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寫太長,所以心得要今天補充(啊這樣我的製作特輯是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連載完畢?)。上文說到講座會,今天我約略翻一下董總的文告,才發現裏面說的根本就是講座裏面就有說過的。當然我沒有那個資格去說人家這樣那樣有錯,畢竟民主社會裏每個人都應該有表達自己意見的空間。雖然不是太可能,但還是希望我的這兩篇文章出來後不會一堆人又像以前這樣攻擊我好幾個月這樣。
认识我的人大概都知道我家卖冰橱的,所以我很冷*误*。说实在,早上遇到吉安的时候,他问我为什么这么热血,我只记得我答了我只是一介良民说不上热血只是来行街之了的话。事实上,我真的是这样想的。虽然我不狂热,但是我关心我手中一票的重量,我希望我的一票是足以让候选人重视,而不是沦为选委会操弄的棋子。是怎么听怎么卑微没错,但当人民如果要一而再,再而三低声下气,得不到回应,会愤怒,我想是正常的。
本來過去的一個月,我有在想今年是不是來點別的。我雖然不是Huffington Post和香港主場新聞的忠實讀者,但是我有在想是不是可以弄一個馬來西亞中文版的Project。後來是發現反應不是很熱烈,而我也不可能分心把屬於自己的時間空出來做兩件事情。經過了一番前思後想後,在二選一的狀況下我決定再度跳坑。不過考慮到去年的戰績慘烈,所以今年的難度下修到三十三個星期就是。
最近有幾項躍上媒體大版面的事蹟(雖然新聞學我不懂,也不懂什麼才算新聞,但是就是偏執的相信那兩則不是新聞),個人看了頗為不以為然,以為會是一陣風吹了下一刻就會消散。萬萬沒想到的是,這兩件事情非但不消散,還佔據了各大媒體版面數日,好不叫人煩不剩煩。如果這事刊登在娛樂版上倒是情有可原,佔據了應該拿來報導這社會有多不公,有多少人活得要生不死的篇幅,實在是有多不應該,就有多折墮。
在前往這七年後再度一起出席的演唱會途中,小雨不住回憶著當年第一次見面的情景。在敘述當年的事情之時,還不忘跟旁邊還在開車的他打鬧著。聽到對方過度誇張化自己的行徑的時候,他老實不可氣地搶白說從來沒在搖滾演唱會看到那麼淡定冷靜的一個人呢。哪有人可以在一整夜的演唱會,連叫一聲還會害羞的。
暗钮(暂定名字),其实并不是个原创的故事。话说前几个月在twitter上面我看到有人丢了一个link出来(不要问我在哪里,我忘记bookmark下来),是在探讨一个道德的问题。文章其实相当长,不过因为非常认可里面的内容的关系,所以我对里面的内容还是有一点的印象。首先必须交代的是故事的原型其实来自一个很久年前的一篇很短的故事——Button, button。其实我拿出来的,也只是那仪器而已,而且这仪器也是经过了小小的改装,如果你有看完全文大概知道我在说什么。