中期了。
最近因为maintenance的关系(好选不选,选在我考试期间维修,Streamyx是不是跟我过不去?),最近的网速可以说有多不稳定就有多不稳定。结果深受其害的(还好因为考试期间网速对我来说不是大问题,只是每次msn上msg send不出让我很frustrated)blog友,或者应该是说前辈发起了一个有趣的掰歌游戏,而这首这么可怜的歌自然又是上阵子在本地blogosphere里面让我们几个人syok sendiri自high引导风潮的“太委屈”啦。感觉上这首歌真得很无辜吼。
不吐不快,但是不知道吐什么出来,这个叫什么?简单两个字——无奈。为什么无奈?一来是为了分组的事情忙,二来是为了自己的blog post用意和意思被扭曲。不知道自己发这么多东西出来把事情摊开来讲会引发这么多事端,是我高估了大家的心胸吗?还是大家宁愿什么事情都当没发生过,一切扫入地毯下就好了,那么眼不见为净?然后结论就是,我只不过是一个八公去烦一些不该去烦的事情。如果是这样,我认命算了。但是我就是不甘心,我不甘心同学见还要顾忌这个顾忌那个,不甘心看到大家为了这么小的事情引发那么多风波。但是不甘心又能如何?我只是选择了把一切发生的经过记录下来,我并没有,也没有必要去邀请他们来看我的blog。
又是PC Fair的季节了,哈哈哈,虽然知道是没什么便宜东西可以执的,但是还是冲过去买一些电脑的东西。原因是我去lowyat那一带非常麻烦……所以索性就趁PC Fair这个机会去扫货。哈哈哈。有了上次的惨痛经验,所以为了避免花太多时间在人挤人的人潮中,我在去之前作了些许功课,找了我想要买的那粒router+modem+wireless的超级aio device的价钱。当然啦,我此行最重要的是帮老爸买ink cartridges,一次过预算10粒黑白的。哈哈哈……
因为星期五有五小时的空节,所以我和一班朋友是一起过去的。因为不想花时间在等列车,所以只好驱车前往目的地咯。最惊险的是我们一行人从来没有太多经过马路到达目的地的经验,我们几乎是摸索地前往目的地……
当然,我们一行人进入会场后有的各走各的,有些没打算买东西的走着走着给我碰上了,所以大家就一起走……结果我大概花了半个小时多买齐了我要买的东西出了去,而我的朋友则花了比我们多一点的时间(因为间中她去了厕所)才搞掂,呵呵,还好我们并没赶时间。最后大家分享自己的战利品后,有的发觉自己买贵了在槌心肝,有的则嘲笑她下手太快……呵呵呵,这种场合我一贯的原则是先做好功课,然后看到budget内的价格就马上下手,反正早就已经知道PC Fair给的价钱就算便宜,也不会比市价便宜太多,实际点好。
在夏威夷住过一段日子的朋友说他这次变得很亲民,但是个人还是比较喜欢Tobey Macguire版本的蜘蛛侠。前阵子在电视上重温第一集的时候发现整部电影看起来已经看得出相隔一个时代了,无论是人物的造型,甚至到特效的运用,现在如果重新上映应该会被大喊回水。相比之下,这一代新的蜘蛛侠的确在画面上带来了新的体验,尤其是近乎到动作片必滥用的立体效果,个人是看2D版,相当庆幸没有多付钱买罪受。
在被罵之前,首先我得承認我是標題黨員。是這樣的,前陣子在網絡上,看到有人揪去聽聽看台灣的同志出版社(基本書坊)的社長(邵祺邁先生)暢談當地同志運動發展的二三事。想說有個素未見面的blogger也曾經在這家出版社出過書,所以便去問問看(其實是想要盧他現身,是的我很八卦)。結果抵達Jalan Panggung的時候(是說Moontree house的所在也太隱秘其實是我眼睛長錯地方),在這條一百米不到的街道上我還時花了五分多鐘的時間找這家café(我竟然還到在六號門牌和月樹在底層的招牌前翻開相關通告找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