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这句话陪伴你读过你的年少岁月?当然我不是要写关于这个,文不对题,是我做人的宗旨其实常常会发生的……这次已经是近期内第二次犯上先撩人贱的事情了,第一次就是被屈唱太委屈咯。第二次则发生在我跟另一位很久不见的朋友的聊天开始的(不方便公开名字,除非他自己来或我已经得到他的允许,万一一个不小心我红了,会弄到他也没有私生活的……好不要脸)。只不过这次不用唱歌,而是谈了一些关于达文西密码的东西。(天啊,连着三个post都有达文西密码的词儿出现,不知情者还以为我是Dan Brown书迷,我澄清一下,我不是!昨天不是,今天不是,未来也不会不可能是)
请仔细看我一下写的文字,因为我不会再重复。以下我所写的,都是经过深思才写出来的文字。我的网名叫做Jeffrey04,今年20岁,是某学院的学生。今天下午我经历了一场惊天动地的阴谋,说明是阴谋,也就表示这个阴谋是经过长期的部署。这个阴谋令到我和身边的朋友无一逃过它带来的恐惧,那种恐惧的程度,直逼见鬼般的无敌终极恐怖。你永远无法想象这种恐惧是多么的令人害怕,这个阴谋与众不同,因为如果你栽在这个阴谋底下的话,你就必须要付出一段长时间作为弥补的代价。一段漫漫长,前路充满变数的未来。
说到我写作的习惯,就不得不提我小学的周记了。记得当时还小(四年级吧),不太懂事,写了一则日后想起有点好笑的所谓“诗”打算去参加征文比赛。可是这个征文比赛需要得到校方的印章,所以我胆粗粗问了我级任老师从那里可以拿到。看了我幼稚的“诗”后,不知道老师是不是太过好心还是什么的,竟然鼓励我继续然后帮我搞妥参加的表格。虽然最终没有得奖,但是之后我发觉我最喜欢的作业变成了周记,因为我常常在自己的周记写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所谓“诗”,也糊里糊涂的成为带动全班写“诗”的风潮的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热衷于此道的不止我一人,比我更为热情的大有人在)。原因是老师已经看厌了大家一直抱怨功课太多的怨言(我们的周记是你喜欢写什么就写的),而鼓励我们去观察身边事物的美妙之处,再用不同的题材写出来。
突然间,很厌倦自己中长发的造型,有点冲动想要剪超短的头发(要比我之前剪spike的长度更短,最好是短于一寸)。可是冲动归冲动,一想到结果有太多未知数我就开始犹豫了。其中一个原因是我怕自己会狂笑不止,别人怎么看我不在乎,反正头是我自己的,大家怎么笑也不会改善什么的。
原本自己的计划是和这个冲动完全相反的。原本因为天气转凉(开始下雨了),就打算留长发(很多人都“怂恿”我留长发)。留长发?听起来很酷,但是留了长发,人看起来会比较成熟吧?不大清楚,就是不喜欢自己长发的感觉,而且,看起来幼稚点不好咩?至少还和我的心智符合,呵呵。所以这个想法只停留了那么一下下。
很讽刺的是,中学时期的我非常不喜欢短发,我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只是记得有那么几天不是很幸运被训导抓去(没有记大过),然后利用我的头发来做她磨练“独孤九剪”的道具。可怜我每次饱受惊吓后必须赶快找人重修一次以免吓坏街坊(后来算了一下,大概给她剪了三次)。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当时自己那么多时间打理这么长的头发(很久没有留刘海长到鼻子的头发,可能对很多人来说,这也不算长发吧,不清楚)。
后来升到学院后,开始越来越喜欢短发,一次又一次地挑战自己短发的极限(可能上瘾了)。不过还是没有勇气想要尝试光头,可能下一次疯了会考虑剃光它,呵呵呵。此外,我也对自己的发色开始不满意了,自己原本的发色是深褐色的(深到接近黑但不全黑,太阳下看起来有点褐色)。第一次染发就染了不深不浅的颜色,感觉还不错,所以两个月前就染了更浅的发色,后来不敢想象自己的发色回复自然色的样子。
哇哈哈,到了现在我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下了决定,不过如果真的剪的话,可能明天就行动了。迟了,我怕自己又来犹豫……
其实看完才知道这部电影拿了那么多奖,而且会看很大的原因得居功于吉安在上次《Bloody Sunday》电影分享会和向希在事后的大力推荐。说的,就是应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伊朗电影《A Separation》。其实硬把伊朗这国名放在上面有点奇怪,因为这故事其实稍作改写,可能仍然是可以发生在任何地方。若是要从中窥探伊朗人的世界,其实不是说全然没有,只是这是一部关于人和人的一些相处上的冲突,格局其实小得很恰当。
他妈的(如果你认为我还有乖乖仔形象,请帮我加上<s> tag),前脚才说过不要再灌水,后脚就一大堆灌水回响灌进来。真不懂他们搞什么,是不是卖药的吃了春药/壮阳药兴奋剂后会变得失去理智,连我这种人流不大的blog也看上了。不过也是啦,看上我的blog绝对是你们这一生作过最正确的决定之一,而且绝对是你们的荣幸。但是,看上归看上,你们需要这样来强暴(by spamming)你们看上的一切事物吗?难怪翻开报章三天两头就有强暴案件,原来我们已经活在一个畸形的社会已久(请原谅我的后知后觉)。
犹记得当时大概是升上中一的时候大伙回母校聚会还是什么的,有个同学抱怨自己在新的环境尚未找到朋友。当时,我们小四到小六的级任老师就鼓励她写日记。我记得当时她是这么说的,日记是你最好的朋友。当然,健忘的我还记得这样的事情就已经很惊天动地了,麻烦放个鞭炮,谢谢。说到哪里了,哦,不过很可惜,不过不重要,因为我不记得这件事情发生在谁的身上。其实突然会想到这个,是因为在报纸看到有位专栏作家写关于日记的一则故事。不用费心去找了,因为看到就是看到,看不到也不用太可惜,因为强摘得瓜不甜(我再说什么啊)。好啦,应该是昨天的南洋商报副刊里的某专栏。
后来她某一天下班,听到屋子里传来砰砰声,快吓死的她于是赶紧开门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只见男生疯了一样把碗碟狠狠摔在地上,嘴里还骂出了不堪入耳的话来。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自己的男友如此失控,她喊着他的名字希望他能注意到自己,可是他却听不到。等到他终于把一叠碗碟砸碎后,他通红的双眼看着女主角,他走了过来狠狠地就是一拳。还反应不过来的女生看着他开始流下了泪,同时间,她也看到对方尽管双眼通红面色狰狞,可是眼神内透露的讯息尽是满满的无奈,甚至在揍她的同时也流下了泪。在发泄完心中的怒火后,他像是电池没电了的电动娃娃毫无预兆地倒下了,怎么叫就是不醒。她在无助的时候开始抓起了身边的电话,打了给医院,然后开始收拾满地的碗碟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