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這個也太失禮了一點吧?』
床上攤放著十來件的衣裳,小雨架著腰煩惱地看著。轉眼間週末就來了,好在惱人的期中考也全部結束了。她一面拿起床上一件件的衣服往身上比劃著,一面懊惱著到底要穿哪一件。不知怎的,每當這些關鍵時刻看到這些衣服,總會覺得衣櫥裡怎麼還是少一件合適的。這件太暴露,那件太保守,前面這件穿起來太邋遢,還有這陣子吃胖了不能穿這件亮色的,真的好煩啊。
平安夜……一瞬间突然间觉得有点远,可是最近几天都在忙空间搬家的事情,所以并没有什么时间blog,再加上这几天拜台湾地震导致国际线路断掉所赐,线路突然间变得异常繁忙,异常缓慢,所以搁置下来到现在才能够post。其实这次的所谓“圣诞大餐”早就在一个星期前就开始召集人马,可是因为自己并没有很热心,造成只有小猫两三只出席罢了。不过也好过没有啦,至少当天大家都聊得很开心。当天的行程从Selayang出发到Sentul的Naili’s Place,然后去到Sri Damansara接一个朋友,再到Kepong接另一个朋友,再到Kepong的Station One,结果大家聊到半夜才回家,我回到家已经是深夜的2点了。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
因为真的很喜欢Up in the Air,所以我很欲罢不能的再写了一篇,这次来写写精彩的语录。因为Ryan Bingham是负责帮企业瘦身的关系,所以电影的一段篇幅是讲述他是怎么代表一个企业去辞退员工的。很喜欢他重复了又重复的一句话
Ryan Bingham: Anybody who ever built an empire, or changed the world, sat where you are now. And it’s *because* they sat there that they were able to do it.
虽然不是什么惊世警言,但是却残酷的真实到不可理喻。
终于完成我的internship了,这是我在每次我的同事要我说感言之际第一句浮现在脑海的一句话。真的,人事上当然一切都还好,大家都很和睦(因为公司相对来说并不大),再加上我做的东西跟他们做的东西没有太大的interference。不过人事上还好不代表我的工作还好,虽然我还是做了相当多我之前不认为我会办得到的东西。过了这三个月,我发觉自己在公司累积的压力可能是因为还要加上赶final year project+seminar的进度(这两样进度仍然严重落后)让我在刚才剪完头发后发觉自己好像憔悴了很多。
请容许我今天用这样耸动的标题,容许我用一种神秘的口吻说话,容许我刻意用神经兮兮的语气来写这篇blog。原因是,我并没有要说烟尘弥漫,也并没有继续之前世贸大厦观后感的意思,好了,不卖关子了,今天要说的,就是标题说的那个。至于是什么,因为很多人很避忌的缘故,所以我们姑且让他们继续用toooooooot来代替。至于为什么用tooooooot来作为代名词,这个这样deep的问题我还是留给始作俑者回答比较好,毕竟我只是跟风者,没有解释的义务。而且重点是,大家都tooooooot得很开心,我只是来埋堆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